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时空旅行的马龙定律》


1

  大二那年,一个盛夏的满月之夜,又恰逢我的20岁生日。身材伟岸、英俊倜傥的富家子马龙(体育系的硕士生)已经定在今晚,要用9999朵玫瑰、9999枝蜡烛外加99只中国古典情歌,在外语系女生宿舍楼下向我公开求爱。我却独自一人去攀登物理实验楼的楼顶,打算向我心仪的男人开始正面进攻。

  杨书剑。物理系硕士生。他还有一个身份:大马的铁哥儿们。

  物理实验楼是一幢即将报废的建筑,白天人都不多,晚上更是空无一人。昏黄的走廊灯下,墙角堆放的旧设备像一群丑陋的魔鬼。我今晚是一身性感打扮,露脐的吊带小背心,紧箍臀部的超短裤,漂亮的皮拖鞋。在暗影幢幢的大楼里,这可算不上是安全的穿戴。好在月亮已经升起,银辉从窗户里洒进来,伴我爬上六楼。从这儿再上楼顶就只能攀爬墙外的一段铁梯了。我从楼道窗户里探身向外看,月色下的六楼显得比白天更高,让我心中忐忑。当然这影响不了我的决心,我咬咬牙,从窗户里跨出去,紧紧抓住头顶上的铁梯横档。

  实验楼与我住的外语系女生宿舍成丁字形排列,两楼怀抱处是一座音乐喷泉广场,上百个黄铜喷头汇成喷泉之林,强劲的水柱会伴着音乐欢快地跳舞。不过它只在节日开启,现在,广场上三三两两散布着乘凉的男生女生。我瞥见一辆华贵的红色跑车亮着大灯开过来,在广场处停下。司机先下来,然后一位高个男人从右边潇洒地跳下来,两人一块儿开始卸货。我认出那是大马的身影,不用说,他们此刻搬卸的就是那9999朵玫瑰和9999枝蜡烛了。

  虽然我根本没打算在他的99只古典情歌后露面,但实打实说来,这会儿我心中仍涌出一股异样的热流。

  我爬上七楼楼顶,努力跨过女儿墙,还有意响亮地咳嗽一声。大马早就说过书剑有一个怪僻:凡是晴朗的夏夜,尤其是月圆前后,他总是独自一人到这儿的楼顶上进行月光浴。因为来这儿必须攀爬墙外铁梯的缘故,轻易不会有外人来打扰他。其实他的爱好并非是月光浴,而是“敞开怀抱,让每个毛孔与星空息息相通”,在这种状态下他的思维最敏锐,最放松。大马时常向人吹嘘说,就在他的铁哥儿们光着屁股晒月亮时,一座理论大厦已经顺利奠基。那座大厦叫“时间量子理论”,一旦建成,能把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统一起来,到那时,杨书剑的名头儿会比爱因斯坦和波尔还要大一号。而且,最令人振奋的是,时间量子理论的成功还能直接带来一项神奇的发明——时间机器。

  虽然大马的话一向颇有水份,但这些话大致不差。剑哥确实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是当代理论物理学的希望之星,物理系的教授们公认的。

  我今晚来这儿找剑哥是一场赌博:如果剑哥不在这儿,而是在音乐广场帮他的铁哥儿们上演那场求爱秀,我就输了。不过,以我的直觉,他——因为某种隐秘的心理——今晚不会去那儿的,而我的直觉一般相当灵验。我果然赌赢了,楼顶中央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我想我的示警足以让他穿好衣服了,就慢慢走过去。但我想错了,等我走近时,那家伙仍从容自得地躺在地上,枕着双手,两腿交并,足尖轻轻摇晃着。月光沐浴着他的身体,活脱是一位浪里白条。他的双眼在月光下灼灼闪亮,当我走近时,那双目光慢慢转到我身上,“厚颜无耻”地盯着我,一动不动。这个场面让我未免尴尬,也有点恼火。虽然今天是我擅自闯进他的私人领地,但他如此这般也算不上绅士风度吧。不过我在半秒钟内就弄明白了——这位仁兄虽然一眼不眨,实际并没有看见我,他肯定深深陷在他的思考中,还没从中跳出来呢。我又是好笑又是着恼,大喝一声:

  “杨书剑!”

