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绑着绷带的那个男人挤出一丝扭曲的笑容:“哈,现在是那些黑鬼管事了,这里还算不算埃里森都难说了。”

所以,纳库麦赢了,或者说,就要赢了。

矮的那个男人一直没把眼睛从我胸脯上挪开。他声音嘶哑,仿佛很久没说过话了:“你要和两个老兵结伴同行不?”

我笑了。他们挑错了对象。他们把我的衣服剥了一半,才发现我有一把匕首,而且我很擅长用匕首。那个矮个的逃掉了。但看他腿上血流不止的样子,我觉得他跑不了多远。那个高个的则被我撂倒在路上,仰面朝天翻了白眼,仿佛在说:“没想到活了那么久,我却死在了这里。”我掩上了他的眼睛。

但他们给了我进入第一个城镇的通行证。

“真是活见鬼了!小小姐,你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

“哦,不,”我对旅馆的老板说道,“我只是差点被强奸。”

他甩了条毯子披到我肩膀上,一边领我走上楼,一边呵呵笑着:“一个人可以只剩半条命,可不会只剩半个贞操。强奸只有成或不成的。”

“看看我身上的伤再这么说吧。”我回答道。他领我看的房间又小又简陋,但这个镇子看上去也不像会有什么更好的房子了。离开前,他帮我洗了脚,这是本地的习俗,着实有点不寻常。他轻手轻脚的,却让不习惯的我痒得咯咯直笑,但完事后又觉得轻松了不少。我想着可以向下层的穆勒平民推行这样的习俗,不由得想起茹瓦给谁洗脚的样子,然后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他看上去有点恼火。

“没什么,只是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我们那儿没有这种帮旅行者洗脚的习惯。”

“我也不是时时都遵守这习俗的,也得看对谁。你从哪儿来,丫头?”

我笑了:“我不清楚是否该去哪儿过个关,盖个章什么的。这样说吧,我来的地方不会让一个女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人袭击,但我们那儿的人也不会给陌生人什么好脸色看就是了。”

他垂下双眼:“就像书里说的一样,穷人比富人更需要温暖和照料。我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丫头。”

“但我并不是什么穷人。”我说道。他猛地站起身,我不得不连忙补充道:“我家有一栋房子,还有两个房间呢。”

他露出些许得意的笑:“是啊,有这么一栋房子,那算得上有钱人了。”他离开后,我确认门上有一道可以从里面扣上的铁闩,不由得松了口气。

早上,我和老板一家子坐在餐桌前分享了一份乏善可陈的早餐。发现自己的那份比别人的都多,让我略感尴尬。老板有两个儿子,都比我小了不少。听我说要继续旅行时,他连忙劝我不要一个人上路:“我让一个儿子给你领路,不然你会迷路的。”

“没那么难吧?我只是从这儿到首都去而已。”

老板瞪着我:“你在嘲笑我吗?”

我耸了耸肩,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这怎么就变成嘲笑了呢?”

老板娘按住了她的丈夫:“她是外来者,对这条路上的事情还不清楚。”

“我们这儿的人都不到首都去。”一个男孩解除了我的疑惑,“那里都是不敬神的人,我们都尽量离那些贵族们远远的。”

“好吧,那我不去了。”我说道。

“而且,”旅馆老板补充道,“现在首都应该都是那些黑鬼的了。”

黑鬼?我已经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连忙问他是什么意思。

“黑皮鬼崽子们。”他回答道,“黑库麦来的狗崽子们。”

他一定是说纳库麦。这么说,那些黑皮赢了。好吧。

吃完早餐,我就出发上路了。老板娘把我被撕破的衣服缝补好,两个男孩中较大的那个陪我上路,他的名字叫“无惧”。走出一里路时,我问他的信仰是什么。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埃里森的传言,却没跟一个真正的信徒交谈过,除了婚礼和葬礼的仪式,我对他们的宗教一无所知。尽管他父母教导他的那些东西听起来不符合逻辑,但他却愿意遵循。对这些穷苦阶层来说,大概需要这种东西才能撑下去吧。我不由得这么想着。

最后我们到了一个插着标记的分岔路口。

“好吧,我们就在这儿分手吧,你可以回去找你的父母了。”

“你不会去首都的,对吗?”他有点畏惧地问道。

“当然不会。”我骗他道,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金环交到他手里,“告诉你爸爸,他的善良会给他带来好运的。”我把金环套在他手指上。他猛地睁大了眼睛,看来这好运有点超出他的预期。

