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迪奇,她是个老寡妇,两个孩子都成年了,连牙齿都掉了好几颗,瘦得像只母狼一样。”

迪士雷利叹了口气说:“马洛里,你怎么就不能配合一下呢?”

“那就随你写吧,”马洛里用力扯着胡子说,“她很善于缝补衣服,这个你可以写。我们送给她缝衣针,因而得到了她的…友谊。给她的是钢针,不是野牛骨刺,还有玻璃珠,当然,这些原始人全都想要玻璃珠。”

“‘开始时羞怯自持,不过这朵草原之花,终于还是倾心于命中注定的爱人,奇妙的爱情就是从突出的针织天赋开始的。’”迪士雷利一面说,一面奋笔疾书。

然后他就一点点展开这段罗曼史,而马洛里在他的座位上如坐针毡。

事实远非如此。不过真正的事实,也绝不可能刊登在任何文明社会的刊物上。马洛里早就不再回想那段龌龊事,可是他并不曾忘记,也不可能真正忘记过。迪士雷利坐在那里尽情抒写甜蜜罗曼史的同时,真实的回忆却涌入马洛里的脑海,如此清晰。

圆锥形的帐篷外面飘着雪,晒延人都已经烂醉如泥。他们大呼小叫,丑态百出,因为这些可怜的家伙们对酒精一点儿概念都没有。对他们而言,醉酒就是中毒,是梦魇般的重负。他们像疯子一样跌跌撞撞到处乱走,有时向着北美大陆空旷的天空开枪。他们在幻景的折磨下倒在冰封的地面上,眼白上翻,形如死亡。他们一旦开始发酒疯,就会持续好几个小时。

马洛里并不想去找那寡妇。他连续多日抵挡着这份诱惑。但是终于有一天,他对自己承认,如果放手释放那份压力,反而能减轻一些灵魂经受的创伤。于是他找了一瓶威士忌,喝掉了两英寸的高度,那伯明翰劣酒,那是和步枪一起转运到美洲大陆的。然后他走进那间帐篷,寡妇就蜷缩在她的红毯子和兽皮中间,帐篷里烧着干牛粪。两个孩子已经出去了,他们在帐篷外冷眼斜睨旷野中的寒风。

马洛里向她展示了一根崭新的钢针,然后用两手比画,意示求欢。寡妇点头答应,她的动作僵硬夸张,对她而言,点头也相当于某种外语。随后,她就钻回自己的毛皮巢窠,仰面躺下,两腿张开,双臂上举。马洛里爬到她身体上方,用毯子把两人的身体盖住,然后把坚硬、胀痛的阳物从裤子里解放出来,用力插入她的两腿之间。他本以为很快就可以完事儿,也许不会有太多羞耻感,可是当时的情景实在是太怪异,他总是觉得不安,因而很长时间以后,性欲还是没能得到满足。随后,那女人开始带着一份躁动的羞涩表情打量他,好奇地轻轻拉扯他的胡子。终于,女性的体温、私处甜蜜的触感,乃至对方身上那股奇怪的野蛮气息慢慢化去了他心中的那份矜持。他射了很多,很久,射在了那女人体内,尽管他并不想这样做。另外三次去找这女人的时候,他都及时退出,没有让她承受怀孕风险。这样的事即便只有一次,也已经足以让他羞愧难当。不过,即便在他们离开后这女子真的已经怀孕,也很有可能与他无关,而是探险队其他人留下的。

后来,迪士雷利终于开始询问其他事项,事情变得简单了,不过马洛里离开迪士雷利房间的时候,还是满腹苦涩和困惑,唤醒他心中恶念的并非迪士雷利轻浮的文字,而是他自身回忆的狂野威力。久被压抑的性欲卷土重来,他觉得浑身僵硬,被欲望折磨得不得安宁,几乎难以自已。从加拿大回来之后,他就没有近过女色。多伦多的那个法国女孩,看上去也不是那么干净。他需要一个女人,非常迫切。他想要一个英国女人,长着粗壮的白大腿,白白的臂膀上长满小雀斑…

马洛里来到弗利特街。一到室外,他几乎马上就感觉到两眼刺痛。来往的人群中看不到弗雷泽的影子。很少见这么阴暗的白昼,时间已经接近中午,可是连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都看不到,已经被恶臭的雾霾遮掩住了。巨大的油灰色烟幕遮住了尖塔和拉德盖特山上悬挂的广告横幅。弗利特街已经挤作一团,马鞭声、蒸汽机声、喊叫声响成一片。人行道上的妇女蜷缩在沾满烟灰的遮阳伞下面,走路都弯着腰。不论男女都用手绢遮挡着鼻孔和眼睛。成年和未成年的男人们拖着毡制旅行提包和橡胶把儿的旅行箱,奶油色的硬壳平顶草帽已经带有斑斑点点的污物。一辆拥挤的避暑专线火车在密如蛛网的轨道上喘着粗气,沿着伦敦一查塔姆一多佛尔铁道奔驰而去,乌黑的浓烟在忧郁的空气中飘浮,像一条肮脏的飘带一样许久都萦绕不去。

马洛里看看天,像水母触手一样丝丝缕缕上升的烟柱已经看不清了,到处都弥漫着看不透的浓雾,随处可见雪片一样的灰色物体轻柔地附着在弗利特街的地面上。马洛里仔细观察自己外套衣领上落下的一片,此物由大颗的污染物晶体聚结而成,软塌塌的,外形很怪异,用手一碰,就瓦解为极细小的灰尘。