  以下的过程让我忍俊不禁。在我的断喝声中,他目光中的“一片清明”忽然被震碎,变成一片混沌,然后又逐渐澄清——他惊叫一声,像蚱蜢一样敏捷地跳起来,匆匆抓起地上的衣服,背过身去穿好。我忍住笑向旁边走了几步,给他留一点私人空间。等我转过身来,那家伙已经穿戴整齐,虽然仍多少有些尴尬,但总的说已经恢复了往日的从容。他笑嘻嘻地说:

  “是丁洁小妹啊,失礼了失礼了。我刚才只顾思考,没有看见你,真的没看见。”

  我讥讽地说:“你不必解释,我绝对信。否则,我这身打扮只换来一个男人死鱼样的眼神,我的自尊心会受不了的。”

  他用目光刷过我的全身,衷心地夸道:“真的,你这身打扮非常漂亮,非常性感,活脱一位月亮女神。哪个男人对此目无涟漪,一准是太监——这也是一条有力的反证,证明我刚才确实没有看见你。你……是为一会儿的露面做准备吧。大马说你已经答应了,在他唱完99支古典情歌后,你会像七仙女一样从空中冉冉而降。”

  我干脆地说:“那是他自说自话,我只是没有明确拒绝罢了。我根本没打算在那个场合出现。”

  剑哥一愣,沉默了,目光复杂地盯着我,显然把我这个表态看得很严重。过一会儿他笑着说:“小妹,千万不能这样啊。你已经‘考验’过他两次,今晚如果再闪他,大马肯定受不住的。”他虽然面带微笑,但口气非常认真,含着明显的责备。“听!恐怕他已经开始了。”

  夜风送来时断时续的歌声。仔细听,确实是大马带磁性的声音,唱的是“跑马溜溜的山上”。这位帅哥的歌喉确实不错,他曾后悔自己选错了专业,本该学声乐的。这会儿剑哥轻轻揽住我的肩膀,带我来到女儿墙边。远处的广场上,大马的求爱秀的确已经开始了。他一边唱着歌,一边倒退着走,在地上摆放玫瑰和点着的蜡烛。烛光已经画出了小半个巨大的心形。刚才我看到的红色跑车不在现场,应该是被他打发走了。晚读的学生都被吸引过来,挤在心形烛光之外,挨肩擦背的,至少有几百人。大马唱完了那首歌,立起身来,展开双臂,对着女生宿舍放声大喊:

  “丁洁丁洁我爱你!”

  围观的好事者们大笑应和,汇成滔天的声浪。

  大马再次弯下腰,边唱歌边摆放玫瑰和蜡烛,动作潇洒而舒展。这会儿他唱的是另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他的位置太远,这边听不太清,但歌声像从云中飘来,伴着清风明月,朗朗星空,别有一番动人的意境。剑哥立在侧边悄悄观察我的表情,小心地说:

  “小妹你看,大马确实是真心的。”

  我讥讽地说:“是吗?你看他摆放玫瑰和蜡烛多熟练,据我所知,这样大场面的求爱秀,对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吧。反正以他的家世,不在乎多买几千只玫瑰和蜡烛。剑哥你坦白告诉我,他的动人歌喉打动过多少姑娘?我是他女友名单上的第多少位,两打之后?”

  剑哥对我的话使劲摇头:“小妹,你这样说对大马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他过去确实比较浮浪,换过不少女友——其中也不乏是女方贪图钱财、贴身进逼。但他自打一年前喜欢上你之后,确实动了真情。没错,他是生在豪富之家,但富有本身并不是罪过。昨天他还对我说,知道你对纨裤子弟素有成见,这次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东西’、‘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他的真爱。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他说这话的口气是非常认真的。”

  我淡淡地说:“他再认真也没有用。我的心早就放在另一个男人身上啦。”我瞟了他一眼,“可惜那人对我的秋波总是视而不见,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的坦率让他很尴尬。在这之前,类似的交锋已经有过两次,他一直装煳涂。但这次他考虑一会儿,显然决定正面回应。他笑着说:

  “我又不是弱智,咋能看不到你的秋波。且不说那双大眼睛勾魂摄魄,杀伤力超强,男人一不小心陷进去,就万劫不复了!但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避开它,你想知道是为什么吗?——事先要请你原谅我的坦率。”

  “好,我原谅,无论什么难听话我都原谅。你尽管讲吧。”

  “如果你一开始就直接向我表示好感,我会非常高兴地接过它,甚至会主动向你进攻,哪怕和我的铁哥儿们展开竞争也在所不计。但自打我们相识以来,你一直维持着‘大马女友’的身份,至少没有公开拒绝它,你只是在这种架构下不动声色地盯着我。对你这种做法,我只能退避三舍,否则就对不起我的哥儿们。而且从内心说,对你的……玩世不恭,我也难免有戒心。”他歉然说:“这句话恐怕过重了。务请原谅啊,今天我想把话说透。”

  我觉得脸上发烧:“这种状况是某些因素凑成的,比如,与大马结识是在认识你之前。但我不辩解。我错了。请告诉我,我该怎样从头开始?”

