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啊,快点儿。”他催促格拉汉姆,“我们一起走。”

没有人追赶他们,希克斯警官还在电话里和院长争论,直到几分钟后,这位聪明的年轻人才回到拘留室,见到了职业生涯中最惊人的一幕。白鹿酒吧里的人再见到格拉汉姆时一点儿都不意外,他们全都知道这小子昨晚是在哪里度过的,并且希望当他的案子开庭时,法官大人能够网开一面,放他一马。

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胆战心惊地爬进宾利车的后座,这辆破车简直就要散架了,格拉汉姆却亲切地叫它“小玫瑰”。还好,在那锈迹斑斑的引擎盖下面,发动机并没有出什么问题。不一会儿,他们便大喊大叫地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逃出了小米尔顿。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作速度的相对性。近几年来,他们一直以每秒几百万英里的高速在太空中往返穿梭,旅途相当平静,什么感觉都没有,这会儿却被吓个半死。等到克里斯蒂尔的气息喘匀了,他才取出微型通话器,向飞船呼叫。

“我们正在返回的路上。”他迎着狂风大吼道,“有个智力非凡的人类跟我们在一起。预计还要——呜哇!——对不起——我们刚刚越过一座桥——十分钟就能抵达。你说什么?没有,当然没有,一点儿麻烦都没有,一切都非常非常顺利。再见!”

格拉汉姆回头看了一眼两位搭车客,只看一眼,就把他吓了一跳。他们的耳朵和头发(粘得不够牢靠)已经被大风刮走了,他们的本相正在渐渐暴露。格拉汉姆有些不安地想,这两位新朋友好像连鼻子也是假的。不过,算了,看着看着什么都能习惯了。今后他还不知道要跟他们打多长时间的交道呢。

剩下的事情你们已经知道了。不过,第一次降落地球的整个经过,还有格拉汉姆大使是在什么特殊情况下代表地球人加入宇宙大家庭的,这些细节以前从未有人披露过。我们在外星事务部工作期间,曾经做过大量工作,这才说服克拉斯蒂尔和达斯特本人,得到了这些至关重要的材料。

于是我们可以理解,正是因为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在地球上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所以上级才会选择他们首次来出访我们神秘莫测的邻居——火星人。同样,根据上述材料,我们也能理解,他们两人在接到新任务时是极不情愿的。从此以后,再也没人听说过他俩的消息,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扭捏的兰花

一开始,什么事都没发生。随后,两条触手不安地鼓噪起来。它们开始前后摆动,兰花似乎下定了决心。突然,触手迅速扬起,速度之快,令赫拉克勒斯眼前一花。它们缠住生肉,赫拉克勒斯只觉木棍顶端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接着,肉块不见了——兰花紧紧地抱着它,如果硬要打个比方,就像饿鬼把肉护在胸前。

“哎哟我的老天爷呀!”赫拉克勒斯吓得大叫。

在白鹿酒吧,几乎没人相信哈利?珀维斯的故事全是真的,但大家都承认,其中有一些比另外一些显得更真实。然而,就真实度来说,“扭捏的兰花”明显属于很难叫人相信的那一类。

我不记得哈利在讲这个故事时用了什么惊人的开场白,或许是某个兰花爱好者把最近鼓捣来的丑八怪搬进了酒吧,结果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不管我记得多少,毕竟故事才是关键。

这一次神奇冒险的主角并非哈利的众多亲属之一,但他拒绝解释为什么会知晓这么多乌七八糟的细节。这是发生在温室里的传奇故事,我们的“大英雄”——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个人畜无害的小职员,名叫赫拉克勒斯?基庭。如果你认为这是故事当中最不可信的部分,那么,还请少安毋躁。

赫拉克勒斯绝不是随随便便听过就忘的名字。可如果你叫这个名字,身高却只有四英尺九英寸,体型瘦小枯干,就算勤于健身,体重也仅有九十七磅,那也未免太尴尬了。或许这倒可以解释为什么赫拉克勒斯很少与人接触,他所有真正的朋友都长在花园内侧的潮湿温室的花盆里。他的日常需求很简单,在自己身上很少花钱,但种植的兰花和仙人掌却是非同一般。实际上,他在花卉养殖这个圈子里可谓声名远播,还经常收到来自全球各个偏远角落的包裹,里面散发着腐殖土和热带丛林的鲜活气息。

