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儿,凯利?”

“我有坏消息告诉您,先生。这里发生过不幸,是火灾,先生。”马洛里看了一眼弗雷泽。

“是这样,先生,”酒店总管问道,“您今天离开酒店的时候,有没有把衣服放在煤气灯旁边?或者有没有留下未熄灭的烟头之类?”

“火灾不会就发生在我的房间吧?”

“恐怕是的,先生。”

“严重吗?”

“酒店的客人都觉得挺严重的,先生。消防员也这么认为。”凯利没有说酒店职员们的评价,不过他的表情已经足以说明立场。

“我出门从来都会关闭煤气灯的!”马洛里冲口而出,“我对今早上的情形没有多少深刻印象——不过我每次都会关闭煤气。”

“反正您的房间门是锁着的,消防员只好强行闯人。”

“我们想去看看。”弗雷泽不动声色地提出要求。

马洛里房间的门被斧头劈开过,被烧得卷曲起来的地板上到处是水洼和沙土。可以想见,马洛里的那堆杂志和信件曾经烧得很旺,把整个办公桌全部烧毁,地毯也给烧掉了好大一块。桌子后面的墙上被烧出一个大大的黑洞,上方的房顶也同样受损,裸露的托梁和屋橡被烧成了焦黑的木炭。马洛里的衣橱里本来有伦敦社交生活所需的全套华美装束,如今也变成了一堆乌黑的破布片和碎玻璃。马洛里被气得发狂,同时有一种不祥的羞耻感。

“您出去的时候锁门了吗,先生?”弗雷泽问。

“我每次出去都锁门,每次!”

“我能不能看一眼您的钥匙?”

马洛里把钥匙串儿递给弗雷泽。弗雷泽默默跪在烧焦的门框旁边,细细检查了锁孔,然后站起身。

“走廊里有没有发现过可疑人物?”弗雷泽问凯利。

凯利很恼火地问:“请问您是什么人啊,先生?凭什么盘问我?”

“弓街警局的弗雷泽警官。”

“没有发现,警官。”凯利倒抽一口凉气,回答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至少我没听说。”

“请对此事保密,凯利先生。我猜想,你们也像其他皇家科学院下属的酒店一样,只接待知名学者入住?”

“我们一贯坚持这一标准,警官!”

“但是你们的客人,可以在此接待访客?”

“只接受男性访客,偶尔接受有人护送的女士我们不会接待可疑人物的,先生!”

“那么嫌犯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酒店大盗,”弗雷泽得出了定论,“一名纵火犯。从他在桌子底下和衣柜旁边堆放信件的手法判断,此人更善于劫掠,而不擅长纵火。他有一把钢丝制作的简易万能钥匙,用来对付这把转筒锁。开锁花费了他一些时间,我估计足足有五分钟。”

“真是大胆狂徒!”马洛里说。

凯利看上去已经快要哭出来了。“入住本酒店的学者被人登门纵火!这让我真的无地自容!从卢德派暴徒作乱以来就没听说过这么邪恶的事儿!他们真无耻,马洛里博士,简直无耻之尤!”

马洛里摇了摇头说:“凯利先生,不能完全怪你,我应该事先警告你们的,我有些丧心病狂的敌人。”

凯利咽了一口唾沫,说:“先生,其实我们都知道。同事们都在疯传您的事。”

弗雷泽正在检查写字台残骸,他把衣柜的铜把手裹起来,在垃圾中间翻检。“兽脂蜡烛。”他说。

“我们买过保险,马洛里博士。”凯利满怀希望地说,“我也不清楚我们买的保险有没有覆盖这样的风险,不过我的确希望可以赔偿您遭受的损失!请接受我最诚挚的歉意!”

“这的确伤害了我,”马洛里看着周围的一片狼藉说,“不过没有他们希望的那么严重!我最重要的那些文件都在酒店保险柜里,而且我从来不在酒店留下钱财。”他停顿了一下,“凯利先生,酒店的保险柜应该没有遭到破坏吧?”

“没有,先生。”凯利说,“嗯…我还是马上去查看一下吧,先生。”他鞠了个躬,急急忙忙地走了。

“是你的老朋友,德比赛场带匕首那个人干的。”弗雷泽说,“他今天没打算跟踪你,而是等咱们一出门,他就偷偷溜进来捅开门,在你堆积如山的文件上面点着了一根蜡烛,等到警报声响起的时候,他早就安全脱身了。”

“他一定对我的行程计划有所了解,”马洛里说,“我敢说,他对我了如指掌。他已经查到了我的编号,把我当成了查验官方资料的目标。”

“先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弗雷泽丢开那根铜把手,“他只是个装腔作势的业余纵火犯,还在用石蜡,手段最娴熟的纵火者现在普遍采用煤油,这玩意儿碰到什么都会烧个精光。”

“今天晚上我不能去参加不可知论者的集会了,弗雷泽,我没有任何衣服可穿!”

弗雷泽肃然而立。“我欣赏您面对不幸的勇气——不愧是一名学者和绅士,马洛里博士。”

“谢谢你,”马洛里说,他沉默了片刻,“弗雷泽,我想喝点酒。”弗雷泽缓缓点头。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弗雷泽,让我们去找个真正能放开了喝酒的地方吧!真正开怀畅饮,像那些满口脏话的俗人和穷人一样开心,不要去那些摆放着金酒装奢华的地方,让我们离开这些徒有其表的酒店,找一家不嫌弃客人的酒馆,就算是你除了身上的衣服之外一无所有,他们也不会把你拒之门外。”马洛里用脚猛踢衣柜残留的灰烬。

“先生,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什么,”弗雷泽安慰他说,“你想找个可以寻欢作乐的地方,释放一些压力——那种能喝酒,能跳舞,可以找到漂亮女人的地方。”

马洛里发现了他在怀俄明穿过的军用外套的铜扣被烧得乌黑。这景象让他尤其受伤。“你不会想要安慰我吧,弗雷泽?我猜想奥利芬特一定对你说过,让你负责照顾我我会认为那是大错特错。弗雷泽,我现在就喜欢找麻烦,你最好别惹我。”

“我完全没有误解您的意思,先生。今天的确遇见了不少不顺心的事儿,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没有亲自去看过克雷蒙花园。”

“我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透过猎枪的瞄准镜看见那个带匕首的家伙。”

“先生,我完全理解这种感受。”

马洛里打开他的银质烟盒——至少这东西还在!——点燃了他的最后一根哈瓦那雪茄。他深吸一口,直到优质香烟的镇静作用渗入他的血液中,他这才说:“话说回来,花点时间去克雷蒙花园走一趟也未尝不可。”

弗雷泽带路,他们沿着克伦威尔小巷走下去,经过乳腺性病医院残留的那一片灰白砖头:看来,今晚这里像噩梦一样令人绝望。马洛里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

医院里的惨相还在继续困扰马洛里的神经,当他们来到一家酒店时,马洛里一口气喝掉了四五杯威士忌,意外的是,这儿的酒居然很不错。酒吧里挤满了布隆普敦的本地人,他们看上去怡然自得,一副很满足的样子。不断有人给自动钢琴投入两便士硬币,那东西就不停地演奏《我要去乡间》,马洛里非常讨厌那首歌。他在这儿根本就无法放松,毕竟这里也不是克雷蒙花园。

沿着布隆普敦又走了几个街区,他们看到真正的麻烦开始出现;在伯内特·哈珀专利地毯制造厂旁边有一大群穿制服的人乱哄哄地拥堵在巨大的工厂门口,像是工人骚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