  剑哥想了想,再度揽住我的肩膀。他的搂抱很温柔,话语很温和,但我却感受到内在的凛冽寒意。“小妹,恐怕有点晚了。关键是——大马在你那双眸子里已经陷得太深啦。这个富家公子本质善良,别看外表刚猛,内心实际很敏感,很脆弱,很重情——他的性格既有点浮浪又十分重情,这两者并不矛盾。咱们可不能伤害他。”他叹息着,微责道,“小妹不是我说你。如果你决心拒绝他,就不该同意、至少是默许他这次的公开求爱。场面弄大了,弄撑了,很难收场的。”

  “剑哥你知不知道,我这次为什么没有明确拒绝?”

  “不知道。”

  “我是想看你的态度!想看看你到底是会帮他,还是回避。按说,依你俩的铁交情,此刻你该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边,帮他摆玫瑰啦点蜡烛啦,没准还帮他唱几首情歌哩,可是你却独自一人躲在这楼顶上。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不想听你粉饰,把你的真实想法晾出来!我敢说你是在逃避某种东西。”

  在我犀利的追问下,他有点尴尬,片刻之后坦然承认:“对,我是在逃避某种感情上的纷扰。不过也可以这样理解——我是在逃避不该做的,做我应该做的。小妹,我真心希望你能珍视大马的感情,这样的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在语气中再次加上微责,“不管你是什么动机,反正你这次的做法不合适,可能对大马伤害很深的。小妹你记住一句老话:有些东西只有在失去后才知道珍贵。”

  我闷声说:“好啦好啦,我的主意不会变,但我不让你作难。今天不说了,等我彻底了结与大马的关系后,再回头来找你。”

  剑哥在月光下认真看看我,沉默片刻后决绝地说:“不,到那时你也别来找我。除非你是来发请柬,邀我参加你和大马的婚礼。”

  我没想到自己的“正面进攻”会闹出这个结局,心中很恼火。不过剑哥没有说错,事情走到这一步只能怪我自己。他说我“玩世不恭”,这话很刺耳,但仔细想想,我也没法反驳。我俩沉默着向楼下看,几千只粗大的蜡烛已经拼出一个完整的心形,烛光映红了夜幕。蜡烛之内则是一圈玫瑰,两个套合的心形围住了整个广场。大马独自立在心形中央,围观者都远远隔在烛火之外。这会儿他刚唱完“达坂城的姑娘”,正直起身体对宿舍楼高唿:

  “丁洁,这已经是第40首啦!等我唱完第99首,你就该从云中降临,扑到我的怀抱里!”

  围观者仍然大笑着为他帮腔,激起又一波声浪。

  剑哥看着我,分明是催促我赶紧下去。我没好气地说:“剑哥,你可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还有59首情歌呢,够他唱一个小时的。你不妨耐心一点儿——没准过一会儿我会改变主意哩。咱们先回头说说你吧——我刚才上来时你在想些什么,那会儿你够痴迷的。”

  这句话显然挠着他的痒处,月色下两只眼睛顿时亮光闪闪:“没错。刚才我正在像爱因斯坦那样,在头脑中做思想实验。今晚我有了最重要的顿悟。我敢说,时间量子理论中最难的一步我已经走通了。”

  “就是那个能让时间倒流的理论?”

