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热量向冰冷的地方传导?”让-克洛德重复了一遍,仿佛他不肯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皮底和厚袜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绝珠峰上岩石和冰雪中的可怕寒气,”理查说,“可欧文有一个想法,我们大家所穿的钉靴把自身体传到脚上的热量再通过那些金属板和平头钉传导出去。当然,热量总会向冰冷处传导,而且,根据欧文的分析,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脚指差点儿被冻伤以及真正冻伤的情况出现。在我们的那次探险中,亨利?莫西德不得不在我们回到印度之际被截去一根脚指和几根手指尖。他申请参加1924年的珠峰探险,可因为受过伤,便被拒之门外。所以我同意桑迪?欧文的见解,钉靴会使人失去身体的热量,将之传导到岩石或冰雪之上。”

  “那我们为什么到这里来?”我说,“如果这些贵得要命、带平头钉的靴子只会更快地让我们的双脚变得更加冰冷,我或许还是穿我那双值得信赖的旧登山靴为好。”即便在我自己听来,这话都有些孩子气的任性。

  理查从夹克口袋里拿出几张纸并将之展开。每一张上都有用铅笔或墨水小心画上的图示,两侧有一行行一列列的手写字体。英文拼写得简直乱七八糟,可其中的意思却清晰明了,桑迪?欧文在标准登山靴设计基础上做出了他自己的修改,标明了应该在贴边和带钉鞋底之间的哪些地方增加数层毛毡。欧文书写总结(理查确认这些注解确实出自欧文之手,在欧文和马洛里失踪前的最后几天,欧文把这些纸交给了诺埃尔上校)的笔迹十分清晰,但拼写却一塌糊涂,他是这样写的:Boots shulde be spareingly naild for liteness–everry ouns counts!(除了第一个单词,欧文的拼写都不正确,意为:为轻便设计,登山靴应该少加靴钉——每盎司重量都至关重要!)

  “这样的拼写。”我对理查说,一边举着折叠起来的笔记,仿佛它是一个证物。在经历了好几个月的新闻报道和葬礼演说之后,每个人都知道安德鲁?“桑迪”?科明?欧文毕业于牛津大学墨顿学院。“是高山缺氧的结果吗?”

  理查摇摇头。“诺埃尔说,欧文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轻人之一……在工程学以及实际应用中进行修补方面,他几乎就是一个天才……不过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年轻人一直都没有学会如何正确拼写。不过这似乎并没有让他畏缩不前。他是牛津大学划船俱乐部(OUBC)的划手,还是极为臭名昭著的墨顿学院密耳弥冬餐饮俱乐部的成员。”

  “臭名昭著?”让-克洛德说。他一直在仔细查看欧文关于特种登山靴的图表,闻言惊讶地抬起头来,“欧文参加了臭名昭著的……什么东西?”

  “是一个餐饮俱乐部,成员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大多数人都是优秀的运动员,他们专门破坏大学的校规,砸烂学校的窗户。”理查说。他拿回折好的几张纸,将之交给恭候一旁、一直与我们讨论靴子的法格兄弟。“现在我们要决定,我们去的时候,是穿欧文设计的登山靴,这种靴子更新,或许还更为暖和,还是选择这种新款毡靴,还是按照让-克洛德刚才要求的那样,穿那种超级硬挺的靴子,并且搭配他新设计出来的冰爪,又或者,干脆就带我们自己的靴子。”

  “我们为什么不四种都要呢?”让-克洛德问,“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让你们见识到,为什么我要求的那种特别硬挺的靴子在珠峰上来说必不可少。这四种靴子都十分必要——高帮毛毡可防寒,特别硬挺的靴子则适合我新设计的冰爪,欧文带靴钉的毡靴,还有我们自己的旧靴子当作备用,或许需要换新底。布罗姆利夫人的钱够用吗?”

