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暂停现在的叙述,是想告诉读者,我知道现在突然讲述1865年7月的那次事故会有些奇怪,那起事故毕竟离1925年的这次探险差不多有六十年了。但是,你到时候就会知道,温伯尔登山队在攀登马特洪峰时发生悲剧事件看似与此毫不相干,但正是这起事故促使迪肯、克洛德和佩里组成了喜马拉雅山探险队,尽管这次探险任务极不正式,也几乎无人报道。

  温伯尔探险队一行七人在爬山的时候是用绳子拴在一起的,但不知何故,他们在下山的时候分成了两组。爱德华?温伯尔和他那个经验丰富的向导迈克尔?克罗泽不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就是累迷糊了。他们的第一根绳子拴了五个人,而登山经验最丰富的克罗泽紧跟在向导后面,后面则跟着完全没有经验的哈多,接下来是经验相对丰富的哈德森,最后面的是十八岁的登山好手弗朗西斯?道格拉斯爵士。

  几名同伴下山的时候,剩下的三个人仍然站在瑞士山脊的顶端。接着,他们也用绳子拴在了一起,第一个是“老彼得”,接下来是“小彼得”,最后就是爱德华?温伯尔。两个平庸的向导加上一个经验丰富的登山者,成功登顶后的下山者当中包括五名英国人,一个算是经验非常丰富的,一个是颇具有天赋的业余登山者,另外三个则完全是新手。两名来自瓦莱州的人(陶格瓦尔德父子)只能说差强人意,而最具天赋的当属来自萨瓦的迈克尔?克罗泽。按照正常的逻辑,应该由经验极其丰富的克罗泽领导这支探险队,做决定和领头的都应该由他说了算,但是,尽管他带头领着登山队通过了峭壁上面的“危险地段”,指挥这支登山队的仍然是温伯尔。而克罗泽也从来都没闲着,尽管哈德森能帮上很大的忙,偶尔会帮忙扶着道格拉斯爵士,甚至手把手地将他的脚放在合适的壁架和支撑点上,而克罗泽在下落的时候每一步都要帮助战战兢兢、身体条件一般的哈多。不仅如此,他还得寻找位置最佳、最安全的下山路线,然后下到更容易的山脊上。

  于是,他们七个下到了山峰和弯曲的崖壁之间的“危险地段”,也就是刚才我和让-克洛德和迪肯刚下来的地方。

  但是,就在“危险地段”的上方,他们当中最年轻的道格拉斯爵士大胆地提出一个十分可行的建议,所有人应当用绳子拴在一起下山,就跟他们之前成功登顶时所做的一样。我不知道温伯尔或者克罗泽为何不早做决定。

  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能为他们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马特洪峰下面的这个“危险地段”就在山峰下面,底下还有个波浪形的悬壁,即使1924年,已经有了固定绳索,下山的路线也已确定,大部分松动的岩石都被登山者踢到山崖下了,在这里下山也极为不易。当年温伯尔下山的时候,这个“危险地段”比现在还要凶险,尤其是那种“客观存在的危险”,比如岩崩,但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个地段最大的危险就是这里的壁架、指攀支点、落脚点都特别小,且很难找到,根本没有用作安全点的突出大圆石和扁平石块。

  所以,当七个登山者,特别是那几个业余爱好者见温伯尔跟陶格瓦尔德父子拴在一起后,他们顿时信心大增,其实老彼得和道格拉斯爵士之间的绳子根本不够结实,后来发现,这种安排真的不能额外增加多少安全系数。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尽管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当事人就在策马特接受了讯问,尽管后来温伯尔等人撰写文章、在报上讲述此事,甚至还出过一些书,尽管报纸上有关这起事故的报道不计其数,但没人确定他们掉落的先后顺序。

  看起来最大的可能是最没有经验、年仅十九岁的道格拉斯?哈多不小心踩空了,跌落下去,尽管当时克罗泽还在手把手地帮他,但哈多还是重重地撞在了克罗泽的身体上,将这名向导从他站立的地方撞了下去。更有经验的查尔斯?哈德森牧师和登山技巧出众的弗朗西斯?道格拉斯爵士站在狭小的岩壁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两人带了下去。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七人登山队中的四人就这样滚落下去,当场殒命。

