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从省城赶回来,也许是有意躲避婚礼上部下的送礼。但他身为公安副厅长,袍泽遍家乡,再加上仝宁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谁不捧场?所以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头儿全都参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湿润明亮,光彩照人。典礼上刑侦队的兄弟们可着劲儿闹腾,逼两人亲嘴、踮起脚尖吃苹果、喝交杯酒。还摩拳擦掌,准备在闹新房时来点更厉害的。新娘羞得满脸通红,实则心里非常亢奋,甚至感激这些起哄者。说来不会有人相信,她和仝宁恋了十年,竟然从没有肌肤相接的经历——只有那次单向的亲吻还引发了割腕事件。从那之后,虽然两人正式确定了关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体接触。近十年的压抑,已经让女人的欲望憋到了临界点,只等婚礼这把火来点燃了。

仝宁则一直神色平静。宴会快结束时,仝宁对满屋宾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县有一个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礼进行完了。然后点了几个部下,叫他们马上准备,要连夜驱车赶到县里。新娘的身体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间熄灭。来贺喜的宾客也给弄得一头雾水。那会儿市局正头儿参加完仪式已经走了,尚未离开饭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况,他们私下里嘁嘁:什么急案?没听说这个县里有什么急案子呀。但仝宁还是和妻子简单地道别,带上队员们走了。郑孟丽强自镇定,到门口送别丈夫,但眼中的惨然是没法掩饰的。

后来知道,新邑县里案子当然是有的,那时正是动乱时期,哪个县里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连夜赶去。这个消息传出去,公安局里颇有人讥讽仝宁是政治上的作秀,说他秀得太过,太矫情,想在政治上求上进是件好事,也不能让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没人知道,他的决定只是缘于对男女之事的畏恶。这种性怪癖也许来自于基因,也许来自于童年经历。他在浑沌未开时被上帝施咒并加了封印,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识后,这个“自我”已经固化,再也无力改变了。婚礼中郑孟丽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仝宁在她眼里只看见三个字:性渴望。他的恐惧感越来越浓。一个无法避开的前景在等着他:宾客们总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这个女人。他们将脱去衣服,赤身相对,上床,干那一套令人厌恶的、把姑娘变成女人的动作。这回他无法再推托了,他们已经结婚,按照这个病态世界的游戏规则,夫妻不干这事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婚礼的气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厌恶和惧意也逐渐积累,冲破了临界点。于是他突然宣布了那个决定。当然他知道,对于一位政治上很成熟的刑侦队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父母、妻子和局领导都会暗生疑窦,肯定有人认为他是在作秀。尤其是,这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不可能在县里住一辈子吧。

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这样做了。没有什么能超过他对男女性事的恐惧,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以后他从县里回来过几次,都是匆匆来去,过家门而不入。局长不高兴地打电话催他:小仝呀,县里的事忙完没有?你是市局的刑侦队长,要尽早回来主持全局呀。仝宁只好回来了,但直接把行李搬到了办公室。

新婚妻子独守了半个月的空房。这半个月她是如何熬过来的,就不用细说了。不管内心如何痛苦,她一直努力扮演大度的妻子,打电话问丈夫的安好,托人给他送去换洗衣服和小菜,托同行的同事照顾他的起居。这一天,她又打电话到新邑公安局问候丈夫,接电话的马局长惊讶地说:

“仝队长两天前已经回去了呀。你还不知道?”

郑孟丽的心突然沉落,耻辱、痛苦和恐惧齐齐袭来。那边觉察到不正常,忙笑着说:“小郑你别生气,这家伙就这个德性,工作狂,一定是刚回去又碰上一个急案,忙起来,连新婚妻子都忘了。不像话,我这就打电话骂他个狗东西,赶紧回家负荆请罪。”

她努力镇静自己,说:“老马你别打电话,我没事的,警察的妻子都是这个命,和他结婚前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放下电话,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一个人哭了很久。她几次拿起电话,想对丈夫问罪,但最终没有打,而是跑回娘家了。自打割腕事件以后,郑母对女儿与仝宁的关系一向心存警觉,她熟知那是个地雷阵,不定哪天会响起一声爆炸。但这次可能是“婚姻”所带来的安全感,她未免放松了。她已经听说女婿婚礼未完就到县里办案,心想那是公事,没放到心上去。现在眼睛红肿的女儿突然回娘家,郑母心中的警觉马上给唤醒,连忙问:咋了?仝宁这次又咋了?郑孟丽半掩半露地说,结婚至今,仝宁还没与她同房。郑母气急败坏地骂:

“傻闺女呀,你真是傻闺女,‘婚后不能同房’这种大事当天就该对妈说,你竟然等了半个月!仝宁一定是生理上有病!过去只想着他性格古怪,不对,一定是生理上有病!”她痛心疾首地说,“也怪我,全怪我,早知道他是个怪物,我咋这样大意呀。”

郑母当即去找仝宁的父母。至此,仝宁的性怪癖才正式浮出水面。仝宁的父母够糊涂的,儿子在他们面前长到29岁,29年来他们竟然毫无觉察!甚至在那次割腕事件中,仝父也没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原因。这次他开始认真对待了。

仝父再次从省城回北阴,先是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这是老公安的强项了,他找齐了当年儿子手下的金童,像许剑、贾小刚、刘风旭,何明国,齐焕生、邱力、剧洪等。许剑不知道别人如何回答,反正他对这位当父亲的是实话实说。最后他说:

“仝哥是个好人,他干那些事是因为有病,身不由己的。我不怪他。”

那位当父亲的很感激:“孩子,谢谢啦,难得你这么宽容。”

尽管没有直接来往,但许剑一直远远地关注着仝哥的情况。听说他后来被父亲带到省城,找到一个性学权威治疗,但具体情况不明。多少年后,许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论述同性恋的文章,他本是随便浏览,但文章中列举的鲜活细节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唤醒了他少年的记忆。这篇文章的作者姓易,是许剑母校的教授,皮肤病权威。许剑上学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没上过他的课。易教授在业余时间研究“少数派性取向”,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单姓恋、易性癖等,是这个领域的国内先行者之一。可能是过于先行的缘故,他的观点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显得很异端,在国外学术界又显得太陈旧,后来到底没弄成气候。易教授很有自知之明,在文章中自嘲:我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失败者。

比如易教授认为:

一:同性恋是客观存在,与民族文化传统无关,所有民族和种族中都有大致一致的比例,约为3%-5%。中国的同性恋大致为4000万左右,放到世界上俨然一个中等国家了。哺乳动物中也有同性恋,国际著名学者黑伯乐说,人类的同性恋不过是继承了哺乳动物的传统。

二:同性恋首先来自于先天异常,包括大脑结构和染色体异常(比如,男性染色体中发生SRY基因突变,或女性染色体中发生Wnt—4基因突变,都可能产生性倒错)。其次与个人经历密切相关,出生18-36个月这段时期最重要,但此后的青少年时期也不可忽视。

这些观点与西方学术界是一致的,但易教授的另一些观点就明显陈旧了,比如对同性恋的评价。易老师认为同性恋不具有社会必需的繁衍能力,应该属于病态,它就像先天心脏病或兔唇一样,应该努力用医学手段矫正。易老师反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或迫害(中世纪欧洲教会用火刑或绞刑对待同性恋者,德国法西斯杀害了30万同性恋者,以粉红色三角作为其标志,国内在很长时间“鸡奸”即为刑事罪),但同样不赞成西方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纵容。而在国外,早在1973年,美国医学界已经达成“同性恋非病”的共识,把它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剔除;欧美有大量的同性爱组织,不少地方法律已经承认同性恋为合法。西方大公司邀请职员参加晚会时的标准用词已经不是“可携带家属”,而是“可携带重要他人”。(注:在中国,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首次将同性恋剔除)

还有,西方学术界认为:治疗一般不能使同性恋者变为正常人。但易教授认为这是不对的,并列举了他对一个病人的成功疏导。易教授恪守职业道德,对病人的姓名、籍贯、职业等一概细心地隐去,但他无法隐去病状的细节。正是那些鲜活的细节,使许剑毫不怀疑那个病人是谁。

易教授说:该病人的性取向主要不取决于遗传因素(其上几代无同性恋),而无疑与其幼年经历有关。国外资料上说,在军营和牢房等性别失调环境中长大的男性容易成为同性恋,该病人幼年就生活在军营里,而且其同龄伙伴全是女性,所以他在军人中备受宠爱,经常被叔叔们拨弄“小鸡鸡”,说:再过18年又是一个好兵!该病人自诉说,从那时起他就体味到生殖器被触弄时的快感,并终生不能自拔。