  “够用。”理查说。他指着那几张图表,对法格兄弟商号的人说:“每人两双这种专用靴,多加一层毛毡,金属板不要接触到金属钉。每人两双这种特别硬挺的靴子,让-克洛德会给你们一张写着规格的纸。每个人再要两双拉普兰德南极毡靴。现在我们有时间,可以量一下尺码。”

  然而,在为我们1925年这次小型探险准备的装备当中,最大的变化既不是芬奇的气球外套,也不是欧文设计的新靴子。

  J.C.最近一次从法国回来,刚刚和我们会合便火急火燎地让我们在一月底前抽出两天时间。理查回答说这压根儿就不可能;一月份到二月底的这段时间我们一定要坐船去印度,所以根本没有两天时间来浪费。

  “这事儿很重要,雷沙[28],”让-克洛德说。此时J.C.喊了理查的名字,他只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每每听到J.C.的法语发音,我都觉得很有意思。“这特别重要。”

  “重要到关系整个探险的成败?”理查的声音并不友好。

  “对极了,就是这样。”J.C.看着我们俩,“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没错,这两天就是这么重要,整个探险的成败就在于此。”

  理查叹了口气,拿出一个带日历的日记笔记本,他一直把这个本子装在夹克口袋里。“这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他终于开口道。“1月24日和25日。我有几件重要的事儿要办……我会挪到别的日子去做。那个周末会有满月……这会有什么差别吗?”

  “或许会。”让-克洛德说。他突然露出一抹小男孩似的灿烂微笑,“满月或许真能带来某些改变呢。没错。谢谢你,我的朋友。”

  1月24日星期六,日出之时,我们就出发了,或者说在一月末这样一个日子里,冷风不住地吹着,天色十分灰暗,四周笼罩着雾气,还飘着雪花,我们只是估摸着这个时候是日出之时而已。我们三个谁也没有汽车,所以理查只好从他一个叫迪克?萨默斯的朋友那里借了辆车。那是一辆沃克斯豪尔牌汽车,在我的印象里,这款车大约长30英尺,共有三排座椅,有充足的空间让乘客摆放双腿,而且轮子几乎到我的胸口这么高。(理查告诉我们说有这么一件稍具讽刺意味的事儿,不到两年前,迪克?萨默斯就是开着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进行了第一次汽车双向穿越湖区威利诺斯山口和哈德诺特山口的探险,那是一条颠簸石路,汽车难以通行,且理查说这条路只比羊肠小径宽一点点。我说我怎么没发现这事儿有什么讽刺的,结果理查点燃了烟斗,道:“这倒是。我忘了说了,萨默斯开车探险的时候,桑迪?欧文就坐在第三排座椅上,而与他坐在一起的,是两位漂亮姑娘。”)

  刚一离开萨默斯的车库,我们就意识到,这辆巨大的沃克斯豪尔汽车更适合夏季穿越高地山口的探险,而不宜在冬日里驾驶。这是一辆敞篷汽车,英国人管这车叫折篷汽车或无篷汽车,我们三个只花了三十分钟,骂骂咧咧的,还弄伤了手指,才把无比复杂的篷顶打开,锁好,然后又用了半个小时把柔软的侧窗和后窗玻璃扣好,“咔哒”一声关上,尽管如此,一把车驶上伦敦的街道,朝着东北方向出城,我们就意识到,这辆破车的上层部分有很多裂口,还不如一个便宜的漏勺呢。把这辆巨型汽车开上街还不到十分钟,雪花就迎面扑来,雪堆积在车子的木底板上,我们的脚上,我们的腿上也落满了雪。

  “我们得开多长时间才能到?”理查问坐在驾驶座上的让-克洛德。J.C.一直都没有公布我们的目的地在何方,理查为此格外恼火。(这并不是说这些日子他没事给自己找气受;为了我们这次有限的小型“搜寻探险”,他一直在做大量的后勤工作,忙得他没时间睡觉,也没工夫吃饭,更别提放松放松或者锻炼了,而且很显然他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听说,在风和日丽的夏天,开车的话,将近六个小时就能到。”让-克洛德用两只戴着羊毛手套的手紧紧握着巨大的方向盘,一边高兴地说,一边把唇边的雪吹开,“今天需要的时间没准儿长一点儿。”

