事后许剑回忆,从此刻起郑姐的面容就变冷了,但当时大家都没注意到。老胡又把刚才的吹嘘重复了一遍,当他说到“仝局的铁哥儿们,一个电话就把事摆平了”,郑孟丽扭回头,淡淡地对曹院长说:

“看看,你哪儿还用麻烦我,以后有事找小许就行嘛。”

曹院长听出局长夫人的不快,一时有点语塞。席上众人都朝老胡看,认为老胡那句话说得不妥。只有许剑能猜出她不快的真实原因:恐怕与仝哥和自己的特殊关系有牵连。看来郑姐已经知道仝宁当年诸位金童的名字,这会儿是在吃醋。他机敏地接过话头:

“甭听老胡瞎吹,他的话能信?开平方还得再除2。我与仝哥20几年没见面了,上次他到医院视察时偶然碰上,说了两句话,当时曹院长在场,就非逼着我找仝哥说情。我当时就说过,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下次就是我儿子犯事蹲芭蓠子也没脸找仝哥。不信你问问曹院长。”

老胡粗中有细,体会到这里可能有情况,忙说:“对对。事成之后曹院长想答谢仝局,小许死活不去邀请,后来才让我出面,邀你当仝局的代表。”

郑的表情释然了,没有再多说。老胡又继续介绍其余六位客人,他们全是公检法系统的,但郑孟丽不认识的居多。曹院长暗地里有些失望,在邀请仝局出席的打算落空后,他特意托老胡把仝夫人邀来,以便为以后的走动埋下伏笔。但一圈客人介绍下来,这位局嫂有多深的水,曹院长已经心中有数了,按眼前的情形看,这位局嫂的确不大干政。果真如此,今天的宴请就收不到实效。

大家入席,酒过三巡,说了一些闲话。曹院长很精明,没敢在席上提对许剑的感谢,只是反复感谢局嫂的光临。但郑孟丽一直神情落寞,对席间的交际心不在焉,弄得酒席气氛一直调动不起来。她时不时转过目光,对许剑瞟一眼,弄得许剑如坐针毡。鱼翅粥上来了,每人一小碗米饭,上面撒了一层鱼翅,吃起来味道儿倒不错,不过也就那么一两口的。郑孟丽用小口吃完粥,随即站起身:

“真对不住,我不能终席了、非常抱歉,不过我事先对主人告罪过。”

主人说:“对,局嫂事先说过的,您忙,请先走吧。来,大家再敬局嫂一杯。”

郑孟丽干了最后一杯,翩然而去。大家把她送到楼道口后止步,曹院长和老胡则一直把她送到楼下。回来的路上曹院长颇为摇头,他没想到这位局长夫人竟是如此“不开面”,全没有领导太太的风度,弄得整个宴会跟着她冷场。看来今天邀她出席是一大失策。回到酒席上,曹院长鼓动道:

“仝夫人走了正好,有她在,场面气氛烘不起来。现在该老胡显本事了,我给介绍一下,老胡是民间文学大师,黄段子专家,正在编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酒场黄段子全集’,下一届诺贝尔文学奖已经内定是他了。老胡,这会儿没有女士了,把你的牛黄狗宝都掏出来吧。”

老胡看看墙边四位美貌小姐:“谁说没女士?这四个都是不长茶壶嘴的。不过她们久经沙场,早就有免疫力了。你们说,”他问四位小姐,“我说得对不对?”

