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农场建场头年,知青们生活之苦不亚于周边农村,但我们占便宜处是新建农场,按规定三年不交皇粮,所以从第二年新麦下来后,在麦忙期间可以享受短短几天的神仙生活――四两一个的白面馍,想吃多少吃多少。这个情形传到附近农村时,曾让周围的农民羡死妒死,甚至到县里去告我们。

麦忙天吃饭时有个奇怪的现象:既不知道饿,因为炎热和疲累让人失去了食欲;也不知道饱,随便一吃,一两斤馍就进肚了。连我也能吃两个大杠子馍,更不用说崔振山了,他几乎每顿都是三四个,过了麦忙期别人都瘦,就他膘肥油厚,像是秋天刚填完膘的狗熊。

但今天很奇怪。颜哲把馍篓扛来了,四两一个的白杠子馍散发着新麦的甜香,逗人馋涎,但每个人,不管男女,不管棒劳力和弱劳力,都只吃一个就不再拿了。颜哲努力劝他们多吃一点,但人们都微笑着,不无留恋地看看馍篓,一个个离开了。等到撂垛的赖安胜和崔振山把场地收拾净,也来吃馍时,颜哲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连崔振山也只吃一个,就(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馍篓。

颜哲把我拉到一边,现在他的心里话只能对我一个人说了。他皱着眉头,严肃地思索着。他说:

“大伙儿‘定量取食’这种现象,看起来是小事,实际有很深刻的意义。过去我们已经知道,利他素可以驱使每只蚂蚁都忘我地劳动,却忽略了另外一点:它也能驱使每只蚂蚁公平地取食。否则,只要蚁群中出现一只贪得无厌的成员,就能破坏整个蚂蚁社会的秩序。”

这一点他说得太对了,我绝对信服。在高中吃食堂时,大伙儿的碗筷吃完后都放在公共碗架上。平时这种秩序很稳定,但只有出现一个捣乱者,出现一个自己没碗筷而偷用别人碗筷的家伙,很快就会激起一波凶猛的偷窃风潮,因为丢失碗筷者急于吃饭,都会很生气地顺手捞一副碗筷来用,而且没有良心负担。蚂蚁社会中没有任何限制性的措施,没有人类社会中的法令、道德、惩罚、大门、铁锁等,它们怎么有效维持了社会的秩序?真令人佩服。

颜哲说:“这么说来,咱们的蚁素确实很成功,在我尚不明白其深层机理的情形下,就成功地复现了自然界蚁素的所有功能。”

我由衷地佩服他的分析,我想,他眼光的敏锐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

“但这样不行,麦忙期间活这样累,仍按农闲期间的取食标准是不行的。问题是――”

问题是这取决于利他素的深层作用,不是解释和命令所能改变的。颜哲为此很发愁,无计可施,忽然我想到了一个权宜的办法,我说:

“颜哲哥这样行不?你带头多吃,我也跟着你多吃,也许别人会以为这就是新的规则,会学我们的样――要知道如今你是蚁王呀,我算个副蚁王吧。”

颜哲眼睛亮了:“行,咱们试试看。”

他很高兴,夸我,说我与他的搭档简直是“绝配”,因为他擅长于走“正”道而我擅长于发现“奇”径,会不循常规地出牌。我被夸得有点害臊,说你先别夸我,能行不能行,还不知道呢。

这个方法果然有效。我们加大了取食量,经过短时间的震荡后,其它人很快就跟我俩一致了。只是,为了保证别人吃饱,逼得小饭量的我,还有因不干重体力活而减了饭量的颜哲,不得不强撑着多吃,一直坚持到麦忙天过去。那些天,我们肚胀便秘,打嗝放屁,着实难受。旧城县农村有一个流传的说法,说皇上最会享福,金銮殿左边支一个油锅,右边也支一个油锅,每天啥时想吃油条啥时候炸。这在农民心目中是最高境界的幸福。如今我知道,当一个吃饭无节制的皇上,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

