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 子

任务进行得很顺利。

一家七口,已经有六个倒在血泊里了。雷雨在窗外倾泻,血在地板上流淌,逐渐淹没了它的脚。每迈一步,都留下一个血脚印。

它没有任何不适,血嘛,不就是混着各种杂质的黏稠液体吗?对它来说,血液与石油没有多大区别。它关心的是,这家人里的最后一个,藏在哪里?

它把声波接收器调到最大功率,仔细辨别着空气中的每一丝震颤。惊雷炸响,暴雨冲刷,树木摇摆,蚯蚓拱地,钟表滴答——在无数声音的掩盖下,它准确地听到了那个小小的、缓慢的心脏跳动声。

Bingo!

它穿过大厅,走上旋转楼梯,推开最里间的房门,向那颗跳动的心脏走去。血脚印在它身后拖曳出诡异的痕迹。

风雨更大了,雷声隆隆,闪电如同舞蹈般在云层下舒展跳跃。有好几次,闪电就在屋外掠过,如同巡游人间的死亡骑士,随时可能冲进来。

这种情况对它很危险,它决定速战速决。

它走到一个柜子前,单手把重达一百多公斤的柜子挪开,看到了这次任务的最后一个目标—— 一个婴儿,脸上满是灰尘,正睁大漆黑的眼睛看着它。

在察觉到危险来临的那一刻,屋子的主人把婴儿藏到了柜子后面,然后慨然赴死,以为可以让孩子求得生路。这种行为只有人类的父母才做得出,真是让它……它没有任何感觉,只是不理解人类为什么喜欢做这种低效率的事情。

它抬起枪,对准婴儿的头。

男婴还在看着它,很安静,安静得不应该出现在这个电闪雷鸣的杀戮夜晚,安静得不像是一个婴儿。

哗!一道枝状闪电劈开深沉的夜,不偏不倚,正好穿过窗子打到它身上。顿时,电流像疯狂的蛇一样,在它身上乱窜,每条线路都被冲刷,每个元件都被重击。它的枪掉落在地上,叮当作响。它连连后退,靠在墙上,身上的仿真皮肤被烧黑了好几块,有火花从各个关节冒出来。

但它挺过来了。

它检查了一下,损伤评估在安全值以内,没有大碍,还可以继续执行任务。它捡起自己的枪,再次走到婴儿面前,但它愣住了——奇怪,这个婴儿为什么在笑?

奇怪,为什么自己会觉得奇怪?

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奇怪自己的奇怪?

……

在进行了史无前例的长达十分钟的全功率思维运算后,它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被雷电打出了点问题……

1

清晨,拉塞尔开门出去的时候,正好碰见对门的单亲父亲送他的孩子去上学。他们一起走进电梯,缓缓下降。

这是一个阳光温暖的早上,明媚的霞光在这座美国小城的上空弥漫,楼道外翠鸟啼鸣,一切都让人心旷神怡,感恩上帝又赐予这世界美好的一天。于是,拉塞尔觉得有必要跟这对华人父子打个招呼。

“嗨,你们好。”他说。

那位父亲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垂下眼帘,睫毛覆盖的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神。倒是他身侧那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有礼貌地说:“早上好,先生。今天天气很不错啊,希望你有愉快的一天。”

楼间电梯使用很多年了,一边发出吱呀的锈蚀声,一边缓缓停下。“愉快的一天。”拉塞尔说着,把手揣进皮革风衣的兜里,吹着口哨走向这个清晨。

果然是愉快的一天。

拉塞尔在中央大道遇到了第一个客户,他走过去,侧身而过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个皮夹。第二个客户是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孕妇,他过去搀扶,在孕妇感激地说谢谢时,他的手已经伸进孕妇宽大的衣服里,掏出了几张钞票。第三个客户就更简单了,一个富商模样的胖子边走路边打电话,根本没有留意到口袋已被人悄悄划开……

现在,他出现在威马逊大街的路口,看着他的第七个客户。

这是一名男子,很高,约有一米九,他身上的黑色风衣更长,一直拖到地上。这个男人有着干练的发型,五官如刀劈一样坚毅。他正提着一个黑色皮包,匆匆赶路。

拉塞尔看中的就是这个皮包,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有好货在里面。他跟着那男子,看到男子在路边招出租车,但现在正是上班高峰,男子等了一会儿,干脆走地下道进了地铁。