  “十个小时?”理查咆哮道,边试着点燃他的烟斗。这可不太容易,他总共戴了三层手套,最里面是新买的露指手套,第二层新买的羊毛连指手套,第三层则是沙克尔顿布料做成的连指手套。我们起码是穿着去南极的衣服开始了此次汽车郊游。

  “如果运气好,我们十二个小时能到,”让-克洛德开心地大声说,“休息一下吧,像你说的那样,放松,放松。”

  想好好休息纯属妄想,原因有两个:首先,在奔驰过程中,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只有一个理论上的加热器,尽管那东西吹出来的都是冷风,我们三个人还是都冲着这个加热器前倾身体,挤作一团。而我呢,则是从第二排座椅上向前靠;其次,让-克洛德根本不习惯开任何汽车,在英国尤甚,更要命的是他还总弄错应该拐弯的方向,如此一来,这趟冰雪上的汽车旅程简直堪称惊心动魄。

  雪越下越大。我们继续朝着西北方向驶去,而唯一鲁莽到敢在这种鬼天气上路的汽车就只有卡车了。我们一路经过了赫默尔亨普斯特德,考文垂,然后是黑烟缭绕的伯明翰市,随后朝着什鲁斯伯里驶去。

  “我们现在正开往威尔士北部。”在到达什鲁斯伯里前,理查叹口气说。不知怎的,他说“威尔士”这几个字的韵律仿佛是在说“地狱”。

  宽阔的第三排座椅以及我所坐的第二排座位的一半空间都放着几个又大又沉的背包,J.C.在我们的帮助下才能把它们搬上车。这些袋子太沉了。我们一会儿转左,一会儿转右,晕头转向地想在这条被冰雪覆盖的路上再次呈直线行驶,而袋子里则传出一阵阵钢铁撞击的铿锵声,还有沉重的金属发出的砰砰声,我猜那些袋子里肯定装了很多装备。

  “你把氧气罐带来了吗?”我问,一只手紧抓着前排座椅,仿佛是抓着过山车上的控制杆。

  “没有。”让-克洛德心不在焉地说,一边咬着下嘴唇,一边见缝插针,操纵着这辆12英尺宽的沃克斯豪尔汽车,既要躲开迎面而来的卡车,还不能碰到这条被冰雪覆盖的道路左边那些难以逾越的树篱和深沟。

  理查把烟斗拿开了一会儿。我刚刚才决定,我应该再靠得近点儿,把手伸向它,也就是他的烟斗,因为这东西好歹是个热源,这辆汽车那个所谓的“加热器”太不顶用了。“不会是氧气罐,”理查闷闷不乐地说,“还记得吗,芬奇会直接把那些东西从苏黎世送到我们的船上装船。”

  天黑了。我们的晚餐是冷冻三明治,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冷冻食品,里面有很多冰碴哩,放三明治的食盒此时大部分地方都有积雪,而一保温瓶热汤早在十个小时之前我们到达伦敦西北部郊区的某个地方时就已经凉透了。

  雪还在不停地下。沃克斯豪尔汽车微弱的前大灯射出的灯光也就和两根摇曳蜡烛的光差不多。这倒无所谓,反正也没有别人傻到在这样的晚上上街。没准儿让-克洛德一心盼望的满月在我们开车的时候早就升起来了。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落雪打着旋儿,这个世界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让-克洛德顶着风雪坚定地向前开着,一边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白茫茫的黑暗,一边眨眼,把落在眼睛上面未融化的雪花抖落。