  “没错,就是它。”

  我又刺了他一句,“那就难怪你能对一个女孩儿视而不见了。不过我要说句实话你可别嫌扫兴:我相信你能建立某个前无古人的理论,但压根儿不相信它能让你我回到过去,那完全违犯直觉。你不妨趁这会儿给我讲讲,用最简洁的语言,看能不能说服我。”

  “好,我用最简洁的语言讲一讲。众所周知,宏观的时间是不能倒流的,但如果把时间尽量细分,细分到10-43秒,即所谓的普朗克时间,也就达到了量子化。在这样小的时间片断内,时序已经没有意义,物理学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复存在。这其实意味着量子态时间既可正流也可倒流。然后,借助于某种科学手段,我们可以把量子态的时间倒流进行整合,让它表现为宏观态的时间回溯——当然啦,是在严格的边界条件下……”

  我皱着眉头打断他:“算啦算啦,你这最简洁的语言对我也像番僧念经。不如让我来提问吧。大马说,你的时间量子理论一旦取得突破,就能导致时间机器的实现,对不对?”

  “没错。这一点毫无疑问。”

  “人们能驾着它任意遨游过去未来?”

  “不,只能回到过去,不能到未来——除非光速被突破。但我的理论是建基于相对论的,仍然遵从光速不可逾越的原则……”

  我忽然莞尔一笑,换了话题:“剑哥我给你提个要求,你一定得答应。”

  他警惕地看看我:“什么要求?你说吧,只要你别……你说吧。”

  “既然今晚是你取得突破的特别时刻。希望你牢牢记住它。等你的时间机器研制成功,你,带上我,加上大马也行,一定要回到这个时刻看一看。”

  剑哥有点犹豫:“初期的时间机器恐怕载不动三个人……好吧,我答应你。我一定想办法。”

  “而且必须回到此刻之前,比如,回到我刚刚爬上楼顶的时候。”

  剑哥对这个要求有点茫然,也有点警惕,兴许他认为我是在恶作剧,比如,让他重演刚才裸体时的尴尬。但他想了想,慨然说:“好,我答应。”

  “不会食言?”

  他笑道:“我杨书剑是何许人也,怎么会食言?决不会的。”

  我到这儿忽然来了个急转弯,非常干脆地说:“那你的时间机器肯定不会成功!如果你成功了,也没有食言,确实乘时间机器回到了此刻前的过去,那么,你我现在就会有一个看到时间旅行者的经历,对吧。但很可惜,我什么也没看到。”

  剑哥对我的驳难没有太在意,笑着说:“原来你守在这儿等着我呢。你说得不错,你的驳难从本质上说就是众所周知的‘外祖父佯谬’,从逻辑上我确实无法驳倒它,全世界没有一位智者哲人能驳倒它。不过你应该知道,逻辑上的悖谬并不总能阻挡物理过程的实现——兔子会超过乌龟,绝不会在乌龟之后的无限小处止步;相距数光年的孪生光子也一定保持同步相关性,不管物理学家能不能解释超距作用。科学界有一个共识:对于逻辑上暂时说不通但实际上可能做到的事情,只能采取一种办法:先尽力爬过深涧,再到逻辑的断裂处架桥!我这会儿不和你进行驳难,你等着坐上时间机器后,再亲自寻找答案吧。”

  “这么自信?”

  “当然。”

  “那你就带上我,回到咱们认识大马之前吧。能做到吗?我想肯定能。那样,我和你就会真正从头开始,不让大马掺乎进来——毋宁说,大马会非常高兴地为咱俩祝福。”

  剑哥笑着,回避了这个问题。他朝楼下看看,“只顾和你神侃,说不定大马的99首情歌已经唱完了呢。小妹,听剑哥的话,咱们快点下去,哪怕你最终不接受大马的爱情,今天也必须给他一个台阶。说到底,这个场面是你惹起来的,至少你有50%责任吧,你有责任把它挽个结。走吧,好不好?”

  “好吧。”我勉强地说,“我们下去,把围观者打发走,然后我单独和他谈话,今晚就把话说透。”

  剑哥正要走,听到这句话站住了,犹豫一会儿,认真劝我:“如果你确实不……那也至少给他一星期的时间,让他在心理上有个缓冲,行不?”