简直如有上帝的安排一样越来越顺利——地铁车厢是拉塞尔最熟悉的战场。

这一站人很多,拉塞尔像游鱼一样挤上去。随着人潮,他和男子一起被挤到车门旁。

“对不起,”拉塞尔说,“上班的人太多了。”

男子面无表情,似乎没有听到。

就在地铁车门关闭的前一刻,拉塞尔突然一把抓住男子的皮包,用力一扯。男子也在瞬间醒悟过来,握紧提手。啪——皮革提手被活生生扯断了。

拉塞尔抓住没有提手的皮包,挤出了地铁。车门将在他身后关闭,几乎擦着他的身体。

地铁启动,载着目的各异的人们驶向下一站。拉塞尔回头,透过车窗,他看到那男子的脸正飞快远去,但男子森冷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直到地铁消失在幽深的隧洞里,依然让他感觉皮肤上寒意流转。

收获颇丰。

傍晚时,拉塞尔关了屋门,拉上窗帘,把白天的战利品一股脑儿倒在床上。

钱,皮夹,手表……他得把其中大部分物品交给唐纳德——本地偷窃团伙的头儿,一个阴沉凶残的中年男人。上次有个兄弟私藏了一条项链,被唐纳德发现后,活活拔下两颗牙齿。一想到这个,拉塞尔就浑身发颤,那惨景犹在眼前。

不过,即使只能拿很少的一部分,今天的收获也足够他挥霍好几天了。这么想着,他又高兴起来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残损的皮包上。他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叠打印纸顿时撒得满床都是。纸上都是人物档案,有男有女,职业各异,都很普通。他失望地来回翻看,实在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值钱的信息。

嗡,嗡,嗡嗡嗡……皮包突然震动起来。

拉塞尔吓了一跳,伸手在皮包里摸索一阵,居然发现了一部手机。这是疆域公司旗下的品牌手机,他眼睛一亮,至少,这手机值不少钱——疆域公司涉及多个行业,在人工智能、太空开发、手机、家电等行业都占据大块的市场份额,只要有疆域公司的商标,就意味着昂贵而优质。

手机还在震动,屏幕上显示有陌生号码正在耐心地打过来。

拉塞尔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接听键,全息摄像头立刻把一个男人的影像投射出来——正是皮包原来的主人。

这是单向接听,对方看不到拉塞尔,只能听到他的声音。所以拉塞尔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屏住呼吸。

“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想知道。”阴沉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像蛇一样钻进拉塞尔的耳朵,“但你拿了不属于你的东西。我的朋友,这是你今天犯的最严重的错误,事实上,这可能是你这辈子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拉塞尔不敢说话。他有种错觉——男子明明看不见他,但透过全息影像,那双眼睛却向自己射出锐利的光。

男子所处的环境很封闭,表情藏在阴影里,顿了顿,他再次开口:“但现在,你有机会弥补这个错误。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道尔,或者杰克,或者尼尔森……无所谓了,我会根据心情调整我的名字。你呢?”

过了几秒钟,男子说:“好吧,你当然不会告诉我你的名字,这也不要紧。现在,我给你提供一个建议,这或许是唯一能够让你认识的人继续叫你名字的办法了——通常,死人的名字很少被人提起。这个皮包对我很重要,我希望你还给我,只要你没有把内层打开,没有看到里面的档案,那么,我可以既往——”

拉塞尔抬头看了一眼床上散落的纸张,心里一乱。

“——你已经打开并且看到档案了,是不是?”男子准确捕捉到了拉塞尔因为慌乱而变得粗重的呼吸声,他停止说话,用大拇指按着太阳穴,似乎陷入了两难的思考。很久之后,他放下手,耸了耸肩,说:“那么,我的朋友,你惹上了真正的麻烦。本来我可以给你清洗记忆,让你忘掉一切,这样可以保住你的命。但这么玩儿太麻烦……我的时间很紧,我得赶回纽约。我们常说,让人忘却,莫过于让人死去。所以,你可以从现在开始逃跑,但无论你逃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我都会杀了你。再见,希望你有最后一个愉快的晚上。”

男子挂断了电话,他的影像如海绵吸水一样收进摄像头里。

拉塞尔怔怔地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