六月的农活不断头,麦收刚过就是插秧。插秧轮到知青唱主角了,因为农场中的老农都来自种麦区,没干过插秧,他们都四十多岁了,学做新农活肯定赶不上学生娃儿。所以他们只负责挑秧送开水,为插秧的知青当后勤。颜哲是主力中的主力,插得又快又好,还把插秧编成口诀:脚走两条线,两眼朝前看,左手(拿秧把的手)跟着右手(分秧和插秧的手)转。

但今年人们不许他进秧田。今年在秧田中大露风头的是岑明霞。她进了秧田就不见直腰,很快把别人远远地抛到后边,而且秧插得非常整齐,像是用直尺划出的格点。孙小小早忘了对岑明霞的敌意――喷了蚁素后,农场里已经没有这样的“恶”念了――大声夸奖岑明霞:

“明霞姐你真厉害,插秧又快又整齐,谁也比不上你!”

岑明霞直起腰,敲敲腰眼,显然她已经腰酸背疼,但看着自己的成绩非常自豪,脸上浮出灿烂的笑容。这些天来,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已经是见惯的风景了。我看着她,也像颜哲那样往深层次思考,我想蚂蚁社会中一定也有技艺超群的个体吧,一定有的,在自然界,差别是绝对的。那么,这些技术超群的蚂蚁,也和普通蚂蚁一样享用定量的食物,它们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到打击?或者说,缺乏激励规则的社会,是不是会导致平庸占主流?如果没有,那我们只能更佩服蚂蚁社会的高明设计。

我想啊想啊,得不出结论。也许,这种思考是颜哲这样的人特有的专利。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再思考下去,因为正在微笑的岑明霞忽然弯下腰,剧烈地干呕起来,呕得满面胀红,眼中盈出泪水。我忙跟过去,正好过来送稻秧的赖安胜也急忙跑过去。我关切地问:咋啦?咋不舒服?我去喊卫生员吧。岑明霞摇摇头,说不用了,忽然有点恶心,这些天已经呕过很多次了。这时孙小小忽然笑着喊:

“明霞姐你别是怀孕了吧,怀孕的女人都要呕吐的。”

我吃一惊,心想自己的反应实在太迟钝,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呀,反倒是傻唿唿的孙小小最先反应到。那会儿我非常尴尬,几乎不敢看岑明霞。未婚姑娘怀孕,这在当时的社会里是非常丢人的事,何况她的身份是女知青?鉴于当时严厉的法律,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是要蹲大牢的。我替岑明霞脸红,也替赖安胜担心,这些天来,我对他的恶感已经全都消失了,我不希望一个好人落得个悲惨下场。

奇怪的是我为之羞愧或担心的这两个人,在蚁素的作用下,都抛弃了正常人的思维规则。岑明霞并没有脸红羞愧,赖安胜也并没有恐惧担心。他们听了孙小小的话后,都恍然承认了这个事实,然后脸上漾出更加灿烂的笑容,那是为人母和为人父的喜悦。这种喜悦应该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蚁素也遮蔽不住。

赖安胜小声问:“你真的怀孕了?”

岑明霞点点头说:“一定是了,两三个月没来例假。”

然后很陶醉地用手摸肚子。那儿当然不会有胎动,但她已经在预先聆听胎儿的唿唤了。

孙小小大声向别人宣示这个喜讯,周围的男人女人都围过来,很有兴趣地盯着岑明霞的肚子。我面红耳赤,逃一般离开这里。我在场长室找到正在看英文书的颜哲,把这个情况告诉他。颜哲也傻眼了,他比我更清楚“女知青怀孕”的严重后果,同样不愿赖安胜有那种下场。何况这事一捅出去,就会彻底破坏他刚开始的社会实验!我俩关在屋里商量很久,想不出可靠的办法。打胎的办法不是没想过,但在当时严厉的清教徒式的社会规则下,干这件事太难,超出两个知青的能力。颜哲一向对自己的智力自负,但在这种事上,他的“只会走正道”的智慧没有用处。我比他强一些,但今天也想不出其它的出牌方法。