  “好——吧。剑哥,你对自己的哥儿们,啧,真是义气干云哪。”我讥讽地说,实际心中已经被他感动了。

  临下楼前我们又向下边看了一眼。在那个巨大的烛火和玫瑰之心中,大马独自伫立着,这会儿他没有唱歌,而是高高举着左臂,像是在庄严宣誓。但我有点奇怪,因为宣誓没有举左臂的。心形外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人们好心地帮他唿喊:丁洁丁洁快下来!丁洁丁洁快下来!看着这个大场面,我确实有点后悔早先的轻率。剑哥轻轻推着我,笑着说:

  “走,下去吧,解铃还须系铃人。走吧。咦——”他忽然短促地喊一声,停住脚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心形中的大马不见了。不,他还在,但不是站着,而是躺在地上了。周围的群众还在大声笑着,没有看出异常,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有剑哥,却突然感到一阵凛冽寒意。我俩瞪大眼睛紧张地看着,躺着的人影仍然没动,周围的人大概感受到异常,笑闹声忽然平息,广场上刹那间静得瘆人。终于,有一个人试探着跨过心形的边界,来到大马身边,蹲下来查看。那人忽然蹦起来喊了一嗓子,人群像是被火烧的蜂群,哄地骚动起来。听见有人高喊:割腕!快打120!快送校医院!

  我和剑哥一下子跌进冰窖中——突然联想到大马的那句话:今晚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真爱,现在我们才领悟到话中蕴含的不祥。我俩没有耽搁,我踢飞了皮拖鞋,剑哥拉着我,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爬下那段铁梯,再跑下六层楼。当我俩气喘吁吁地快速蹦跳着下楼时,剑哥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像铁锤钉钉一样,一下一下钉着我的心房:

  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

  我们喊着“大马大马”,挤进那个庞大的人群。大马不在这儿,地下只留下一摊鲜血,异常巨大的一摊,它让我俩的心卡卡查查地碎裂。人们说大马送校医院了,我们立即扭头往校医院跑。等我俩赶到校医院,大马已经被市里的急救车接走。我们飞奔到校门口截了一辆出租,赶到急救医院。我的赤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割破了,在医院光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迹。

  但我们最终只看到大马惨白的遗体。

  后来,当时在场的好友小倩向我复述了她看到的场景:当大马唱了第99首情歌后(是刘三姐的对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他的女神却千唿万唤不出来。大马没有尴尬,也没有发火,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准备。他高声喊道:

  “丁洁,我知道你一向鄙弃金钱,现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向你表达我的真爱!”

  然后他笑着,高高举起左臂——小倩痛哭失声地说:关键是人们都离他太远啊,没一个人看见他割了腕,没人看见鲜血正顺着他高举的左臂汹涌奔流。大家被他轻松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会这么欢快地召唤死神。围观者仍在笑着起哄,用一波一波的声浪催促女神快下来。就在这笑声中,大马流尽了鲜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直到这时围观者才发现了异常,但已经为时太晚了。

  小倩没忍心责备我,同学们也都没责备我,因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来。葬礼上我见到了大马的父母,他们没有责骂我,但执拗地决不看我一眼,这种目光的真空更让我心如刀割。就连剑哥的目光也一直浸着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责怪我,更深的是自责——依他看来,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几分钟带我下楼,大马就不会送命了。

  但说这些都晚了。在哀乐和氧气炮的轰鸣声中,大马静静地躺在水晶棺中。对于他一米九五的魁伟身体来说,这具水晶棺实在过于狭窄了。他脸颊红润,当然这只是化妆师的功劳;面色平静安详——但他在抱憾离开人世时真的平静么?我死死盯着他,泪水如雨,洒落在水晶棺面上。

  剑哥说得对,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会觉得珍贵。现在,我愿意拿我的青春、美貌、生命,一切的一切,来换大马回到人世,弥补我的罪责。可是,我知道办不到的。命运已经关上了这扇门,不会再开第二次。

  ——也许剑哥认为他能办到?他在与遗体告别时,神情肃穆,声音清晰地说:

  “大马你耐心等着吧,我一定去找你。”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不由侧目看他,大家也许以为,他是在与铁哥儿们定下来生之约。但我知道,他说的肯定不是那个意思。

2

  在我45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从网上淘来的那辆珍贵的老爷车终于运到了。它是我为这次生日特意准备的——不是送给自己的礼物,而是为书剑作演示的道具。我为这辆车加燃油、加机油、充电,试驾了一次,随即给杨书剑研究所打了电话。电话是阿楚接的,她是书剑的助手兼恋人。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热情奔放的年轻女研究生爱上了睿智深沉的导师,苦恋多年,但至今未能收获爱情。因为那个男人心中一直装着另一个无法爱他的女人。

  我。

  但阿楚和我远非情敌。我对她早就把话说透了。我说,早在我20岁生日那天,当一位高个儿男生在烛火玫瑰的环抱中流尽鲜血之时,我的爱情之花就完全枯死了,即使是南海观世音的杨柳玉净瓶也不能让它复生。所以,我与阿楚在某种程度上倒是亲密的同盟军——努力让书剑忘掉早已枯死的爱情,接受活着的爱情。