亨丽艾塔姑妈是赫拉克勒斯唯一还在世的亲人,两人若站在一起,你恐怕很难找到更为强烈的对比了。她身材壮硕,足有六英尺高,经常穿一身色彩艳丽的哈里斯粗花呢条纹外衣,开起捷豹车来天不怕地不怕,还一支接一支地抽雪茄。她的父母把这位宝贝心肝当成男孩子养,不知道这算不算达成了他们的心愿。亨丽艾塔姑妈一个人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她养了好多狗,各类品种、各式大小都有。她身边总会陪着一对儿新宠,那可不是其他女士们经常放在手提包里的小型袖珍犬。基庭女士的犬舍里只有大型丹麦犬、德国黑背牧羊犬、圣伯纳犬等等…

亨丽艾塔奉行男卑女尊,她瞧不起男人,所以至今未婚。然而出于某种原因,她却很喜欢赫拉克勒斯,两人叔侄情深(没错,就是这个词),几乎每个周末她都会来看他。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或许在亨丽艾塔眼里,赫拉克勒斯会让她产生一种优越感。如果他是男性中的典型,那么,男性实在是急需关爱的一群人。不过,就算亨丽艾塔动机如此,她本人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她似乎由衷地爱着自己的侄子。她有些居高临下,但绝非冷酷无情。

可以想见,她的“关爱”对赫拉克勒斯严重的自卑情结没起到多少帮助。起初,他还很迁就自己的姑妈;后来,他开始害怕她的定期来访、她的粗声大气,还有她那足以捏碎掌骨的大力握手;久而久之,他恨死了她。实际上到最后,他的恨成了生命中的全部,甚至超过了对兰花的爱。但他很小心,没把这种情绪表现出来,他知道,如果亨丽艾塔姑妈发现他的心思,恐怕会把自己撕成两半,喂给她那群大狼狗。

可是,渐渐地,赫拉克勒斯再也没办法压抑被禁锢的情感。即便他想谋杀亨丽艾塔姑妈,他依然表现得很有礼貌,他经常处于谋杀的边缘,尽管他知道自己下不了手。直到有一天…

根据花卉经销商的说法,这种兰花来自“亚马逊流域的某地”——一个非常含糊的邮政地址。尽管没有人会比赫拉克勒斯更喜欢兰花,可当他第一眼见到它时,依然没什么好印象:一块乱蓬蓬不定型的根,大概有人的拳头大小——仅此而已。它有股腐烂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的、腐肉一般的气息。赫拉克勒斯甚至不相信能把它养活,他对经销商也是这么说的。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没花多少钱便买下了它,随后漫不经心地带它回家。

头一个月里,兰花没有任何生命迹象,赫拉克勒斯也不以为意。然后,有一天,一株小小的绿芽露出头,开始向着阳光伸展。从那以后,它长得飞快,没多久便长出一株成人手臂粗细的枝干,绿油油的,充满生机,枝干顶部还生出一圈奇怪的突起——除此以外便毫无特色了。赫拉克勒斯却十分兴奋,他敢肯定自己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品种。

现在,兰花的长势确实令人称奇——很快它就比赫拉克勒斯还高了,当然,这也不是特别高。就连那一圈突起物也在生长,好像随时随地都会开花似的。赫拉克勒斯焦急地等待着,他知道有些花非常短命,一开即谢,所以尽可能长时间待在温室里。尽管他悉心等候,一天晚上,兰花还是挑在他睡觉的时候开了。

第二天早上,兰花展开八条摇晃的蔓藤,几乎垂到地上。它们一定是在植株内部生长,然后以一种——对于植物世界而言——爆炸般的速度伸出来的。赫拉克勒斯惊讶地瞪着这一切,更加细心地照顾它。