天晚了,田里的人们收工了,他们踩着夕阳,说说笑笑地走回农场。不少人簇拥着岑明霞,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尤其是孙小小,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不用说,全场人都知道了岑明霞怀孕的“喜讯”,他们身上洋溢着更加浓郁的幸福。

我俩透过场长室的窗户,心情复杂地盯着他们。往常我俩非常喜欢以旁观者的角度,也多少带点居高临下的眼光,欣赏场员们脸上的幸福,看着他们,我们自己也不酒自醉。但今天这种表情让我俩啼笑皆非。我们在为闯祸者忧心忡忡、绞尽脑汁想捂住这个裂缝,而当事者却浑然不知眼前的灾祸,还在一如往常地“幸福”着。最后,颜哲咬咬牙说:

“那――就让她生下来吧。分娩前让她一直待在农场里,咱们把这个秘密捂住。”

我大吃一惊,疑虑地看着他。颜哲解释说:

“秋云你听我解释。如果把岑明霞送到县医院去流产,哪怕找到可靠的关系,也很难保证不泄露秘密,那赖安胜就惨了,咱们的社会实验也肯定泄密。再说,看看岑明霞的欣喜表情,她会同意流产吗?肯定不会。他们喷过蚁素后,只受‘利他本能’的控制,不会有这种世俗的担心,而‘繁衍后代’应该是利他本能的第一目标。”

颜哲苦笑着加上一句:

“其实,蒙昧者最幸福,作一个高高在上的、清醒的上帝,是最痛苦的啊。”

我对他这种“清醒的痛苦”深有同感,这会儿我真后悔不该留在“外边”陪颜哲。但对他的决定我还是坚决反对,我说:

“你的担心不错,但不管咋说,也不能让一个未婚姑娘生下私生子呀,那会毁了她的一生。”

颜哲说下边的话时,显然颇为犹豫。看来他不想对我说得那么深,那么直白。但犹豫良久,还是没有瞒我。他说:

“我决定让她生下孩子,还有更深的考虑。秋云,也许你对我的这些考虑有反感,希望你认真听我说完,并且――我说句不中听的话――请你不要站在女人本能的高度、而要站在哲理的高度思考问题。行不行?”

他执拗地盯着我。我不知道什么是“女人本能的高度”,什么是“哲理的高度”,但我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这才往下说:

“我得从20年前说起。那时我爸爸一再说:蚂蚁的利他主义社会是内禀稳定的,他对这一点极为看重。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蚂蚁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机制,可以自动产生足够的蚁素,在族群内部形成一个自我激励的闭环,从而把利他社会永远延续下去,不需要一个上帝来监管和校正。这种自稳定机制正是利他社会得以成功的根本原因。再看咱们的社会实验,从目前情况看相当成功,但你别忘了,它与蚂蚁社会相比,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镜像不对称――咱们的小型利他社会需要一个外部的监管者,一个上帝。上帝为他们注入蚁素,随时校正运行中出现的误差。可是,如果一个利他社会不得不依靠外部监管者,那是非常不可靠的,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因为――怎么保证一定有这么一个上帝?不能。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机制,保证能随时产生一个尽责的上帝。”

我不禁悚然。这些天来,我一直陶醉于农场的幸福感中,没有考虑到我们的计划原来还有这样大的疏漏,甚至是本质的、不可校正的疏漏。我对颜哲更佩服了,他确实比我站得高,想得远。颜哲皱着眉头继续说:

“还有更可怕的前景呢,那就是这个利他社会之上,可能出现一个恶的、自私的上帝。因为上帝本人并不受利他素的约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制衡他。只能寄希望于他的自我约束,但这就更不可靠啦。一旦他心存恶念,那他就会把他控制下的、高度纪律性的社会变成一种可怕的力量。你――想想这种前景吧。”

我更加悚然,也更看清了我和颜哲的距离。这些天,我非常投入地帮他创建这个利他社会,但实际上我是浑浑噩噩的,根本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可怕的陷阱,也没想到我绝对信服的颜哲其实一直如履薄冰。我仰脸看着他,目光已经不是钦佩,而是敬仰。想想吧,他其实就是这个微型利他社会的上帝,可以为所欲为的,但处在这样的位置上,他还保持着清醒,保持着强烈的自省意识。这太难得了。颜哲看到了恋人的敬仰之情,心情放松了,笑着说:

“好在这个难题并不是完全无解,我爸爸发现了一种可能的途径。”

“什么途径?”

