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云也哑然失笑了:“怎么搞的。重哲,我告诉你,小时候,很长时间我从不把元元当成智能机器人,我认为他是我亲亲的小弟弟,是人类的一个成员。虽然他有种种怪异之处,比如他不会流泪,他有睡眠开关,他是爸爸生的,等等。但我总觉得这只是正常中的特殊,就象人类中有秃子和络缌胡子一样。长大了,理智能够战胜感情了,我才接受了这个事实:虽然亲密无间,他和我们不是同类。但这几年,大概是老煳涂了吧,我又重复了儿时的错误,常在无意识中把他当成人类的儿童,当成咱俩的亲生儿子。”

重哲从妻子的话语深处听出几丝伧然。他们婚后一直未能生育。年青时两人在事业上都太投入,把要孩子的时间一推再推,等到主意打定时,宪云年纪已经偏大了。而且,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元元有关,这个长不大的小元元常常使宪云心怀歉疚,她把加倍的母爱倾注到傻弟弟身上,连重哲也总是把元元当儿子看待。他开玩笑地说:

“不,你不老,你仍然象二十年前那样漂亮。我去唤醒元元。”

两分钟后,元元慌慌张张跑来了:

“姐姐,我不让你走!要不我也和你一块去非州!”

“元元,你还小。”

“我不小了!你看。”他轻而易举地把姐姐举起来,就象蚂蚁举起一只大豆荚,“你看,我多有劲儿,狮子来了,我还能保护你呢。姐姐,让我跟你去吧。”

宪云在空中笑着喊:“小坏蛋,快放我下来,快放下来!”她挣下来,蹲到地上哄元元:

“元元,你不能走呀。我走了,朴哥哥又太忙,爸妈年纪大了,你得留在家里照顾爸妈呀。我知道元元是个又孝顺又能干的好孩子。”

元元想了想,慨然答应:“好,你放心走吧。”

门外响起喇叭声。一辆马力强劲的全地面越野车尤尼莫克停在栅栏门外,老托马斯一只手搭在车喇叭上,一只手向朴重哲抬手致意。妈妈也赶出来了。这位在课堂上气度优雅的卓教授这会儿神情凄然,眼眶略微发红,勉强笑着同女儿吻别。宪云拿起室内电话,低声说:

“爸爸,我走了,你多保重。”

电话那边爸爸没有打开屏幕,所以只能听见爸爸的声音:“你走吧,我不送了。”

朴重哲拿起皮箱送她出门。托马斯先生下车打开汽车后盖,把行李放进去。他已经58岁了,身体很健壮,面色红润,茂盛的红胡子。他亲切地捶捶朴的肩窝:“朴,你有个难得的好妻子,漂亮,又非常能干。你是怎样挑选妻子的,能向我两个儿子传授经验吗?”

重哲笑道:“你知道吗?后天是我们结婚20周年,你的日程是多么残忍!”

托马斯哈哈大笑:“非常抱歉,非常抱歉,或者,我们推迟两天?”

“让她走吧,她的心早已飞到猎豹、狮子和狒狒身上了。”

托马斯笑着重复:“抱歉,非常抱歉,喂,小元元,喜欢老托马斯送给你的驼乌蛋吗?”

元元声音清脆地说:“喜欢!谢谢托马斯伯伯。”

“元元,喜欢我这匹新马吗?”他拍拍汽车车顶,“是我新买的,氢氧燃料电池和太阳能双驱动,时速250公里,无论是在沙漠还是在沼泽里都一样行走如飞。我要把它空运到肯尼亚去。元元,跟伯伯一块去非州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飙车,绝对的刺激!”

元元看看姐姐,一本正经地说:“不,我要留在家照顾爸妈。”

托马斯笑起来,“好孩子,真是好孩子,好,我们要走了,等下次回来给你带一只非州犀鸟,好吗?”

元元调皮地说:“不,我要一只犀牛,或者大象,要不带一头河马。”

托马斯哈哈大笑:“好,咱们一言为定,我一定在旅行箱里装一只河马带回来,你先在院里挖一个水池吧。孔,请上车。”

宪云最后同元元吻别,坐上尤尼莫克。托马斯发动了汽车,汽车尾管喷出淡淡的白烟,悄无声息地启动了。元元妈把元元抱起来向汽车招手,她看见在汽车转弯时,女儿还特意从车窗里伸出头向他们一个劲儿地挥手。她笑得那样畅快,就象个十八岁的无忧无虑的女孩。元元妈扭回头埋怨女婿:

“重哲,后天是你们结婚20周年,你该留宪云多住两天的。咳,我的记性也不行了,本来我该记住的。”

重哲笑道:“妈,不行的,你知道,宪云是一个事业至上主义者,恐怕我们都一样。”

元元已经挣下地玩耍去了。妈妈轻轻叹息一声:“真快啊,已经二十年了。重哲,我们总是可怜元元,可怜他的灵智被囚禁,一辈子也冲不出蒙昧的禁锢。其实,有时候我倒希望象他一样永远不会长大,不会变老。”她笑着对自己作了评价:“纯粹的胡说八道。”重哲也笑了,他向岳母点点头,径自返回工作室。