四个小姐只是笑,为首的一个说:“先生你们只管讲,我们耳朵不好使。”

“那我就开始了。今天席上有三个医生,我就单讲医院的段子吧。”

段子一:有个公主得花痴病,闹得后宫夜夜不安。皇帝请来最有名的太医,开了药方后又写出药引:壮士三千。皇帝从虎贲御林军调来三千虎狼之士交到后宫。果然公主立即痊愈了。皇帝高兴,到后宫探望,见墙边卧着三千人,个个赤身裸体,半死不活,有出气没进气。皇帝惊问这是为何?太医禀报:我主不必惊慌,这些只是拔尽了药力的药渣。

段子二:有一个乡里老倌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护士小姐交待他去验血、验大小便。老倌惊问:咽谁的?护士抢白:当然是你自己的啦。老倌出去折腾很久,回来向护士求情:大妹子,我知道到医院就得听你们的话,我强忍着把血也咽啦,尿也咽啦,就剩下屎太臭,咋咽也咽不进去。

段子三:这回不是乡里老倌,是乡长。乡长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乡长转一圈没找到做检查的地方,回来问护士:“妹子,到处找不到13超室呀。”护士没好气,说:“啥子13超,是B超!”乡长看看,是个B字,就是中间分开了,乡长也气,拍打着申请单和护士理论:妹子你看看,你的“B”岔得多开!

段子三中的“B”字,当然是用重音念的。满桌大笑,说第三个段子最好,画龙点睛,标准的欧?亨利笔法。许剑没笑,扭头瞄瞄四位小姐,她们个个眼观鼻鼻观心,神情自若,笑容不泯,果然是见惯不惊了。

没怎么笑的还有薛法医,饭菜一上来,他就全神贯注于吃了。刚才他吃完鱼翅粥,还把小碗递给小姐,说:

“这碗粉丝不错,小姐再来一碗。”

小姐给窘住,红着脸看主人。曹院长对小姐摆摆手,回头说:“二舅,后面的饭菜多着哩,别一下吃撑了。”

下一道菜是大闸蟹,薛法医对其特别钟情,旁若无人,饕餮大嚼,跟前很快堆了一堆蟹壳。客人们都顾及主人的面子,不把目光往他那儿溜。那会儿许剑想,这么强壮如牛的人,若逼人家提前退休真的是可惜了。他当时绝对想不到,恰恰因为他帮薛法医保住了工作,给此后那桩牵连到自己的凶杀案添了几许波折,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席上宾客各自贡献了一两个黄段子,只有曹院长和许剑推说不会。院长自然不是不会,但这是他的御人之术,今天招待的是自己的部下,又是个多少带点书生气的家伙,主人不得不“绷着”点儿。酒足饭饱后他对许剑说:

“酒席后是余兴节目,跳舞了,OK了,按摩了。我看你也不爱此道,咱俩先告退,别扫了大伙儿的兴。”

老胡诚心劝许剑留下开开洋荤,但许剑执意离开。他仍坐院长的车回厂,路上院长说:

“今天仝夫人明显不高兴,都怪老胡那货,满嘴胡沁,嘴上没个把门的。”

关于这个话题许剑不好多说,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吧。我看后来她已经释然了。”

院长又开了一会车,沿路的霓虹灯在车窗里闪过。他忽然问:“听说上学时小郑追仝局追得很苦,还为他割过腕?”

许剑不由扭头瞟他一眼,院长在专心开车,脸上时明时暗,闪动着窗外的灯光。他想,也许院长已经了解了仝宁年轻时的怪癖?院长为人极精明,交游也广,他只要想打听,绝对能打听出来的。这么说,当时他那么笃定许剑能“拿下”仝宁,大概是冲着自己的“金童身份”吧。许剑无法证实这个揣测,也无法排解心中的腻歪。他冷淡地说:

“听说是吧。20几年前的事,我已经记不清了。”

院长马上转了话题:“今天席上你也看见我二舅的德性了吧,向来是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货。不是你嫂子每天在耳边絮叨,我真懒得管他的事。”

许剑笑了,淡淡地刺道:“那人挺实诚的,就是吃相贪一些。可以理解嘛,这个年纪的人,都经过三年饥荒。”

院长大笑,然后把话题扯到医院里的琐事上了。

回家后戈戈又是已经入睡。这些天许剑事头多,包括和小曼的幽会,好多个晚上都不能与戈戈照面。他到戈戈住室里亲亲孩子,出来对妻子说了宴会上的情况。宋晴问:

“郑姐还漂亮不?”