  “我们这是去斯诺登峰。”理查说。一阵狂风刮起,摇晃的车身两侧、车顶和窗格都漏风,他的烟斗灭了。

  “不。”让-克洛德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看到他笑还是在刚过了伯明翰的时候。

  那天夜里,我们并没有到达他的那个目的地。首先,一路上都很好使的两个轮胎被刺破了,这下子我们就更到不了目的地了。很幸运,迪克?萨默斯是个很有远见的人,他把两个完好的备胎绑到了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的左后脚踏板上(因此我只能从右侧上下后座)。不幸的是,我们终于发现,顶着呼啸的暴风雪更换备胎所需的千斤顶和其他工具肯定都被放在这辆巨大的沃克斯豪尔汽车里的一个小行李箱中了。关键是这个行李箱被锁住了。更关键的是汽车点火钥匙居然无法将之打开。而我们的车坏在了路中央,如果恰巧有一辆卡车或其他汽车快速从雪花纷飞的黑暗中驶来,那我们几个的末日就到了。(我们甚至连个手电筒都没有,或者按照理查的叫法,称之为“torch”[29],连蜡烛都没有,更别提照明火把了,所以压根儿就别想把这些东西摆在路上警示其他车辆。)

  那天夜里,我们几个骂骂咧咧,就像是编制了一张非常厚的脏话毯子,而我肯定这张毯子至今飘荡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边界附近的某个地方,久久无法散去。

  最后,我们中有一个人想到,或许这个行李箱只是被冻住了,而不是锁住了,所以只要使劲儿敲击那个依靠合页连接的箱盖即可。结果,并没有费多大力气,那个小小的金属片就一下子翻了上来,只见里面有千斤顶,轮胎撬棒等物,而这些工具看上去像是适用于比这辆庞大笨重的沃克斯豪尔汽车小上好几圈的汽车。

  这倒无所谓。反正我们只用了九十分钟就把轮胎换好了。

  那天晚上,我们到了一个叫作瑟里吉卓迪恩的地方,在那里的一个小旅馆过夜,那里房费特别高,而且不是很干净。我们到得太晚了,他们之前供应的温热食物都已经没有了,店主也没有打开厨房,让我们去找点儿吃的。公共房间里有一个壁炉,尽管店主回房睡觉时走上前来,仿佛是想告诉我们,不要再往火里添煤了,可一看到我们三个人愤怒的目光,他便灰溜溜地没敢走过来。

  我们一直在这团小火边待到半夜,希望能够暖和过来。随后我们拖着脚步去了客房,房间很小,充斥着一股怪味儿,而且几乎和沃克斯豪尔汽车一样冷。因为J.C.告诉我们,周六晚上我们得在外面露营,所以我们带来了最好的羽绒睡袋,可这个窄巴巴的房间太冷了,那股子气味儿难闻得要命。凌晨3点左右,我只好多穿上几层外套,步履艰难地走了回去,看看能不能再把炉火点燃。

  无此必要。因为让-克洛德和理查已经在我之前到了那里了,点燃了一小堆闪闪发亮的煤火,他们俩歪歪扭扭地躺在两张安乐椅上,四肢跨在上面,正打着呼噜。房间里还有一张老式安乐椅。我把椅子拖过来,尖锐的声音并没有吵醒我的两位登山搭档,然后我将之摆放在距离那一小堆炉火最近的地方,拉过羽绒睡袋,像是盖被子似的盖在身上。然后沉沉睡去,一直到清晨6点,客栈主人把我们从我们愉快的安乐窝中唤醒。

  1925年1月25日周日,这一天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日子之一,尽管我只有二十二岁,年纪很小,大部分人生还在前面等着我。然而,说句实话,在这之后近七十年的时光里,在和别人分享我那些“最美好的日子”时,从不曾如同那天一样,能感受到像我和我的朋友兼绳索上的弟兄让-克洛德?克莱罗克斯和理查?戴维斯?迪肯在一起时的美妙感觉,而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我们一起经历了更多这样的日子与时刻。