到了晚上,他正给兰花浇水、松土,突然注意到一个更奇特的现象。蔓藤正在变粗,而且并非完全静止不动。它们会抽动,动作虽然轻微,但明显错不了,仿佛它们本身拥有生命一样。就算赫拉克勒斯对植物充满了兴趣和热情,见到这一幕仍然感到阵阵不安。

几天以后,这一现象更加明显。每当他接近兰花,蔓藤便会摇摇晃晃地伸向他,那样子实在叫人不安。兰花显出强烈的饥饿感,令赫拉克勒斯很不自在,心里总好像有个声音在嘀嘀咕咕。过了好久,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对自己说:“对啊!我怎么这么笨啊!”随即跑到当地图书馆,花了半个小时重读一段很有意思的小说——《奇兰花开》,作者是个叫H.G.威尔斯的家伙。

“我的天哪!”读完整个故事,赫拉克勒斯心中暗暗叫苦。书中的兰花会散发出令人昏厥的气味,迷晕它的猎物,他养的这一株还不会这一招,但其他特征简直一模一样。赫拉克勒斯回到家,心中依然忐忑不安。

他打开温室大门,站在门口,目光沿着绿色植物排成的“林荫大道”一路游移,最后落到那株珍稀品种身上。他估算着蔓藤的长度——他发现自己已经改口叫它“触手”了——小心翼翼地走到安全距离以外。兰花确实给人一种印象:它很警觉,很危险,更像是动物,而非植物王国中的一员。赫拉克勒斯想起弗兰肯斯坦博士的不幸遭遇,心中更不开心了。

可是,也是太荒唐了!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好吧,只要做个试验不就清楚了…

赫拉克勒斯走进屋子,几分钟后返回,手里拿着一根扫帚柄,顶端戳着一块生肉。他感觉自己非常傻,对方明明只是一株兰花,他却像驯狮人在开饭时间一步一步靠近一头狮子。

一开始,什么事都没发生。随后,两条触手不安地鼓噪起来。它们开始前后摆动,兰花似乎下定了决心。突然,触手迅速扬起,速度之快,令赫拉克勒斯眼前一花。它们缠住生肉,赫拉克勒斯只觉木棍顶端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接着,肉块不见了——兰花紧紧地抱着它,如果硬要打个比方,就像饿鬼把肉护在胸前。

“哎哟我的老天爷呀!”赫拉克勒斯吓得大叫,他还从没用过这么强烈的语气词。

接下来二十四小时里,兰花没有显出进一步的生命迹象,它在等待肉块变质腐烂,同时生长出自己的消化系统。第二天,一套形似须根的网状茎蔓已然包裹住隐约可见的腐肉。到了晚上,肉块不见了。

兰花第一次尝到了血腥味。

赫拉克勒斯在观察自己的杰作时,心情很复杂,他已经做了好几次噩梦,还预见到一系列可怕的后果。兰花现已长得十分粗壮,如果被它抓住,他就完蛋了。不过,当然了,他不会让自己陷入一丁点儿危险当中。他设计了一套浇灌系统,这样就可以站在安全距离之外为它浇水了。喂它那些不同寻常的食物时,他也只是把东西扔到它触手可及的范围之内。现在它每天能吃一磅肉,令人不安的是,他感觉只要有机会,它肯定吃得下更多。

总体而言,这么一个植物学上的奇迹落到他手中之后,赫拉克勒斯良心的不安超过了心中的惊喜。不论何时,只要他愿意,他都能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兰花养殖者。但他从来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把兰花当成宠物,他就是这么一个“目光短浅”的人。

如今兰花已有六英尺高,但它还在长——只是长势比从前慢多了。其他所有植物都被挪到温室另一端,因为赫拉克勒斯害怕它会吃人,不希望自己照看其他植物时遇到危险。他沿着中间过道拉起一道绳子,免得自己不小心走进那八条触手的地盘之内。

显然,兰花已经发育出一套高度完善的神经系统,相当于拥有了智能。它知道什么时候有人来喂食,还会表现出兴奋的样子,这绝对错不了。最神奇的是——尽管赫拉克勒斯不敢完全确定——它好像还能发出声音。有几次,在喂食之前,他似乎听到了一阵难以置信的高亢哨音,只是这声音几不可闻。新生的蝙蝠好像也能发出同样的声音——他想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兰花是在用声音引诱猎物进入它的魔掌吗?如果是这样,它这本事似乎对他还不起作用。