  绳子上剩下的三人,老彼得仍然跟道格拉斯以及另外几个正往下掉落的人拴在一起,上面还有“小彼得”和爱德华?温伯尔,经验丰富的温伯尔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因为老彼得的绳子拴在一个牢固的安全点上,他是唯一有机会阻止他们往下跌落的人。而且他站在一个相对较宽的落脚点上。不仅如此,尽管整个登山队身处“危险地段”,但也只有他站在那个为数不多的几块凸出岩石下,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绳索套在那块岩石上。他上面的小彼得和温伯尔一只手抓住岩石,另一只手拼命抓住绳子,防止摔落。

  绳子迅速绷紧了。四个人下落,以及另外三人加速下滑带来的身体冲击太大,其中老彼得面临的冲击力为甚。绳索从他的手中滑过,在上面留了一道很深的伤痕,数周才消退。(后来,老彼得逢人便会愧疚、沮丧地给他们看他那只受伤的手。)

  但是,尽管老彼得将绳索缠在了那块露头上,或者,正是因为绳索缠在了石头上,它才啪的一声在空中断了。事隔很久以后,爱德华?温伯尔告诉一名记者,他清楚地记得1925年绳子恐怖的断裂声,到死都不会忘记。

  温伯尔在书中写道:

  在短短的几秒钟内,我们亲眼目睹了不幸的同伴背朝下,摊开手,往下滑落的情形,他们也在拼命自救。他们尽管当时并没有受伤,但很快一个接一个从我们眼前消失,从马特洪峰冰河下的一座座峭壁跌落下去,当时的高度差不多为4000英尺。

  整个高度差不多有1英里,人掉下去需要一段时间,幸运的是(如果这个词用在这里恰当的话),他们还没掉到底下就已经死了,或者早就粉身碎骨了。我不止一次地从一些登山者口中获悉,美国和欧洲有人曾这样描述过这种恐怖的事情:登山者漫长的跌落时间可能长达几小时。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些描述无一例外地提到下落过程并不连续,人会撞在岩石上、雪上和冰块上,一路会流下很多血,冰镐也会砸得粉碎,衣服和靴子都会被鲜血染红,整个身体会裂成碎片。

  根据温伯尔(他还责怪当时已经吓得胡言乱语的陶格瓦尔德父子耽误了行程)的叙述,他的朋友掉下去一个半小时后,温伯尔和陶格瓦尔德父子才来到组成山脊的天然石板梯上。从那个角度,他们没办法看到朋友恐怖跌落后形成的血路,他们的尸体肯定不停撞击大石头,在峭壁上弹来弹去,最后从马特洪峰陡峭的北坡跌落,掉到坚硬的冰川上。

  最后,温伯尔花了两天时间才软磨硬泡地说服策马特的向导去“寻找同伴的尸体”。当地向导全部来自一家关系密切的向导工会,他们显然比这名虽有天赋,但仍是业余登山爱好者的英国人更加清楚,人从这里跌落后,“尸体”还会剩下什么。而且,向导显然也更加清楚温伯尔所谓的“只要爬到山脚下就行”意味着什么。去马特洪峰北坡的山脚下非常危险,从某种程度而言,这比登山还要危险,山脚下有隐藏的冰隙,随时都会坍塌的冰塔,还有由陈冰组成的极不稳定的尖顶和倾塔,以及冰石组成的迷宫,人在里面迷路几个小时,甚至达数天之久都是常事。

  但温伯尔最终还是找到了志愿者,他们给“志愿者”钱,大部分向导都勉强同意星期一(星期日他们必须留在策马特做弥撒)前往那里。后来,他们终于找到了尸体。

  温伯尔后来承认,他满心期待,柔软的积雪和近一公里的垂直掉落地带能给他的同伴带来奇迹,也许还会有一两个生还。

  别说生还了,几乎可以用尸骨无存来形容。

  找到的三具尸体散落在北坡下面的冰块和岩石上,“救援者”周围一直有岩石落下。不过,向导四散找地方躲避时,温伯尔和另外几名英国人站在原地没动。其实,英国人站在冰川上的行为只能用愚蠢和固执来形容,岩石和圆石像冰冷的流星一样纷纷在他们周围掉落。