  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可这天天空碧蓝,阳光明媚。在我印象中,或许这是我待在英国期间阳光最灿烂的日子了,或许还有我们去探访布罗姆利夫人的那个夏日,那一天的天气也非常好。天气依旧天寒地冻的,起码有零下十度,所以雪没有融化,可这辆巨型沃克斯豪尔汽车有强力发动机和巨大、怪异且布满疙瘩的轮胎,这车在雪地上开倒也十分适得其所。那天早晨,即便是在威尔士的省道上,路上一辆车都没有,我们还是把车开到了每小时30英里,这速度既舒适又安全。

  开了几英里后,我们都意识到,我们不能忍受再一次像待在坟墓一样待在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里了。于是我们把车停在路中间,公路上空荡荡,覆盖着白雪,令人目眩。我们身后的两道车痕如同这个白茫茫半球形世界里的两道黑色铁轨,在最近一条小路的那一边消失不见。我们把顶棚拆开,把乒乓响的窗户,帆布侧罩以及其余的东西都放在车子底板上,挨着我身边J.C.那几个巨大的袋子。

  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五层羊毛衣服,然后穿上羽绒气球织物大衣,之前我们把这衣服装在旅行箱里,从苏黎世芬奇那里带了回来,另外又穿了从巴宝莉商号买来的沙尔克顿夹克。我和让-克洛德还把飞行皮头盔(没准儿是摩托车头盔)和面罩戴上,最后还戴了用克罗克斯眼镜玻璃制成的防眩光护目镜。

  我至今依然希望那一天能有人在这里,在我们几个人路过杳无人烟的斯诺登峰地区时给我们拍张照片。我们看上去肯定很像威尔斯先生笔下那些火星入侵者。

  可事实证明,我们的目的地,也就是让-克洛德的秘密目的地,并非冬季常有人攀爬的斯诺登峰或者乔治?马洛里登过的彭亚山口板岩,去年秋天,我们几个登上了这座岩山。我们在那年一月的一个周日上午10点左右到达了目的地,即伊德沃尔湖及其附近的冰碛石,冰擦岩(让-克洛德说的是法语,不过因为去年一年我爬了很多座阿尔卑斯山脉的高山,所以我对这种岩石并不陌生),有闪光条痕的崖边,遍布冰碛石和碎石的荒芜斜坡,漂砾(是一些砾石,被很久以前的冰河带到这里,停留在布满岩石的平原之上,仿佛是巨人在比赛时投掷的石头,后来被巨人们忘在了这里),以及我们周围随处可见的垂直山壁、板岩和斜坡上裸露在外的深层岩体。这座湖现在已经冻上了,周围是直上直下的坚硬岩山。我们从车里出来,在雪地之中活动双腿,这时候J.C.伸手指着格莱德尔法沃尔和嘉恩两座山的高峰。我和让-克洛德都穿着蜡棉绑腿,以保持长筒袜干燥。理查也穿了一条提灯裤,带着老式绑腿,不过这是用最好的羊绒制成的,他看上去像极了1921年、1922年和1924年珠峰探险队照片中那些一副挑剔样子的英国登山者。而且,理查那件气球织物外套的扣子没系,里面的卡其色羊毛衬衫露了出来,再加上那件卡其色提灯裤,他看上去真像个军人,而他在一战期间就是一名上尉。

  看到理查这样一身打扮,穿着棕色和卡其色的衣服,带着厚绑腿,一种不安的感觉不禁在我心中升起。他从那辆大车里出来,伸展四肢,伸着脖子回头看周围的山峰和冰瀑。然后从那件又老又旧的羊毛外套口袋里拿出烟斗,将之点燃。如果这身衣服会让他想起战争期间那些痛苦的回忆,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我还记得,寒风中他的烟草的味道很像一剂强效药。