“可你不是穷人吗?”他问道。

“当我刚到这儿时,我是穷人。”我说道,试着带上点神秘气息,“但你和你家人给我的礼物,让我变得无比富有了。别告诉别人,也让你爸爸别说出去。”

男孩的眼睛睁得更大了,然后掉转头沿来路拼命跑了。想来他听过不少善有善报的故事,而现在,我又给了他一个新的故事:天使会伪装成穷苦人出现在你面前,然后根据所受的待遇给你祝福或惩罚,以此彰显神灵的恩慈与威能。

好吧,从男人变成女人,再变成天使,那么接下来是什么?

“先交钱。”柜台的男人说道。

我掏出一枚白金环对他挥了挥,他的眼睛猛地睁大了。

“你偷的!我敢打赌!”

“小心点,你准备对着法官撒谎吗?”我反驳道,“我是来出使贵国的,却在你们最好的大道上被人拦路打劫。我的护卫杀死了敌人,却也死伤殆尽。只剩下我一个人,不得不扮成穷苦的乡下女人,才能继续上路。”

他向后退开两步鞠躬道:“真抱歉,女士。请一定允许我为您效劳。”我忍住没笑。

走出商店时,我已经穿上了那种袒胸露肩的紧身衣饰,看上去花哨得像一只锦鸡。进城时,看到女人们都穿成这样,可让我吓了一大跳。

“您从哪儿来?”离开时,他问道,“要去哪里?”

“从伯德来。”我回答道,“来见这儿掌权的。”

“那就去随便找个黑鬼,因为现在这儿白人不掌权了,女士。黑库麦的狗崽子上位了。”

走上街时,我白金色的头发颇引人瞩目,但我径直向马厩走去,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视若不见。在穆勒,那些高级妓女就是这么对穷人的窥视熟视无睹的。

是的,这就是我的转变。从人到怪物,从怪物到女人,从女人到天使,再从天使到妓女。我不禁笑了起来,无论再来个什么都无法让我惊讶了。

在马厩里,我又花了一枚白金环,买下他们最好的马车。埃里森的首都还很遥远,抵达那里时,我得拿出一副上等人的做派。

门外的石板路上,突然传来木质蹄铁雷鸣般的震响。我推开门,走出马厩。十多匹马正沿路跑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但我没有去看那些马,而是看着上面的骑手。

他们和我一样高,甚至更高一点,大概有两米,比我见过的任何克莱默人还要黑。他们的鼻子很小且高耸,不是我之前见过的黑人那样长着肥大的扁鼻子。他们所有人都带着一把铁剑和一个包铁的盾牌。

即便是在穆勒,我们也只在战时才会给士兵们装备铁质武器。这些纳库麦人到底弄到了多少铁?

马厩老板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黑鬼。”他在我身后低声道。

但我没管他,而是径直踏上街边,举手示意,让纳库麦士兵注意到我。

十五分钟后,我被扒掉了上身的衣服,捆绑着拖进了城中心的哨所。这让我觉得做一个女人似乎也并不会时时受到优待。哨所里点着一堆火,上面一只烙铁烧得正红。

“这个看上去油光水滑的。”一个士兵说道。他正在揉着胳膊肘。我完全可以一击粉碎他的骨头,让他下半辈子都不用再为胳膊肘担心;又或者把拳头塞进他的喉咙里,拽出他的舌头,让他再也没法对人这么大放厥词。但要真这么做了,就等于判了自己的死刑。所以我只能赤裸着上身站在那儿,等着受刑。然后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受刑,我的身体会立刻自愈,那时一切伪装都将毫无意义。

“安静。”这支队伍长官的声音干净利落,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国境内的任何人都得打上烙印,三周前你就该来这儿了。”

我瞪着他道:“放我离开,不然小心丢了你的小命。”要让我的嗓音像个女人那样尖厉可不太容易。但我语气里居高临下的威胁意味却没有丝毫作伪。只要解开双手,我只需三秒钟就能干掉他。哪怕这样绑着双手,也只需要三十秒。