“生物在进化中会根据环境会随时改变自己的形态,或行为方式,并且能够把这些变化纳入本能中,这称为获得性遗传。有关例证非常多,比如英国的一种蛾子在多煤灰的环境下,能在几代时间内把体色加深,形成保护色;又比如食肉的熊猫在环境变化时逐渐改为食用箭竹。其实,拉远了说,生物的所有行为方式,都是在进化中逐渐产生的,并慢慢固定下来,变成能通过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本能。”他强调说,“非物质的动物行为,可以通过物质形态传给下一代,对这一点很多人不相信,想不通。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完全相信。你接着说。”

“所以我爸爸相信,虽然人类利他社会开始时只能由外部管理者创建,但经过若干代之后,也会把利他习性固定下来,变成族群本能。我们可以利用科学手段尽量把这个时间段缩短,比如,不超过五代就能固定。”

我沉默了。我太迟钝,到这会儿才悟到他这番长篇大论最后指向何处:“你是说――有意在这个微型社会中开始繁衍后代,然后研究后代会不会把获得性的习性变成本能?”

“对。岑明霞的儿女将是第一个,甚至可以说,咱们创建的利他社会从婴儿降生那一刻才算真正开始。所以,这其实是咱们非常难得的机会,也是她本人的最大荣幸。这个婴儿的意义非常重大,即使冒一些险也值得,即使让婴儿母亲做出一些牺牲也值得。”

我又沉默了。我从刚才“哲理的敬仰”中掉下来,掉回到我那 “女人的低级本能”。颜哲说得非常对,他的设想既目光敏锐,又非常宏伟。但不管怎样,把一个未出生的孩子预先定为一个实验品,这个做法使我产生本能的反感。我不是说我的反感有什么道理,甚至可以说它简直简直地没道理,可它就是横亘在我心里,无法消除。但我无法反对颜哲,我那肤浅的思维根本无法抵抗他锐利的思想。停了很久我才说:

“那个婴儿――不可能有利他天性吧。别忘了,怀上这个胎儿时,赖安胜和岑明霞还都没有喷蚁素,还是恶人。”

“你说得对,但至少怀孕期间岑明霞已经是新人了,胎儿的本性不光取决于父母的基因,也取决于孕期的母体激素。另外,在孩子出生后,我想定期为他喷洒蚁素,强化他的利他天性。”他说,“当然,如果在父母都变成好人之后再怀孕,那会更好。以后吧,以后再让他们生下第二胎,两者可以做个对比实验,那样更有说服力。”

“这就比较好玩了,”我神经质地笑着,“比较好玩了。你说这个孩子将成为新社会的始祖,至于赖安胜和岑明霞呢,这么阴差阳错,歪打正着,一下子就成‘新人类高祖’啦。上帝真会开玩笑,让纯洁无瑕的新人类从这俩恶人的恶行中繁衍出来,就像污泥中长出莲花,从粪堆里长出灵芝。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摇摇头,“我这句话说错了,那俩人早就不是恶人了,变成君子了。我说这话,只能说明我心底太狭隘。怪我没喷蚁素。”颜哲看看我,没有再说任何话。他太聪明,尽管我努力遮掩,但我此时阴暗的心理瞒不过他。他只是吻吻我,与我告别。临别时我忽然起了一个随意的想法:这么多天来,颜哲一直没有要求幽会时的“亲热”,我似乎也失去了这个欲望。是不是因为做一个时刻清醒的上帝,心理负担太重,以致让性欲枯萎了?我不知道。