赫拉克勒斯在这一头研究有趣的发现,另一头还要应付亨丽艾塔姑妈和她那群大猎狗,姑妈嘴上说它们不会在室内大小便,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每个周日的下午,你都能听到她在街上大呼小叫,一条狗坐在副驾驶位,另一条则霸占了行李厢。然后就见她一步跨上两级台阶,打声招呼差点把他震聋,握起手来几乎把他捏成残废,张嘴直接把雪茄烟雾喷到他脸上。有一次,赫拉克勒斯以为她要吻他,结果被吓得半死。其实他早就知道,这么女气十足的举动根本有违他姑妈的天性。

亨丽艾塔姑妈看不起他种的兰花,眼神中总是带着不屑。浪费时间躲在温室里摆弄花花草草,在她看来,真是无味的消遣。一身力气无从发泄时,她会跑到肯尼亚猎场大杀四方,可这不会让赫拉克勒斯喜欢她半点儿,他憎恨血腥的运动。尽管他对姑妈的厌恶与日俱增,可每个周末,他都会谦卑地为她奉上茶点,两人坐在一起亲切地聊天,至少从表面上看,他们亲密无间。亨丽艾塔绝对想不到,赫拉克勒斯为她倒茶时,恨不得在茶水里下毒。在她粗野的外表之下,实际上是一颗脆弱而善良的心,如果她知道一切,这颗心会被深深地伤透的。

赫拉克勒斯从没对亨丽艾塔姑妈提过他的“章鱼植物”。他有时会带姑妈欣赏最钟爱的花草,但这一次,他严格保守着秘密,或许他还没想好完整的恶毒方案,可他的潜意识已经在考虑了…

一个周日的深夜,捷豹车的轰鸣声在夜色中渐渐远去,赫拉克勒斯回到温室平复受伤的心灵,那个主意在他脑海中头一次完全成形。他盯着那株兰花,它的触手已有成人的大拇指粗细。这时,一幅令人开心的画面突然在他眼前闪现。他想象亨丽艾塔姑妈被这头怪物紧紧抓住,拼命挣扎,却无力逃脱食肉触须的缠绕。为什么不呢?这可是完美的犯罪呀。侄儿心急如焚地赶到,可是为时未晚,无法伸出援手,随后他发疯似的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也只看到一场可怕的悲剧。没错,他们会清查现场,可在赫拉克勒斯悲痛的哭泣声中,法医的责难也将烟消云散…

这个主意他越想越喜欢,只要兰花配合,他想不出任何破绽。显然,最大的问题就是兰花本身,他要好好训练这株植物。食肉花的模样已经足够凶恶,他还要赋予它残暴的本性以和外形相称。

考虑到这事没有先例可循,也找不到专家指教,赫拉克勒斯只好自行制定几条看似合理又系统的方案。他把肉挂在钓鱼竿上,在兰花势力范围之外摇晃,引逗它疯狂地探出触手。每当这时,它那高亢的尖叫清晰可闻,赫拉克勒斯很好奇,它是怎么发出这种声音的?他还想知道,它的感觉器官在哪里?可这又是一个谜,不仔细研究很难搞清楚。如果一切顺利,亨丽艾塔姑妈或许有个短暂的时机能查出真相——不过,恐怕她没有时间讲出来以造福子孙后代了。

毫无疑问,这家伙已经非常强壮,足以对付任何猎物。它曾把赫拉克里斯手中的扫帚柄一把抢过,似乎没用多少力气,木棒便在一阵“嘁哧喀嚓”声中断成几截,训练员的薄嘴唇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待自己的姑妈愈加体贴周到,从各个方面讲,他都像一个模范侄子。

赫拉克勒斯心想,他的“骑马斗牛士”战术已把兰花的捕猎激情调动起来,接下来是不是该用活饵训练了?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几个星期,在这期间,他每次上街都会虎视眈眈地盯着经过的狗和猫,可是最后,他放弃了。原因很简单,他心肠太软,下不了手。看来,只好让亨丽艾塔姑妈成为第一个牺牲品了。