  我很担心我们还得再步行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我们登山的地方,就像到马洛里登过的那座该死的管状岩架去的时候一样,可让-克洛德直接把巨大的沃克斯豪尔汽车停在了距离他真正的目的地只有一百来码远的地方。

  他要的是夏季的瀑布、如今的冰瀑;他要的是200英尺高的冰封岩壁和岩壁尽头令人望而却步的结冰突出板岩。他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伊德沃尔湖大部分水域都已结冰,此处是湖的远端,上方便是伊德沃尔山谷的悬崖,整个山谷都是冰冻的瀑布和壮观的冰川。我们用力把那些沉重的袋子拖到其中一座最大、最陡峭、顶部最为突出的垂直冰川脚下,他猛地把他的东西扔到雪地里,然后向我们挥挥手,示意我们也这样做。然后他说了一些话,而阿尔卑斯山和喜马拉雅山的攀登方式都将因为他的这番话彻底地改变。

  “首先,你们必须换上法格商号给我们做的新靴子。”让-克洛德说。他从其中一个沉重的帆布包里拿出两双硬挺的靴子。J.C.自己那双已经穿在了脚上。

  我和理查嘟囔着发牢骚,却还是找了独立的砾石,坐在上面脱下我们那双很舒服且已逐渐合脚的新登山靴,然后用力拉上这双硬挺到了极点的靴子。在伦敦的时候,我们曾经穿着这种新靴子练着走了走,非常不舒服。(拉普兰德靴子最舒服,这种高帮靴带有绒毛,由毛毡和皮革制成,像是穿着那种及膝高、特别暖和的印第安莫卡辛鞋在走路一样。很不幸,在长达350英里前往珠峰的徒步行进过程中,一路上遍布岩石和砾石,往往还得背负着沉重的背包,如果我们一直穿着这种带有绒毛的靴子,我们的脚底肯定会受到严重的瘀伤。不过这种靴子是在营地里活动时的最佳选择。)

  我和理查穿着这种包裹住整个小腿的“硬靴”笨拙地走了几步,先是皱着眉头看了看彼此,然后瞪眼看着让-克洛德。这种蠢笨的靴子压根儿一点儿灵活性都没有。这靴子永远不会有合脚的一天,绝不可能成为穿着舒服的远足靴或登山靴。

  让-克洛德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被我们愤怒的目光吓倒。他正忙着像变戏法似的,把很多金属制品和金属与木头混合制品从他那三个袋子里拿出来。“这些是什么?”让-克洛德举着两个旧冰爪问我们,我见过他用过很多次这东西。

  “冰爪?”我说,讨厌这两个字结尾处我的声音里那小学生似的升调。“冰爪。”我更加坚定地又说了一遍。

  “干什么用的?”他继续一本正经地说,声音中只夹杂着轻微的法国口音。

  “攀越冰川,”我越发坚定地说,“有时候还可以攀爬雪坡,如果不是很陡的雪坡的话。”

  “每个有多少爪尖?”

  “爪尖?”我傻兮兮地问。

  “就是底上的尖刺。”理查说。他又在翻找他那个该死的烟斗了。我们前面的冰川下端悬垂着很多4英尺长的冰锥,我真想用其中一个给他来一下。

  “十个爪尖。”我说。我只好想象着我放在家里的冰爪,然后在心里数了数它有多少个爪。笨蛋。自打我十几岁时就开始用这东西了。“十个。”

  “为什么爬山时我们不能更多地使用这种冰爪?”让-克洛德问,“为什么我们不用它来攀登珠峰?”他那轻柔天真的声音在我听来十分靠不住。这里面肯定有陷阱。我瞧了瞧理查,可他突然间只顾着点燃他的烟斗。

  “因为这该死的东西并不适合攀登岩石。”我终于开口说。我真不耐烦再扮演这种缺心眼小学生似的角色了。

  “在珠峰之上,我们脚下踩的都是石头吗?”