  起初,谁也没办法从一堆支离破碎的尸体里分清谁是谁,就连温伯尔也不行。但后来这个英国人通过迈克尔?克罗泽的一点点胡子,认出了他的朋友兼向导。克罗泽的胳膊和腿都断了,大部分头骨也都破碎了,但一部分下颚保存了下来,胡须的颜色跟克罗泽的吻合。岩崩有所减轻的时候,其中一名向导回来了,他是迈克尔?克罗泽的旧友,认出了一只撒落在好几码远外的前臂上的伤疤,还有一只手落在一块冰石上,上面伤疤更多,他的朋友记得很清楚,这些伤疤就是克罗泽手上的。

  说来真是奇怪,克罗泽被肢解的躯干上那条裤子只是稍微破了一点,在整个下落的过程中,口袋里还保存着六枚金币。

  有人还发现了克罗泽的十字架,如果没戴那玩意,他绝不会爬山,那个十字架就像颗十字形的子弹一样,深深地、牢固地嵌在他的下颚里。其中一个叫罗伯特森的人觉得克罗泽的家人可能需要,于是打开小折刀,把十字架挖了出来。

  哈德森的尸体仅是通过他的钱包辨认出来的,里面还有一封他妻子寄给他的信,哈德森下落的过程中,这封信完好无损,而他的胳膊、腿和头都没了。温伯尔还找到了哈德森的手套,接下来,他走过满是鲜血的冰川深处,才找到一顶英式宽边遮阳帽,那是温伯尔不久以前才送给克罗泽的。

  哈多的大部分尸体撒落在克罗泽和哈德森中间。

  后来,再次发生了岩崩,向导们跑去躲避,温伯尔站在尸体旁边,这才发现绳索仍然拴在克罗泽和哈多剩余的躯干上,哈多和哈德森的尸体同样也被绳索连接着。

  他们没有发现弗朗西斯?道格拉斯的尸体。有记录说,他们那天找到了道格拉斯爵士的一只靴子,但里面并没有脚,还有人说温伯尔发现了道格拉斯登山时系的一条皮带。还有传言说是一只手套。

  直到那个时候温伯尔才发现,拴前面三个人的绳索更粗,更结实,而老彼得跟道格拉斯拴在一起的绳索要细得多,也轻得多,真正的登山者一般不会使用这种绳索。当时温伯尔坚信,老彼得故意使用一条不那么坚实的绳索,以防下面四人掉下去。几年后,这名英国著名的登山者曾直言不讳地发文谴责过这名老向导。

  但是,事实上,所有绳索,包括拴七个人的细绳子,也就是老彼得系在肩膀上、跟道格拉斯相连的那根绳子,无论是当天还是平日里,他们根本不会多想,也没担心过。在悲剧发生以前,爱德华?温伯尔也没有担心过绳子的厚度、抗张强度,没有计算过不同直径绳子的断裂点和绳子的构成。

  后来,无人找到过十八岁的弗朗西斯?道格拉斯的尸体,而这也让这起悲剧事件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弗朗西斯?道格拉斯那个年迈的母亲昆斯伯里夫人因为儿子的遗体都没找到而悲痛欲绝。

  事实上,情况甚至更糟。昆斯伯里夫人很快得了幻想症,认为她那个年轻的儿子仍然还在马特洪峰的某个地方活着,也许被困在冰洞里了,靠吃青苔和同样被困的野山羊,喝着冰洞里面掉下的雪水幸存了下来。也许——但最大的可能还是昆斯伯里夫人幻想的——她深爱的儿子弗朗西斯只是受伤了,没办法独自下山,也许是他甚至没办法给下面很远的人发出信号。她还跟一位到访的老友说,也许弗朗西斯掉到冰川上幸存了下来,他没有跟那些死得很惨的人拴在一起,甚至现在仍在哪个冰隙里,想方设法避免被冻死。