二十年前,那时宪云正是鲜花般的25岁,是一个才貌出众的姑娘。有人说,没有意识到自己美貌的姑娘才是真正的漂亮,宪云正是这样的美貌天成。她从不花费心思去刻意求美,因而也就没有那些“美女”们的通病:矫揉做作,顾影自怜,自我封闭等等。

她24岁读完博士后,投到托马斯教授门下,兴致勃勃地到非州去了──那儿及亚马逊流域有世界上仅存的大规模自然保护区。秋天回来时,她晒得又黑又红,粗糙的手背和面颊记载着非州的风霜。她风风火火闯入家中,扔下背包,和爸妈紧紧拥抱起来。宪云爸表情冷漠,在女儿的拥抱中象一株枯干的橡树,但宪云妈知道,他的内心是十分喜悦的。宪云急急地问:

“元元呢,真想他呀。”

“他就在外边玩。”妈妈揶揄地说:“云儿,我怎么觉得你身上还带着猎豹或黑猩猩的野性,那个文雅恬静的大家闺秀到哪里去了?”

宪去笑道:“妈妈放心,我马上就能装扮成那样的乖女孩。”

元元大概听到了动静,抱着家养的白猫在门口探探头,立刻大喜若狂的跑过来:

“姐姐!姐姐!”

宪云把他抱起来,蹭着他的脸蛋问道:

“元元,想姐姐吗?”

元元调皮地说:“想,没人玩儿的时候才想。”

宪云抱着他坐到沙发上,从背包里摸出一个黑黝黝的非州木雕:

“元元,姐姐送你的礼物。”

这是一个黑人男孩,浑身赤裸,卷发,体形瘦长得十分夸张,撅着小鸡鸡。元元高兴地搂入怀里:

“谢谢姐姐。”

这时白猫挣下地跑了,元元也从姐姐怀里挣出来。宪云喊:

“元元别走!姐姐还有好多话要问你呢。”

元元的声音已到门庭外了:“姐姐,晚上我再找你玩!”

听着急急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宪云对妈妈苦笑着:

“这个孩子,还是一点不开窍,只知道玩,按说他已经23岁了。”

妈妈立即接过话头:“说起年龄,宪云,你已经不小了,你答应过这次回来要考虑婚事的。”

宪云落落大方地笑道:“爸妈不问,我也要向你们汇报的。晚上我想让他来家里。”

妈妈揶揄地说:“是哪个‘他’呀?”

“他叫朴重哲,韩国人,遗传学家。他今年夏天在非州,我们在察沃国家公园相处过一个月。爸爸,据他说你们认识。”

爸爸刻薄地说:“我认识,一个狂妄的小天才,属于一个咄咄逼人的暴发户民族。我怀疑你们是否能长相厮守。要知道,你是在5000年的中国文化中浸透的,血液和胆汁里都溶有泱泱大国的风范,而他;”他轻蔑地说。“多多少少有点暴发户的心态。”

宪云不满地低声喊:“爸爸!”

爸爸一挥手,冷淡地说:“不必担心,我会尊重你的选择。”说完拂袖而去。

宪云和妈妈相对苦笑。妈妈皱着眉头说:“云儿,不要难过。你知道怪老头的脾气。不管他,晚上你把重哲领来吧。他……也是研究DNA的?”妈妈忧心忡忡地说:“孩子,恐怕你也要做好受苦受难的准备。DNA研究是一块噬人的泥沼,投身于此的人只有两种可能,或者胜利,或者被拖垮,甚至疯狂。这是一个遗传学家老伴的人生经验,孩子!”

晚上,宪云挽着重哲的胳臂走进家门。那年重哲28岁,英姿飒爽,倜傥不群,穿一件名家制作的茄克衫,衬衣不扣领口,目光锋利,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浅笑,黑发桀傲不驯。宪云心醉神迷地看着夫君时,不由暗暗承认,爸爸的话也的确有言中之处:才高天下的朴重哲确实有些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重哲进门就看见了客厅中的孔子画象。他用询问的眼光看看宪云,宪云抿嘴笑道:

“告诉你,我是孔夫子的嫡系后代,是他的玄孙。”

朴重哲略有些惊异,微笑着感慨道:

“在你们这个古老的国家中,到处可以触摸到历史的遗迹。真的,我知道孔家是世界上最悠久的家族,但我没想你竟是这个神秘家族的嫡孙。”

他朝孔夫子鞠了一躬:“韩国也是在儒家文化圈中,我的祖辈中很有几个著名的硕儒,所以我对夫子是很敬仰的,只是,我对他老人家的‘夷夏之防’的观点颇有腹诽。希望老人家不要拒绝一个东夷的后代作孔家的东床快婿。”

宪云笑骂一句:“贫嘴。”这时重哲看见宪云爸出来了,立即收起笑谑,恭恭敬敬行了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