  我着实地叹了口气。“不是,让-克洛德,在珠峰之上,脚下所踩的并非都是岩石,却也足够多了。在偶尔出现的雪地上,我们可以使用冰爪,如果那些地方不是特别陡峭的话。不过钉靴效果更好,抓地力更强,附着摩擦力更大。根据登山俱乐部的报告和1924年珠峰探险队高山登山者的口述,珠峰北壁、东北山脊和东部山脊由主要向下倾斜的板岩组成,就和陡峭房顶上的石板瓦一样。而且是非常陡峭的屋顶。”

  “这么说在那里使用冰爪欠妥了?”

  我的一位预备学校几何老师时常用这副调调引导课堂指导和讨论。我也很讨厌他。

  “非常欠妥,”我说,“那就像是穿着钢制高跷走路一样。”要想解释清楚还真不容易。

  让-克洛德缓缓地点了点头,仿佛终于对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和阿尔卑斯山脉的高山有了基本了解。“那诺顿的峡谷呢?”

  所谓“诺顿的峡谷”,就是现在的登山者对从珠峰北壁中央垂直向上延伸到顶峰三角岩的一道巨大沟壑的叫法,沟壑中尽是板岩和冰雪。一年前,爱德华?诺顿和霍华德?萨默维尔开拓了一条从东部山脊通往北壁的路线,这条路线在所谓的黄色岩石带之上,高28,000多英尺。诺顿领头,而且他们俩并没有用绳索拴系在一起。萨默维尔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远远落在后面,而诺顿已经到达了那道巨大的垂直峡谷,想要试着爬上去。可那里的雪几乎及腰深。而在雪不那么深的地方,向下倾斜的板岩上都覆盖着一层冰。诺顿这才意识到,他所处的位置堪称极端危险,放眼望去,只见打滑的脚下就是绒布冰川,落差足有8000多英尺,他迫不得已,只能结束了登顶尝试,非常缓慢地下山去找萨默维尔,并且用颤抖的声音问他们是否可以一条绳子相互系在一起。(在登山时,特别是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这种勇敢尝试之后突然丧失勇气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甚至是在阿尔卑斯山脉,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仿佛大脑突然之间恍然大悟,迸发了求生本能,即便是最勇敢的登山者,他们的肾上腺素和雄心抱负最后也都被压制了下去。在真正危险境地中,如果未加提防这种“勇气丧失”的情况,那么登山者往往都没能活着从登山探险中归来,乔治?马洛里就是一个例子。)

  诺顿为攀登那道峡谷所作的努力是一次令人震惊的尝试。他创造了一个新的海拔攀高纪录,即28,126英尺,而唯一能够打破这一纪录的,或许只有马洛里和欧文沿狂风大作的东北山脊所做的最后一次登顶尝试,他们也因此命丧黄泉。

  不过大多数自称攀登过珠峰的人都断言说诺顿的峡谷是无法攀越之地:太过陡峭,太多松软的雪,太多地方需要垂直攀爬。而且,在那样一个又高又冷的地方,好几个小时内付出了极端的努力,可只要脚底一滑,便会导致严重后果。

  “为什么不使用冰爪攀爬诺顿的峡谷?”让-克洛德问,“又或者用冰爪攀爬27,000英尺以上的东部山脊和东北山脊的陡峭雪坡,那里只有马洛里和欧文上去过。”

  听到最后半句话,我不禁浑身发冷。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已经脱掉了芬奇的气球外套,恰巧一阵冷风从伊德沃尔山谷上方、从伊德沃尔湖对面吹过来,我才会感觉冷。

  “在陡峭如诺顿的峡谷这样的雪地之上,冰爪根本不管用,”我暴躁地说,“甚至在他们27,300英尺左右的高山营地下方那片高山山脊雪地上也不能用。”

  “为什么不能?”让-克洛德问,带着法国人的自命不凡,听了让人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