  之前差点儿加入温伯尔,参加那次著名登山行动的廷德尔教授后来返回马特洪峰,参与了系统搜索道格拉斯爵士尸体的行动。他给昆斯伯里夫人写了封信,承诺“为了让您安心,无论有多困难、多危险,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找到您那个勇敢的儿子,将他带回祖国和家乡”。

  但是,道格拉斯的母亲对谁想带回儿子弗朗西斯的尸体并不感兴趣,她知道他还活着,希望能找到儿子。

  她到死都深信弗朗西斯?道格拉斯爵士仍然活着,只是被卡在了高高的马特洪峰北坡,或者在山脚冰川下面冰蓝色的洞穴里徘徊。

  *

  所以,我们下到“危险地段”,理查招呼我们停下休息会儿,我和让-克洛德都在离他下面几米远的地方站定了,我们两个感觉越来越冷(这个时候,北坡已经完全笼罩在一片阴影中,风咆哮的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冷),我当时在想,理查到底想干什么。也许是因为年岁不饶人吧,虽然理查比二十二岁的我身体更坚实,但他毕竟马上就要三十七岁了(乔治?马洛里殒命珠峰时恰好也是这么大)。

  “就是这个地方,”理查轻轻地说,“克罗泽、哈多、哈德森和道格拉斯正是从这个边缘掉下去的……”他指着下面40英尺或50英尺的地方,马特洪峰独特的拱形悬壁永久地变成了一处索命的地方。

  “妈的,”让-克洛德说出了我们的心声,“我和杰克都知道,你也清楚我们的想法。别告诉我们,理查?迪肯,你以前不就是个老师吗,现在居然在没有固定绳索的情况下,把我带到这样一条凶险的路线上,离你右边30步远的地方,我们有得是路可以下去,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钉好登山钉,将一根新绳索穿在上面。别告诉我们,你带我们从这里下去,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段所有喜欢阿尔卑斯山和这座山的人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都知道的历史。我们还是别说话了,赶紧从这个该死的山坡上下去。”

  尽管知道下面就是万丈深渊,我们按照刚才的计划,轻松、自信地朝右边走去,来到相对安全的石块上,那里有个向上的梯子,也是温伯尔没有走意大利那侧(往下的石块)而转走瑞士山脊后说过的路线,尽管在那里会继续面临岩崩和冰块滑落的危险,但我们还是从那里下山。按照让-克洛德惯常的说法,是“小菜一碟”。

  还好没发生什么意外,但我们清楚地知道,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我们能到达3260米,也就是11,000英尺高的宏利小屋,小屋坐落在一个狭窄的壁架上,嵌入在山里面,那是一个非常舒服的小屋。下降三分之二的距离后,我们来到了早已安排好物品的储藏处。(我们的储藏处主要包括一些额外的食物和水,还有可以在小屋休息的毯子,这里差不多也是当年温伯尔的登山队在上山时将背包留下的地方。也不知道幸存下来的三个人下山,拿起遇难的四个朋友的背包,背下山时心中是何种滋味。)

  我发现自己感觉特别病态、特别沮丧——不仅仅是攀登马特洪峰后身体感到虚弱的缘故,而且最近几个月来,我一直都在跟这两个人登山,但现在都结束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回到波士顿后试着找份工作吗?学文学的都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份教职,这样的工作会让那些一年级新生都感到无聊透顶,他们对所谓的文学压根儿就提不起任何兴趣,想到我将来也会在学校的十八层地狱中不得翻身,便更感郁闷了。让-克洛德看起来也相当痛苦,但他有份让人艳羡的工作,他可以回去继续做他的夏蒙尼向导。他跟理查是挚友,显然不用歇太久就会继续登山,至于我,跟他们的关系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这时,理查像白痴一样咧嘴笑起来。我好像从来没见理查?迪肯咧开大嘴笑过,当然,我倒见过他面带讽刺的笑。但像正常人一样咧嘴大笑,更别说笑得像个白痴一样?我还真没碰到过。他的笑怎么看也不对劲儿。还有他的声音,虽然听起来明显让人察觉到他的兴奋,但说话的语速却很慢,颇有几分剑桥生抑扬顿挫的意味。说话的时候,理查故意认真地看着我们两个——他平日里也很少这样。