5 老魏叔

关于那个可能要出生的孩子,我俩没再商量过,没做出“是”与“否”的任何决定。我们只是关照大家:把这个消息对外保密,在孩子出生之前尽量不让附近乡庄的人在农场乱窜,以免泄密。颜哲的关照被非常严格地执行了。这点毫无疑问,场员们如今对颜哲和我的任何话都会无条件执行。

但拖延做出决定实际上就是默认。在我们的默认下,岑明霞腹里的那团胚胎一天天分了七元钱换下它。此刻房子里的光线较差,到门口刚明亮一点又很快暗下去。天变得真快,我俯下身子往盆子里盛水,阳台防裂,一天天长大,已经可以看出她有身子了。岑明霞沉津在妊娠的喜悦中,空闲时间,她不再纳鞋底,而是开始做小孩子衣服。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她飞针走线,把母亲的情意缝入一件件精致的小衣服里。

在她身边常常有孙小小,她总是兴致浓厚地说一些有关女人生育的傻话,出一些没有实用价值的主意。另一个常来的人是赖安胜,他在这儿扮演的角色比较奇特,虽然他对这个胎儿的关怀溢于言表,但似乎并不以父亲自居,而岑明霞虽然欢迎他来,似乎也不把他当丈夫看待。这么说吧,看他俩的表情,似乎并不把胎儿看成自己的私有,而是看成群婚制部落的后代。

以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目光,我猜他俩之所以这样,还是缘于心理上的某种障碍吧――虽然他们如今处在梦游般的幸福感中,喷利他素之前的一切“恶”都被隔断了,但大概他们还记得:这个胎儿并非来源于美好的爱情,而是一段令人作呕的奸情。

我赶紧摇头,驱走这种想法。我自责地想,与农场处处洋溢的明朗快乐相比,我的心理太阴暗了。只有一个办法能改变我:赶紧对自己喷利他素,那样我才能融入这个利他主义的群体中。

女知青怀孕的秘密到底没能守住。

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照例来到颜哲的场长室,向他通报一天来农场的情况。颜哲近来大多时间都猫在屋里,看英文专著,做一些小试验。场员们仍然不许他干任何农活,他和我虽然也曾努力说服大家,但不奏效。看来,利他素的确带来了 “保护蚁王”这种冥冥中的指令,是我们无法改变的。

开始时颜哲很不习惯。记得赖安胜升任场长后就彻底脱产,颜哲曾对此很不满。但现在颜哲对自己不干农活已经坦然了,因为他并没有闲着。这个利他社会是从平地建立的,还有太多的蓝图需要绘制,有太多的陷阱需要预先发现。在这些方面我是帮不上忙的,担子只能砸在颜哲一个人肩上。自他当上场长这两个月来,他虽然基本没干农活,人反而瘦了,显得很苍白,眼窝凹陷,目光中闪着高烧病人那样的炽热。当他偶尔来到人群中时,他的苍白瘦削和大伙儿的黝黑粗壮形成很大的反差。大伙儿簇拥着他,就像一群快乐的头脑简单的土著黑人簇拥着一个忧郁的白皮肤的神。

说起白皮肤的神,这儿有一点巧合。颜哲后来终于为自己找到了活儿。农场搞基建时,从场外请有几个木匠,颜哲跟着学过几个月的木工。现在基建已经结束,外来木工们都走了。但一个农场总少不了一些零星的木工活,正愁没人干呢,颜哲便把这些活计揽下来,这是技术活,再没人能从他手中夺走了。

那天我到场长室,见这儿已经大变样,墙上挂满了木工锯、刨子、凿子和斧头,一条木工长凳顺在门外边,旁边抛散着锯末和刨花。这些木工家什原来放在牛屋隔墙的一间空屋里,颜哲说挪到这儿方便,看书累了就干一会儿,等于是课间休息。

我逗他:“这是场长室还是木匠坊?以后大家喊你颜场长还是颜木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