“我是一名从伯德来的使者。”尽管从开始到现在已重复了十多次,但我仍略尽人事地强调了一下。

“没错,你是这么说来着。”他平静地回答道,并示意加热烙铁的士兵走近一点。他们太平静了,不管他们是来真的,还是想继续吓吓我,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激怒他们,刺激他们下重手,让我瞬间重伤,最好是一剑干掉我,然后把我的尸体扔到一旁不管。

我根本不用费心去装出一副愤怒的样子。在穆勒,我们只给牲畜打上烙印。哪怕奴隶都不会受到这样的待遇。所以,当那个大笑着的纳库麦士兵,拿着烧红的烙铁靠近我腹部时,我惊恐地尖叫起来,不去管我的声音是否像个女人,然后一脚踢在他下体上,这一脚哪怕是头牛都受不了。他尖叫着倒地。我只来得及注意到这一脚用劲过猛,以至于我的裙子都裂开了。下一瞬间,那名军官就用剑脊狠抽我的头,我当场晕了过去。

很快,我就在一间黑屋子里醒来。房间里没有窗户,只在天花板的高处有一个小洞可以放进光来,还有一道厚重的木门。我的头只疼了一小会儿,这让我担心自己晕了很长时间,让那些人发现我能自愈的秘密。但我随即发现身上还有伤,一定是在我晕倒后他们打的,但在那之后就立刻把我丢进来了。

这是一支受过训练、遵守纪律的部队。即使我激怒了他们,他们也没有不顾一切地强奸我。除了上身的衣服被剥开外,剩下的衣裙还好好地裹在我的身上。我立刻把被撕开的上衣穿好。衣服还是那么花哨,却不再合身——它们太紧身,太繁复,以至于没法再贴身系紧。幸好我的伤口都在背上,而他们撕开衣服时,破口都在胸前,所以只要披上衣服,就能遮住伤口了。尽管这看上去多少有些狼狈。

有人轻轻地敲了敲门。“我来给您疗伤,女士。”那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滚开,别碰我!”我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顽固,但在别人耳中,可能更像是歇斯底里。不管门外的是纳库麦人还是埃里森人,如果她看见那需要几天才能痊愈的伤口,在几分钟内就完好如初了,我所隐藏的秘密就毫无意义了。就算他们完全没听说过穆勒家族自愈的秘密,也会知道我身上有点不同寻常的地方。然后就是彻头彻尾的检查,哪怕我先把自己阉了,他们也会发现我的性器官和别人不大一样。

女孩又重复了一声,我让她滚开,说伯德的女人不会让任何人碰到她的血。

当然,这种风俗习惯是我临时发明出来救急的。在学校时,我学了不少各地的习俗传统。因为挺有意思的,我还额外下了点功夫,足够现编出一个像模像样的谎言,让人相信某地确实有某种禁忌或避讳。而且有些地方,女人的血确实有着堪比尸体的意义,当然大多是指经血有某种神圣或邪恶的含义,但这含义也可以拓展到所有血上。

不知当地是否也有类似的避讳,要么就是我歇斯底里的声音起了作用,女孩不再言语,就这么离开了。我就在这憋闷的房间里等着,背上传来的瘙痒让我意识到伤口已经痊愈,只留下些许疤痕。我不得不四处寻找,看看除了推门出去之外,还有没有什么逃离的办法,一面试着回忆被带来哨所时的路线,以便在逃离时能够迅速离开。

伴着吱吱嘎嘎的绞轴转动的声音,门开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黑人走了进来。他没带治疗用的软膏,这说明我捏造出来的避讳之说起作用了。他把一件蓝色的长袍递给我,说:“请跟我来。”

我接过长袍,他转身离开,带上了门。

我脱下身上俗滥的埃里森衣物,换上了长袍。长袍的系带在前面,后面恰好遮住了我肩膀和背上刚刚痊愈的伤口。不再那么容易露馅,让我觉得多少安全了些。我推开门,走出房间,外面的光亮让我不由得眨了眨眼睛,才看见那个穿着白袍子的人就站在离门两步之外的地方。

“你们应释放我。”我说道。

“当然。”他回答道,“我希望你能继续前往纳库麦的旅程。”

尽管他的邀请听起来很真诚,但我只是挤出一副丝毫不肯相信的表情。

“让你觉得受到了侮辱,我向你道歉。”他回答道,“但我希望你能原谅那些骄傲的士兵。我们是在纳库麦受的教育,对国境线以外的区域知之甚少。当然,相比之下,那些士兵们所知道的也就更少了。”

“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