  “让-克洛德?克莱罗克斯,”他轻轻地说,“雅各布?威廉?佩里,你们愿意在1925年春天和夏初的时候陪我去攀登珠峰吗?经费已经全额到位。就我们三个人,再加上一些必要的挑夫,其中包括一些经常攀登高峰的夏尔巴人,他们可以帮我们建立高地营地,不过他们只是挑夫。登山的只需三个人——就是我们三个。”

  当时我和让-克洛德觉得这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或者是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我们本该大声喊:你不是开玩笑吧,还是去骗那些雏鸟吧,英国佬。但这话刚才可是理查说的,所以,我和那名年轻的法国夏蒙尼向导面面相觑了好几秒钟,然后不约而同地转头看着理查,表情格外严肃。

  “愿意。我们去。”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2

  在世界上最漂亮的9400英亩[15]土地中央,永久地停留着一颗破碎受伤的心。

  从伦敦坐车到布罗姆利在林肯郡的庄园一共花费了我们两个小时,因为我们本就比预定的时间早,又不想太早去往那里,于是还在桑迪吃了午餐。但正午时分,当时仍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几分钟,我们到达了斯坦福德枢纽站。现在,离目的地也就几英里远了。我承认,自己竟然紧张得想吐。虽然我以前从来没有晕车的经历,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夏日,坐在敞篷式旅游车里,微风习习,送来农场和森林芳香的气味,路旁景致宜人,头顶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

  斯坦福德枢纽站又叫“木匠旅馆”,英国人还就喜欢这样混淆视听,我们将车转左,拐入一条狭窄的小巷。接着,一个十英尺高的砖石墙在我们左边出现了,挡住了我们2英里以内的风景。

  “那堵墙是干什么的?”我问正在开车的理查。

  “这墙将布罗姆利的庄园圈起一小部分。”叼着烟嘴的理查说,“鹿园在墙的另一边,布罗姆利夫人不希望她那些被驯服的鹿跳到墙外受伤。”

  “也是为了防偷猎者吧,我想。”让-克洛德说。

  理查点点头。

  “布罗姆利的庄园有多大?”我在车后座上问道。

  “呃,我想想,”理查说,“我好像记得前任侯爵,也就是已故的布罗姆利爵士曾经留出了大约8000英亩的农田——大部分都是休耕地,是用来捕猎的,还有大约900英亩林地,大部分是可以追溯到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原始森林。鹿园、花园和庭院什么的也就留出400英亩,所有这些均由为数不少的林木工人和园丁全年照料。”

  “一共差不多有10,000英亩。”我傻傻地说,转头看着那堵高墙,像是突然能看穿它似的。

  “差不多。”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事实上,远不止9400英亩,我们经过的斯坦福德村其实也属于布罗姆利庄园,住在斯坦福德里面的村民以及斯坦福德附近140栋左右的房舍也都属于那个庄园,另外还包括斯坦福德里里外外的好几十个商用地产,布罗姆利夫人现在还拥有、管理着部分庄园。他们说这是从前的地主时代,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希望自己的脑筋能够转过弯来。这样的私人领地我自然也见过不少。当年我在哈佛上学的时候,暑假会去登山。有一次我去了西部攀登落基山脉,火车经过不少牧场,我估摸着得有50万英亩,没准有100万英亩。有人告诉我,在我们家乡马萨诸塞州,不到一英亩的牧场就能让一头牛吃得饱饱的,而在东科罗拉多或者怀俄明州,同样一头牛需要40多英亩的牧场才不至于饿死。那里的大牧场生长的多半是山艾、银鲛,如果牧场有小溪的话,小溪边上还会长些古老的杨木,但大部分牧场都没有小溪。按照理查的说法,布罗姆利的庄园有900英亩古老的林地,可这些林地用来干什么呢?可能是用来狩猎,或做消闲散步之用。那些驯服的鹿会在那片专属的园区闲庭信步,如果它们在太阳底下走累了,就得找个遮阳的地方。