“漂亮,和你一样漂亮。不过人家的打扮你就没法子比了,全身名牌包装。毕竟经济实力不同啊。”他叹息一声,“宋晴你亏了,你俩是前后两届的校花,你也该嫁个局长市长什么的。如今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

“各安天命吧。人家说身子弱的人不敢用人参大补,福薄的人不敢撞大运。我这人命薄,有你这堆牛粪已经满意了。喂,你看郑姐和仝宁的关系还正常吧,他俩结婚前可闹得够份儿。”

“看她的表情,应该还可以吧。别忘了,仝哥今非昔比了,就冲着局长太太的荣耀,郑姐也会安心过下去的。”

“所以实际她比我苦。我不羡慕她。”她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好了,睡吧,我已经困透了。”

许剑草草冲洗一下,上床熄灯。宋晴很快入睡,许剑喝酒后有点兴奋,睡不着,仰卧在床上,有关郑姐的回忆在眼前闪现。当年这位校花成熟得早,早在初中就开始了对高中生仝宁的进攻。那场攻坚战可以说相当残烈,因为仝宁向来对所有女孩子冷若冰霜,洋洋不睬,不少女孩子久攻不下,因爱生恨,最终离他而去。

但郑姐的进攻一直没有中断。说句刻薄话,中国的不少女孩儿有些贱气,男人越冷她越热乎,认为这才算是有男人气魄,这是中国大男子主义社会特有的病态美吧。郑姐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相当级别的干部,她在家里是多少人捧着的小公主,但在仝宁这里却能放下身价,为仝宁洗衣服,织毛衣,训练后为他跑出去买冷饮,等等。做这一切还不算难,最难的是仝宁并不买账。许剑曾亲耳听见仝宁厌烦地抢白郑孟丽:

“说过不让你洗我的衣服,你干嘛还洗?我最讨厌女生动我的东西!”

当时郑孟丽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忍着没掉泪。

那几届学生大都知道这场长达十年的痴恋,对她很同情的。要知道,郑孟丽可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姑娘,追在她后面的男生有一个加强排呢。到仝宁高三时,郑姐的进攻终于有了阶段性效果,相对于仝宁对其他女孩的冷淡无情来说,郑孟丽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交往比较多的女孩。甚至她为仝宁洗衣服、收拾卧室时,仝宁也不再拒绝。别小看这一点,这对郑孟丽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个转机与两家的父母有关,郑父和仝父原是公安战线的老战友,郑母和仝母也是多年老姐妹,他们乐于看到儿女辈缔结良缘,一直热心为他俩撮合。

曾有一段时间,大家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基本定了,郑姐也一直以仝宁的未婚妻自居。但后来在两人中间闹了很大一场风波,而风波的起因却是那样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在仝宁大学毕业前探家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当时郑姐是大一学生。这个聚会许剑没有参加,他同仝哥早就分手了,事情经过是听一位同学沈英说的。

那次仝宁在蓝鲸饭店请客,共有四桌,男生女生分桌而坐,男生喝白酒,女生喝红酒。宴会气氛很热烈,男生们都喝晕乎了,说话高声大气的;女生们也喝得差不多,个个眸子闪亮,面若桃花。不知怎么开始的,有几个女孩撺掇小郑:敢不敢当众吻吻仝宁,如果敢吻,两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签字盖章了,以后谁也不许再对仝宁想入非非,否则就是人民公敌,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郑孟丽在酒精的帮助下显得非常勇敢,说:那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看着吧。她来到男桌,站到仝宁背后,回头笑着看看女桌的同学,忽然抱住仝宁的脑袋,在他脸颊上实实在在地吻了一下!女桌的众人哄堂大笑,接着男客们也开始笑,但众人的笑声忽然齐斩斩地断了――仝宁跳开去,脸色刷地变了,极端厌恶地喊:

“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他推开小郑,掏出手绢(带香水的整整齐齐的手绢!)用力擦孟丽刚刚吻过的地方,那种极端的、而且是下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厌恶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寒。心寒,齿冷,不寒而栗,这是后来沈英讲述时所用的词汇。她说“关键是那种下意识啊,下意识中流露出的厌恶才最令人心寒啊。”受到如此侮辱的郑孟丽呆若木鸡,惊得大张着嘴,刚才的笑容还残留在脸上。在场的其它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尊容。几秒钟后,郑孟丽放声大哭,穿过人群跑了。

两位女同学急忙去追她,其它人低下头,不愿与仝宁的目光相碰。宴会最终不欢而散。

小郑回家后就拿修眉刀割了腕。那会儿她家里没人,幸亏两位同学们脚跟脚地闯进来了,发现她睡在床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边床单。两个女生吓得大哭,惊动了邻居,立即喊来医生扎住伤口,派车送到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小郑没有生命危险,逃过了一劫。不过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郑孟丽的父母赶去医院探望女儿,大骂仝宁的刻薄无情,说:

“闺女呀,这是好事,早点知道他是这样一个怪物,咱们离他远一点。”

病床上的郑孟丽不语不动,因失血过多的脸色和病床罩单一样惨白,两条泪河始终在脸上流淌。她不吃饭,父母和同学怎么劝说也不行,医生给输葡萄糖、白蛋白,她把针管拔掉。郑父明白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也只能屈从女儿的意愿。他通过内部电话找到省城的仝宁父亲,老泪纵横地说:

“仝厅长,我来求你了,为女儿我来求你了。按说像仝宁这样绝情的东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当女婿。但女儿就认准了他,我有什么办法?仝厅长你说该咋办吧,终不成要闹出人命?”

仝父大为震惊,连夜坐车赶回家。他是凌晨四点到的,当即把仝宁喊醒,关上门,在里边停了三个小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大早,仝宁阴沉着脸出现在医院。守护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两人关在病房里。过一会儿郑母来送饭,沈英挡住她,悄声说:

“仝宁在里边,让他们单独谈谈吧。”

郑母流泪说:“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后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宁地听着里边的动静。没人知道两人谈了什么,十几分钟后,屋里郑孟丽突然放声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惊地站起来,郑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说:“好了,她总算哭出来了,哭出来就好了。”

果然,半个钟头后仝宁出来,躲着郑母的目光,低声说:

“伯母,孟丽要吃饭。”

郑母擦擦泪把饭送进去。这顿饭是仝宁喂小郑吃的,沈英后来对许剑的描绘十分真切。她说那会儿屋里的气氛极为压抑,四个人,包括郑母都不说话。四对目光全都互相躲着,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种真空实在可怕,坟墓里的死人醒来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这个味道了。仝宁坐在床边默默地喂,小郑机械地吃,她的脸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时有泪水涌出来,那不像是吃饭,倒像是临终的仪式。沈英说她十分佩服小郑的刚烈,佩服她对爱情的执着,但确实怀疑,以这种代价强争来的爱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很可怜小郑的,她算是硬抢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辈子逃不脱了。”

此后仝郑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创痛渐渐平复。奇怪的是,儿辈的婚事历尽波折终于成了,两个亲家公却从此断了来往。郑父是断交的主动者,他念念不忘为女儿求情的那次屈辱,对仝宁的怪戾更是耿耿于怀。虽然劝不转女儿,但他是抵死不愿再看见仝家父子了。好在两个亲家母比较随和,常来常往,维持着两家的关系。

仝宁当上刑侦队长后,两人终于要结婚了,那年仝宁29岁,郑孟丽26岁。接到喜帖后,两边的熟人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他们马上就会知道,还远远不到吁口气的时候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