许剑立时想到了新邑劳改农场那位豪爽阳刚的大胡子陈叔叔。

易教授说:这位病人相当特殊,他从未参加过同性恋团体的活动,所以其性行为没有任何人为的传授,纯属无师自通。他喜欢比他小几岁的同性,因为对这些人他可以扮演比较强势的角色,这种心理趋向可能源于童年时期对“阳刚叔叔”们的依恋。他从未采用肛交、口交这类同性恋者最惯用的行为,而一般是玩弄性伙伴的生殖器,或在对方身上摩擦自己的生殖器,直到对方或自己射精。

许剑于是回忆起那个农场的夜晚,想起深夜时分仝哥对他和贾小刚干的勾当。

易教授说:他对这个病人进行了比较成功的疏导,方法是兴趣转移加建立恐惧。他和病人进行了长期的谈话,知道他在宦途上比较得意,而且本人有强烈的入仕愿望。于是他向病人强调,如果仍坚持同性恋,他会是怎样一个人生结局。让病人信服这一点非常容易,因为社会上类似的悲剧太多了,比如某某因对未成年人鸡奸被判刑,刑期长达七年。易教授坦率地对病人说,你年轻时的行为,离判刑已只有半步之遥了,因为性伙伴多是未成年人,性行为也并非自愿。易教授说,这位病人其实对法律很通晓——只有在这儿,他隐约透出了病人的职业——所以,他的当头棒喝对病人起到了足够的震慑作用。

易教授对病人说:改变性取向当然非常痛苦,是终生的痛苦。但和上述悲剧相比,那种痛苦至少是可以忍受的。他建议病人努力说服自己,把性兴趣转移到妻子身上。心理疏导的同时又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氯丙嗪25毫克每日三次口服,头五天合并氟哌啶嗪5毫克睡前肌注。治疗效果令人满意,一个月后,病人反省说自己这些年的行为不可思议,也非常危险,承诺一定按医生的嘱咐办。此后,他与妻子有了说得过去的夫妻生活,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病人对年轻男孩的嗜好从那之后完全收敛了,他本人在仕途上一帆风顺。

比比仝宁的今天和门老师的悲剧,许剑比较信服易教授的观点,“以心理疏导加药物治疗同性恋”应该是负责任的做法,而国外对同性恋的过度纵容则未免哗众取宠不负责任。不过在多少年后,当许剑得知那个被精心守护的婚姻最终破裂,那时他才叹道:易教授的药方并不完美啊。

许剑同小曼的私情维持了一年,在这期间没有引起外界的任何注意。这多半归功于他当医生的冷静。他非常谨慎地安排着和小曼的幽会,比如从不使用厂里的电话和相熟的出租车。当小曼过于忘情时及时地敲打敲打,幽会后尽量消除可能引起妻子怀疑的物证。小曼非常听话,她真的爱上许剑了,完全断绝了同以前几个情人的关系,一心一意当许剑的第二夫人。

也要怪宋情的迟钝。虽然许剑小心地隐藏着行踪,但一年时间不可能不露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宋晴浑然未觉,继续幸福地照料着爷儿俩。她的幸福感太浓了,让她沉醉其中,失去了女人应有的警觉。

倒是戈戈看出了爸爸的变化。这小子是个天才,或者说是个福将,大大咧咧憨憨乎乎的,但经常无意间一指点中事情的死穴。一天晚上他喊着:

“爸,这些天你怎么老有事!你好长时间没给我讲故事了。”

过去他睡觉前许剑常常要给他讲一个故事的,已经成了惯例。许剑忙说:好的好的,今天我没事,给你讲吧。儿子睡到床上,他讲了一个济公和尚从井里运大木(做佛殿大梁的巨树)的故事。戈戈很不满意,说:“你今天没用心讲,你的心跑哪儿去了。”

讲故事时妻子也偎在孩子床头,他不由得心虚地看看妻子,还好,妻子没有在意儿子的话,只是说:“戈戈睡吧,你爸也该休息了。”

这晚许剑和宋晴干了那事,是他主动的。他怕宋晴也像戈戈那样说:你这些天怎么从没主动?你的心跑哪儿去了?不过干的时候不大有激情。在经历了同小曼的欢爱后――她是非常激情的,非常野性,任何动作都愿意配合――同宋晴的做爱就显得太平淡。他只有仍把她想象成小曼,劲头儿才会足一些。