弗雷泽站在街对面的路灯底下,正在大喊“马洛里博士”。弗雷泽在挥手叫他过去,动作幅度已经算他本人比较夸张的了。马洛里意识到,也许弗雷泽已经叫了他好半天。

马洛里又是躲又是闯,好不容易穿过车流来到路对面。马路上有出租马车、货运马车,还有一大群一边喘气一边咩咩叫的绵羊。过了马路,他已经气喘吁吁了。

两个陌生人跟弗雷泽一起站在路灯柱下面,两个人的脸都用白手绢裹得紧紧的。其中的高个子像是已经通过手绢呼吸了很长时间,因为他鼻头下面的布料已经变成了棕黄色。“摘了吧,你们。”弗雷泽下令。那两个陌生人闷闷不乐地把手绢拽到下巴以下。

“你是那个装咳嗽的人!”马洛里大吃一惊地说。

“请允许我介绍,”弗雷泽语带讥讽地说,“这位是泰特先生,另外这位是他的搭档,乔治·贝拉斯科先生。他们自称私家侦探,或者与此类似的头衔。”弗雷泽微微撇了一下嘴,看上去好像有一丝笑意。“我想,你们两位已经见过爱德华·马洛里博士了。”

“我们认得他,”泰特说,他的嘴角还有一块淤青,肿得好高,“他完全是个疯子,绝对不正常!而且是有暴力倾向的疯子,早应该关进疯人院。”

“泰特先生以前曾是我们伦敦警局的一名警官,”弗雷泽说着,冷冰冰地直盯着泰特,“后来被我们开除了。”

“我是自愿辞职!”泰特声明说,“辞职是因为我坚持我的原则。伦敦警局根本就不可能主持正义,埃比尼泽·弗雷泽,这一点你和我一样清楚。”

“至于说贝拉斯科先生,可以算是成长中的黑道人物,”弗雷泽温和地说,“其父是流亡英国的西班牙保皇党难民,不过我们年轻有为的乔治老兄堪称兴趣广泛,卖假证、搞窃听,还当街偷袭我国知名学者…”

“我是本土出生的英国公民。”那位肤色黝黑的小个子混血儿说着,一张丑脸死盯着马洛里。

“少跟我们装模作样,弗雷泽,”泰特说,“你跟我,谁都不干净。你穿着那身黑皮铜扣也不过是为了跟官场那些恶棍同流合污。弗雷泽,你想铐就铐,想关就关,有什么手段尽管冲我来!你也知道,我有得是门路。”

“你别紧张,泰特。有我在这儿,不会让马洛里博士打你的,不过请一定告诉我们,你们为什么跟踪他。”

“职业操守,”泰特反对说,“我们不能暴露雇主身份。”

“少装蒜。”弗雷泽呵斥道。

“你们这位道貌岸然的绅士其实是个杀人犯!他像杀鱼一样把仇人开膛破肚!”

“我没有做过那种事,”马洛里说,“我是皇家科学会的学者,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家。”

泰特和贝拉斯科交换了一下眼神,面露怀疑之色。贝拉斯科突然开始冷笑。

“有什么好笑的?”马洛里问。

“他们是你的一位同事雇来的,”弗雷泽说,“这是你们皇家学会的内斗。对吧,泰特先生?”

“我跟你说过了,我不会告诉你们的。”泰特说。

“是自由贸易委员会?”马洛里问,没人回答,“那就是查理·莱尔?”

泰特被烟熏红的眼睛骨碌碌转动了一圈儿,用手肘碰了碰贝拉斯科的肋部。“他是完全无辜的,马洛里博士的确没有干过坏事,就像你说的那样,弗雷泽。”他用脏兮兮的手绢擦了把脸,“该死的,全都撞到一块儿了。伦敦现在臭得像地狱一样,可是国家却掌握在一群学识渊博的疯子手里,他们钱多得花不完,心肠却硬如铁石!”

马洛里感到一阵强烈的冲动,想让这个傲慢的浑蛋重新尝尝自己拳头的滋味,但他马上压制住了无用的冲动。他转而做出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捋了捋胡子,冷淡而暗含深意地对着泰特笑了一笑。

“不管你的雇主是谁,”马洛里说,“他要是知道你已经被弗雷泽先生和我发现,肯定不会很开心。”

泰特对马洛里怒目而视,但没有说话。贝拉斯科两手伸进衣兜,看上去随时准备开溜。

“我和你们两位之间,之前的确发生过不愉快的事,”马洛里说,“但我这个人有个优点,就是可以克制个人情绪,并且客观地分析问题!现在,你们已经被揭穿了伪装,难以继续跟踪我,也就是说,失去了对原雇主的利用价值,我说得对吗?”

“对又怎样?”

“对某个叫做内德·马洛里的人来讲,你们两个人可能还很有利用价值。他付给你们多少钱,你们的这位理想雇主?”

“你要小心啊,马洛里。”弗雷泽警告说。

“如果你们一直对我严密监视,你们一定已经注意到,我是个慷慨大方的人。”马洛里无视警告继续说。

“每天五个先令。”泰特小声说。

“是每天每人五先令,”贝拉斯科插嘴说,“还给提供活动经费。”

“他们在撒谎。”弗雷泽说。

“到本周末,我会给你们准备五个金畿尼,在古生物研究所我的房间里付钱。”马洛里承诺说,“我想让你们做到的,就是用此前对付我的那套伎俩原模原样去对付你们以前的那个雇主——就像俗话说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要你们暗地里跟踪他,把他的一举一动都汇报给我。那家伙雇你们,就是让你们这么做,我猜得对吗?”

“差不多吧,”泰特承认,“我们可以考虑您的提议啊,财神爷,只要您先付费就行。”

“我可以先给你们一部分钱,”马洛里让步说,“不过,你们也得先提供一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