  我们在电话上互致了问候,我说:“明天是我的生日,请转告书剑,我想邀请他,还有你,一块儿来我家玩。”

  阿楚为难地说:“啊哟不行,明晚正好是时间舱的第一次载人返回试验!丁姐你知道的,此前已进行过三次不载人试验,都很成功。但这次试验才是最重要的,杨先生要亲自驾驶。而且试验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日期没办法更改的。”她又说,“丁姐我知道明天是你的生日,杨先生正是把试验特意定在这一天。”

  这些情况我都知道,“对,我知道这次试验对书剑来说非常重要,不过,恐怕并非因为它是‘第一次载人’,而是第一次以‘人’为试验目的。说白了,他想亲自回到旧时空中,把一个人救回来。我猜得对不对?”

  阿楚稍稍迟疑后笑了:“其实杨先生没打算瞒你的,瞒也瞒不住你。但对外界必须严格保密,原因你知道——这在伦理上属于禁区。更准确地说,这是伦理上的禁区,但禁区的栅栏此刻尚未修好。杨先生想抢在这个时间,了结他的终生夙愿。”

  “我会严格保密,但我务必要在试验前见他一面。阿楚你一定想办法劝他答应。你们明天赶早坐直升机来一趟,不耽误你们晚上试验。”我坚决地说,“如果时间实在错不开,宁可推迟试验。”

  阿楚是个聪明人,立即领悟了这次邀请的份量——我要做最后一次努力来阻止这次试验。在这件事上她从来不是我的同盟军,但我料到她、还有书剑,会给我这个面子的,毕竟试验推迟一天也没什么大损失。考虑片刻后,她没向导师请示就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辆小型直升机降落到我的乡居,阿楚在驾驶位向我笑着招手,书剑先从机舱内跳出来,低着头躲避旋翼的气流。我已经有五年没有见过他,他明显发福了,不过动作仍保持着年轻人的弹性。他穿着便装,怀中抱着一束硕大的百合,走过来,用一只胳臂同我拥抱,笑着说:

  “阿楚说你已经定了生日蛋糕,我就送一束花吧。”

  “谢谢。”我微笑着接过花束。直升机的旋翼慢慢停下来,阿楚也下了飞机,提着裙子走过来。她今年36岁,虽然容貌不算出色,但体态婀娜,自有成熟女人的妩媚。书剑一直没有接受她的爱情,但依我看来,她看书剑的目光已经是“妻子”的眼神了。我们来到客厅。客厅中央,影像机正在连续播放激光全息像。当下的一帧是大马与我和书剑三人的合影,大马咧着嘴,笑得十分开心,正是我当年讥为“没心没肺”的傻笑,是大马的招牌表情。旁边的我体态娇小,一身盛装,露脐T恤,超短裙,裸露着浑圆的肩头和胳臂,颈间挂着洁白的珍珠项练。后边是当年的杨书剑,小个子,瘦不拉叽,穿着长裤和长袖衬衫,同样咧着嘴巴傻笑。三个人影缓缓旋转着,淡化消失,换成另一帧照片。

  旁边的高茶几上放着一尊小小的香炉,一只细香正燃着,青烟袅袅上升。这是献给大马的,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大马的忌日。书剑看看我。我俩的目光中有同样的落寞。悲伤和疚痛经过25年的磨蚀已经不那么尖锐了,但其沉重并不稍减。他不声不响地过去,燃起一支香,插在香炉中,口中喃喃地祝祷着,声音很低,但我辨出了他的话:

  “大马你别急。快了。”

  阿楚也走过去,神情肃穆地为大马献了香。这时自动影像机打出另一帧全息像,是在学校文艺晚会上我与大马对唱,两人都穿着漂亮的演出服,那次演出是我俩的初识。阿楚想冲淡屋里的伤感氛围,笑着说,丁姐我知道你当年是学校的校花,那时你多漂亮,多性感!丁姐我要批评你一句,你现在的穿戴实在太保守了,对不起你的好身段。我笑笑,没有接她的话头,关了影像机,让年轻的大马和我消散在时空中。我说:

  “知道你们的时间宝贵,不在这儿耽误了,现在请随我到后院。知道我为什么执意邀请你们来吗?生日倒是次要的,主要是我淘到一辆很珍贵的老爷车,想向你们显摆一下。你们看!”我指着后院那辆旧式的美军威利斯军用吉普。这种车在二战中非常著名,它的设计朴拙而强悍,车身线条见棱见角,简陋的方向盘上是四根圆色的铁幅条。平直的挡风玻璃,七条竖直的散热器格栅。车厢是蒙布的,车身伤痕累累,军绿色油漆已经大半脱落。它虽然破旧但气势犹存,就像一个满身伤痕、形将就木的老将军。“别看这辆老爷车其貌不扬,它曾是我军一位著名元帅的座驾。解放后这位元帅身体很差,患了极顽固的失眠。在失眠最严重时,他就坐上这辆吉普,让司机开到城外,找最差的路面,可劲儿颠上几个小时,然后停下车,歪在车厢里小睡。奇怪的是,只有这时他才能安然入睡。”

  书剑叹息道:“我也知道这个故事,每次想到这个故事,心中就酸酸的不好受。因为这位功勋彪炳的元帅,后事很是令人扼腕。当然这也怪他自己,如果他……不说这些了,还是来讲这辆车吧。我大致推算一下,它至少120岁了,没想到它竟然健在!小妹你淘到它,花了多少银子?”

  我没直接回答:“反正够可观的。”

  “从没听说你有这个癖好啊。”

  “算是我的新爱好吧。”

  “怎么样,这辆车还能开动吗?”

  “当然!动力还很强劲呢。请二位上车吧,我让你们也体验一下剧烈颠簸后酣然入睡的滋味。”

  阿楚悄悄看我一眼,跟着书剑上了车。她肯定在怀疑,我的这次邀请既然有重大原因,为什么这会儿却尽干这些不着边的事儿。我不和她解释,开车带他们来到附近的山区,又特意找了一段最崎岖的山路,这会儿路上没有行人车辆。我说:

  “等我挂上全轮驱动,我要全速冲过这段山路。”

  “慢着慢着!”右座的书剑连忙制止,侧过脸怀疑地看看我,“你……不至于这样外行吧。这种越野车,全轮驱动只能在泥泞路面上使用。如果在硬路面上使用,会把车桥齿轮别坏的。”

  我回以平静的微笑:“真的吗?那我倒要试一试。”

  我挂上全轮驱动,猛踩油门冲了过去。实际上我知道书剑说得对,这种越野车上配置的分动箱的是早期型号的,前后桥驱动之间是刚性连结(没有桥间差速器),如果在硬路面上使用全轮驱动,由于前后桥之间必然有路程差,这个差值又不能通过泥泞路面加以消化,结果就造成前后桥之间的功率循环,产生附加扭矩,最终造成车桥损坏。这是一种自激反应。它与时间旅行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就“自激反应”这一点,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时间旅行者如果硬要撬动已经“刚性化”的旧时空,同样会引发自激反应。

  这正是我今天想让书剑亲历的场面,以便让他有个强烈的印象。

  书剑大概已经悟到我的用意,不再劝说,任凭我把吉普开得如一匹疯马,他在右座上仍然一声不吭。后座的阿楚也同样保持沉默。吉普在山路上激烈颠簸着高速行驶,功率循环果然出现了,车身开始出现不正常的震动,一窜一窜的,发动机艰难地吼叫着。我不管它,仍然猛踩油门。最后,随着桥包中咯喳喳一阵脆响,这辆宝贵的老爷车彻底趴窝了。我气喘吁吁地趴在方向盘上,扭头看看他俩,神经质地笑着:

  “书剑说得对,真出事了。可惜了的,这辆有历史意义的老爷车。”

  书剑和阿楚互相看看,都没有埋怨我。书剑掏出手机要通了修车公司,那边问了方位,说拖车大概一个小时后能赶来。然后我们三人下了车,爬上一道石坎,坐下,漫视着山坡上零碎的野花,闲听着沟中潺潺的水声。我没有再绕圈子,直截了当地说:

  “杨书剑先生,请你认真听我下边这番话,尽管我是科技外行,但正如一句老话所说: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我知道,你的时间机器已经成功进行了三次不载人试验,分别回到50万、100万和2000万年前,取回了当时的岩石和大气标本。岩石的古磁性及大气成份都确认了时间旅行的成功,并得到科学界的公认。我也相信,既然不载人时间旅行能够成功,载人旅行同样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