在计划付诸实施以前,他先把兰花饿了两个星期。他只敢冒这么大的风险——又不想让这怪物过于虚弱——只是为了吊起它的胃口,让猎杀行动更有保障。然后,他端着茶杯回到厨房,坐到亨丽艾塔雪茄烟的下风处,看似漫不经心地说:“姑姑,我想带您去看样东西。我一直保密,就是想给您一个惊喜。您看了一定会高兴死的。”

他想,这个说法不是特别准确,不过大体上是这个意思。

姑妈把雪茄从嘴边拿开,眼睛看着赫拉克勒斯,脸上写满了惊讶。

“好哇!”她粗声大气地说,“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你搞到什么好东西了,小坏蛋?”说着,她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上,把他肺里的空气全震出来了。

“你永远不会猜到的。”赫拉克勒斯咬紧牙关,他终于喘过气来,“在温室里。”

“哦?”姑妈一脸迷惑。

“没错——请这边走,来看看吧。一定会让您大开眼界。”

姑妈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是表示怀疑的意思,但她什么也没问,只是跟在赫拉克勒斯身后。两条德国黑背正在撕咬地毯,它们不情愿地看着女主人,四条腿半蹲半起,于是她大手一挥,叫它们坐回去接着玩。

“很好,孩子们。”她粗声粗气地下命令,“我一会儿就回来。”

赫拉克勒斯心想:这可不大可能了。

这时,天色已然黑透,温室里没有灯光。两人走进温室,姑妈抽了抽鼻子:“我的天!小赫,这地方臭得跟屠宰场似的。上次在布拉瓦约打完大象之后,我就没闻过这种味儿。那次我们找那家伙找了一个星期!”

“不好意思,姑姑。”赫拉克勒斯一边道歉,一边推着她朝黑暗深处走,“我用了一种新型肥料,效果惊人啊。别停下——还有几码。希望这是一个真正的惊喜!”

“我只希望你不是开玩笑。”姑妈疑惑地说,脚步咚咚地继续朝前走。

“我保证,绝不是开玩笑。”赫拉克勒斯回答。他站住了,手放在电灯开关上。他能看到兰花若隐若现的阴森黑影——姑妈离它不到十英尺远了。等到她走进危险地带,他一把点亮了电灯。

灯光骤然亮起,仿佛一切都冻结了一般。亨丽艾塔姑妈钉在那里,两手叉腰,面前便是那株巨大的兰花。这一刻,赫拉克勒斯突然害怕起来,他担心姑妈会吓得后退,而兰花却来不及发起攻击——可他看到,她正呆呆地望着兰花,不知在她心里,这会是个什么鬼东西?

足足五秒钟之后,兰花终于动了。悬垂的触手快如闪电——却不是按照赫拉克勒斯的心意向外伸出。兰花的触手紧紧地、防卫似地,将自己缩成一团——同时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叫,声音中充满了恐惧。一瞬间,赫拉克勒斯见识到丑陋的真相,他的梦想破灭了。

他的兰花是一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它也许能对付亚马逊丛林中的野兽,可突然出现的亨丽艾塔姑妈让它吓破了胆。

至于它的“牺牲品”呢?亨丽艾塔姑妈还在惊讶地看着它,随后,她的心情迅速转变了。她以后脚跟为轴转了个圈,伸出手指指向她的侄子。

“赫拉克勒斯!”她大声咆哮。这可怜的孩子连想死的心都有了。“你是不是欺负它了?”