事后宋晴仍然非常满足,搂着丈夫的脖子笑眯眯地看着他。许剑不免内疚,但老实说来,这样的内疚感也是有额度的,一年下来,内疚感已经被磨平,所剩无几了。

宋晴是个母性强烈的女人。她体内的雌性荷尔蒙浓度一定远比别的女人高——许剑又想起张上帝的语录:雄鼠只要被注射了雌性荷尔蒙,就会忙不迭地衔草作窝,完全一副好母亲的作派。她不仅把母性之爱撒播于家内,还常常延伸到全人类。她最爱看《知音》杂志上的煽情故事,看到动情处就毫不吝啬地赔上眼泪。读到关于悲惨家庭的报道,宋晴就忙忙地寄钱。寄的数额不大,许剑也从不干涉,一直到她寄给某失学女孩的钱被其父做了赌资(这要感谢记者的追踪报道),她才不那么积极了。所以许剑很佩服《知音》的主编,主编大人知道天下有众多爱心过剩的女人,把刊物的市场定位做得非常准确。

她还曾把母性之爱播撒给她的一个表哥,一个家住山区县城的、只在少年时见过几面的表哥。话头得扯远了,不过这和后边的事有关联,不说不行。14年前,就在他俩结婚半年前,从宋晴老家西川县紫关镇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二十六七岁,小分头,衣着打扮比较土,说话带着西三县口音的艮劲儿。长得还算俊秀,人比较内向,举止带点娘娘腔;他这个模样在市区的繁华中满扎眼的,他也清楚这一点,局促得手脚都没处放。

客人进屋时,宋晴一脸茫然,对来客没一点印象。等客人用乡音介绍了名字,宋晴才高兴地说:

“是德昌表哥?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热情地倒茶看座,留饭留宿。可能某些因素起到麻醉作用(两人才见面时宋晴的陌生、还有来人的土气),让许剑放松了对一位年轻雄性应有的嫉妒——按说这可是雄性最重要的本能之一啊。他以表妹夫的身份殷勤招待,陪他逛了市里的名胜,还在白云酒家宴请了一次。德昌表哥在这儿安安稳稳地住了一个星期,宋晴一有空就陪他聊天,聊老家,老家的山,老家的水,老家的人,聊得兴高采烈一往情深,煽得那个局促的男人也健谈起来。

这是宋晴母性强烈的又一个表现,就是对故土的眷恋,和对亡母的眷恋。她在紫关镇只长到四岁半,之前生母已经去世,埋在家乡的一个小山包下。宋晴11岁时曾单独一人回乡扫墓,坐长途车去西川,出了汽车站,她没向任何人打听,径直向母亲的墓地奔去,就像一只小狗崽,一路嗅辩着往日的记忆,竟然顺利地找到了。很庆幸那时紫关镇还没有大兴土木,景物还保持着她童年的回忆:一坯圆圆的土丘卧在青青的山坡上,土丘上面长满了萋萋青草。墓前一块很粗糙的石碑,默然对着坡下的江流。宋晴在亡母坟前大哭一场,这才擦干眼泪,到街上找亲戚。

宋晴与许剑相识后,不止一次谈起这段经历。许剑也挺佩服的:她四岁半就离开了家乡,一个四岁半的女孩,怎么能保存如此清晰的记忆?只能说是她的天性使然,换成他肯定记不住的。现在看着宋晴同陌生表哥聊得这样热络,许剑不由想起那句俗语:亲劲儿撵着哩。

殊不知后几天两人的谈话内容已经悄然改变。原来,这位仁兄是奉父母之命来向宋晴求婚的,在老家那儿,姨表通婚仍是天经地义。想想很好笑的,他,或者他的父母,仅仅凭着一点亲缘关系,就认定大城市的漂亮姑娘会嫁给他?初来时表哥很自卑,不敢开口,但宋晴发自内心的热情鼓起了他的勇气。恼人的是,这一切都瞒着许剑悄悄地进行,直到那人走后很久他还蒙在鼓里。

宋晴当然不会答应他。但这位娘娘腔的仁兄很痴情,回家后还一封接一封的求爱信。终有一天,一封长长的情书被许剑无意中发现了,连同宋晴尚未发走的回信。回信上说:

“德昌表哥:

很感激你的情意,但我已经再三说过,这是不可能的。我和许剑从初中就认识,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心心相印,不可能拆开了。绝不是说你配不上我,也绝不是嫌你土气,嫌家乡穷,绝不是的。我虽然只在家乡生活四年,但对家乡的一切都有极深的感情,家乡的山水,家乡的亲戚,还有我妈的坟墓。在我心目中,家乡的一切都是世界是上最好的,是我心中保留的一块圣地。俗话说,这是血脉里的亲劲儿赶着哩。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好亲戚,好朋友,也希望你和许剑成为好朋友。我俩已商定在半年后结婚,到时候一定给你发请帖。

表哥,忘了我吧,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我衷心祝愿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回信倒是光明磊落的,但基本上是“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伤格调。

许剑极为恼火,妈的这人真不是玩意儿,来这儿和我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打我老婆的主意!对宋晴的回信也恼火,她信中虽然是拒绝,但这种拒绝未免过于爱心洋溢。更恼火自己太懑顸,对眼皮下发生的阴谋竟然一无所知。一怒之下,许剑给那边回了一封信。他说:你来北阴向宋晴求婚我不怪你,因为那时你还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但在知道情况后还缠着我的未婚妻,就太厚颜了。希望你自重。

他没有使用信封,而是用的明信片,有意让他单位的人看见。

他明人不做暗事,信发走后冷冷地通知了宋晴,宋晴大为震惊: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缺德事!我表哥非常内向,在学校里不大有人缘。你这封明信片会害死他的!”

“咦,是我缺德还是他缺德?那次在白云酒家宴请他,咱俩的关系已经亮明了,他还死皮赖脸地缠着你。所以,我这完全是正当防卫,我要是一声不吭才算是没血性呢。你也不用为他担心,这样厚脸皮的人怎么会被害死呢。再说,这事从根子上说完全怪你。你不该一直瞒着我,如果你当时就拉上我当面回绝他,他绝不敢这么死缠。哪怕你不告诉我,只用给他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他也不会这样蹬鼻子上脸。宋晴,请再读一遍你的回信吧,你他妈的爱心是不是太浓了点,太廉价了点!”

宋晴大哭一场,几星期不与许剑说话。不过这次釜底抽薪很有效,那边再没有来信了。过几周后宋晴平静下来,开始主动找许剑说话,商量结婚买家具的事儿,毕竟那事她做得有输理之处。

许剑也不再生气了。细想想,宋晴对表哥的关爱并非一见钟情,更非曾有私情。那完全是基于她的天性,基于她过剩的母爱。过后她曾苦恼地解释,说她从来没给表哥半句许诺,但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不忍心给一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说到底,是因为这是家乡来的表哥啊。许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当然这一点也让他心中忐忑:一个几乎没有交往的表哥,她竟然如此情深意厚。她的爱心太过充盈,以后会不会再播撒给其它男人呢。

那时许剑绝想不到,这位表哥不久便神经失常,而且久治不愈。最后竟然失踪了,据说是落水而亡。而且――也许他的神经失常同那张明信片真有关系!许剑为此懊悔不已,这是后话。

暑假快结束了,今年戈戈小学毕业。一件头等大事摆在父母面前:开后门让他上重点中学。

特车厂是大厂,有正规的厂子弟学校,分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而且学校条件好,教室宽敞明亮,配有暖气和空调,各班人数也比较正常,一般在40人之下。比比市内,各重点学校的每个班能多达八九十人,甚至过百。学生们写字时都养成一手在前一手在后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挤得下。酷暑天气,90人挤在一间教室,头上几只旧电扇悠悠地转,那境况和工业化大养鸡场一样悲惨。

虽然如此,特车厂的父母们挤破脑袋把孩子往市内转学。原因当然在于升学率。特车厂职工比较有钱,有钱的子女难免娇惯,所以学生普遍吃不了苦,连老师也吃不了苦。但目前中国的考试方法不注重灵性,只讲究熟练,吃不得苦中苦的就当不成人上人。许剑打心眼里不想让儿子经历这样一个苦难的青少年时代,但为孩子着想,又不得不狠心这样做。“因为,”他对戈戈说,“只有让你从这个独木桥上玩儿命挤过去,到达起飞的平台,才可以获得自由,以后你愿意怎么飞就怎么飞,我们决不会再干涉。”

总之一句话,不管许剑的思想多么放达,他的行为证明他终究是一个庸人。他很清醒地、非常不情愿地,同其它思想僵化的父母一道,加入了去重点中学的开后门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