  墙蜿蜒往南,我们开着车又往前面行驶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左转,沿满是车辙的马路上驶去,然后毫无预兆地从一个古老的拱门进入庄园。车行驶在一条宽阔的碎石路上,那里没有房子,没有花园,从这里到地平线那头郁郁葱葱的山丘之间没有任何引人兴趣的东西,理查将我们的旅游车停在树荫下,领着我们往一辆马车走去,司机长着大胡子,马车由两匹白色的马拉乘,在一条狭窄的柏油路上等着,小路蜿蜒进入绿色的庄园深处。马车的两侧和后面装饰得非常豪华,看起来像是为维多利亚女王的加冕游行设计的。

  司机跳了下来,为我们打开无顶的马车车门。他看起来年龄着实不小了,没准还真参加过维多利亚女王的游行呢。我非常羡慕他那又长又白的八字胡,这让他看上去有点儿像一只又高又瘦的海象。

  “欢迎回来,迪肯少爷。”老人说着关上了门,“恕我冒昧,先生,您看上去非常健康。”

  “谢谢,本森。”理查说,“你也是。很高兴你仍然在这里做管家。”

  “哦,我现在只掌管入口的马车了,迪肯少爷。”老人敏捷地跳到马车前面,拉住缰绳和鞭子。

  我们一路沿着一条巷子驶去,马车的车轮(铁制的轮,而非橡胶的)在柏油路面上轰隆行驶,两匹大马马蹄嘚嘚,在这种情况下,本森肯定没办法听到我们正常的说话声。但我们还是将头凑在一起,说话声几乎跟耳语差不多。

  让-克洛德说:“迪肯少爷?你来过这里呀,我的朋友。”

  “上次我来这儿还是十年前的事了。”迪肯说,“因为布罗姆利家的小主人珀西瓦尔玩游戏时耍赖,我一拳打在他的长鼻子上,结果被他们的一个男管家揍了。”

  其间我一直都左顾右盼,想将周围的景色尽收眼底:修剪得非常整齐的草坪,山丘、树林、灌木,还有一个有好几英亩宽的湖,微风习习,水面荡起涟漪,波光粼粼。马车往南边行驶,我终于看到了正式的花园,还隐约看到地平线上有一栋高高的建筑物。但这么一栋独立的建筑物实在太过宽敞,造价也太过昂贵,即便是布罗姆利的府邸也显得太奢华——所以,想必那里应该是个村庄吧。

  “莫非你跟布罗姆利一家是世交?”我小声说。这样的问题有些无礼,但我感到很意外,甚至有些震惊,问题就脱口而出了。之前理查坚持要我去他在萨维尔街的裁缝那儿,特地为这次会面买件定制的西服,我从来没穿过这么合身的衣服,或者从来没感觉那么好过。而且,理查还坚持帮我付款,但因为我跟理查一起在欧洲待了好几个月,清楚他本人没那么多钱。现在我却在想,出了斯坦福德的下一个9000公亩的庄园是否叫作迪肯府邸。

  理查摇摇头,放下烟斗,自怜地笑笑。“我们家以前倒是有点儿声望,不过到头来却没有钱留给我这个令人失望的子孙。当今放弃贵族头衔是不合法的,否则,我一定毫不犹豫地放弃。实际上,自从我参战归来,对这个贵族头衔一直都是避之不及。不过,上个世纪的时候,我偶尔会来这里跟查尔斯?布罗姆利玩,他跟我差不多大,还有他弟弟珀西,他没什么真正的朋友和玩伴,你很快就会知道原因了。但这一切都随着我在珀西瓦尔鼻子上的那拳结束了。后来,反而是查尔斯来看我了。”

  我知道理查跟乔治?马洛里同年,都是1886年出生的,但因为他的头发仍然黝黑,身体也非常健壮,在登山方面很多都比我和让-克洛德做得好(我相信我以前提及过),比如登山技巧,冰天雪地里的经验,耐力。我从没想过理查?迪肯在上个世纪还生活了十四年……也没想过他在维多利亚女王的统治下生活了十五年。

  马蹄嘚嘚,我们继续往前行驶。

  “所有访客都要将车停在大门口,再坐马车进去吗?”J.C.大声问马车司机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