他只好低垂着头,满脸羞愧和懊丧。

“没…没有,姑姑。”他嗫嚅着,“我猜它天生胆小。”

“好吧,驯服动物我在行,你早该叫我来了。你必须严厉些——还要温柔。善心总是有用的,只要让它明白谁才是主子。乖,乖,我靠——别怕姑妈——我不会伤到你…”

这也太离谱了,赫拉克勒斯满心绝望。亨丽艾塔姑妈温柔得令人惊诧,她在安抚那株兰花,轻轻拍打,缓缓抚摸,直到它的触手放松,刺耳的尖叫平息下来。几分钟后,它终于不再害怕了。它探出一根触须,迎合着亨丽艾塔粗大手指的抚摸。赫拉克勒斯再也控制不住,憋着哭声跑了出去…

从那天起,他垮了。更糟的是,他再也走不出蓄意犯罪的阴影了。亨丽艾塔姑妈得到了一只新宠物,她不再满足于周末才来,而是一周要来两三次。显然,她不相信赫拉克勒斯会善待兰花,反而怀疑他在欺负它。她还带来了好吃的,尽管她的狗对那些东西不屑一顾,兰花却喜欢得不得了。只是那股味道已经不限于温室,开始慢慢地渗入整间房子…

就这样。哈利·珀维斯总结道,他终于讲完了这个荒谬的故事。最后的结果是——对于各方来说,至少有两方很满意。兰花很幸福,亨丽艾塔姑妈又有了可以发挥爱心的新玩具(有人有疑问吗?)。那东西时不时就会精神崩溃,哪怕一只老鼠钻进温室,她也得冲进去安抚一番。

至于赫拉克勒斯,他已经没有机会给另外两位制造任何麻烦了。他好像渐渐变成了一种麻木的植物——实际上,哈利意味深长地说,他本人越来越像一株兰花了。

当然,是那种老实无害的品种…

安全调查

汉斯是个艺术家,所以他绝对无法接受一百年以后,人们的品位还会那么差,甚至退化到“嘎嘣脆”广告商的地步。他不想冒充内行,对他们手中的便携式质子粉碎枪的工作原理指手画脚,可它们既然能开火,那为什么还要搞得如此粗陋?完全没道理嘛。再说了,人物的服装,还有飞船的内部设计——根本没有说服力嘛。他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他一直对日常事物的发展演变保持着高度关注,就算是幻想领域,他的想法依然适用。

经常有人说,如今是工业流水线和大批量生产的时代,至于过去那些专业技工,那些用木料和金属创造无数珍宝的艺术家,已经永无立足之地了。一般来说,这种话都是错误的。当然,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但他们没有灭绝。他们不得不经常变换职业,但他们的适应力极强,所以生命力旺盛。即便是在曼哈顿岛,你依然可以找到他们,前提是你要知道上哪儿去找。要找那些租金低廉、消防法规照顾不到的地方,比如公寓楼的地下室,或是废弃工场的阁楼,在那里,或许你便能发现他们逼仄、凌乱的手工作坊。或许他们不再制作小提琴、布谷鸟钟和音乐盒,可他们精湛的手艺一如既往,造出的作品绝无雷同。他们并不抵触机械化——在他们的工作台上、零散的材料堆里,你总能找到几件电工器具。他们经常搬家——他们四处流动,身怀绝技,以零工为生,却永远意识不到,在他们手中,生产出了无数永垂不朽的艺术珍品。

汉斯?穆勒的手工作坊就是一间大屋,位于一幢废弃仓库的后面,你站在皇后区大桥用力丢一块石头,就能扔进他的作坊里。附近多数建筑都已登记在册,时刻准备拆除,汉斯早晚又得搬家。要进入工厂唯一的大门,首先要穿过杂草丛生的院子,白天,那里被当做停车场,夜里则是附近不良青年的集结地。但他们不会找汉斯的麻烦,因为他跟警察的关系搞得不错,定期检查时双方“合作”态度积极。汉斯灵巧地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各方面都打点得非常好,警察很赏识他,不会向他施加任何压力。身为守法公民,他的表现相当出色。

汉斯目前的工作,会让他的巴伐利亚祖先迷惑不解。实际上,若是在十年以前,汉斯自己也会深深困惑。而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一个破产的客户,因为付不起雇佣汉斯的工钱,只好送给他一台电视机…

汉斯收下电视机时很不情愿,他不是个老古董,也并非讨厌电视机,只是他心想:自己哪有时间看这鬼东西嘛?但他又一转念,至少,这玩意儿也能卖个五十美元吧。但在卖掉之前,还是看看有什么节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