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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八十年代游戏界,《鸟蛋之争》也算得上让人耳目一新。每个玩家都控制一个手持长枪的骑士,主玩家骑乘鸵鸟,副玩家则驾驭着一只鹳。你得拍打翅膀飞行着和另一个玩家对战,同时还要对付电脑生成的敌人(他们的坐骑是秃鹫)。每个被干掉的秃鹫骑士都会变成绿色的蛋,如果不把它打爆,敌人又会从蛋中涅槃而出。玩家每死一次,生命数便少一格。有时,游戏里还会突然出现一只会全屏攻击的翼龙。

上次玩《鸟蛋之争》还是在一年多以前。它是埃奇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有阵子他专门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台街机。每次和我争论到理屈词穷或者双方都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就会邀请我来打这个。有几个月我们甚至每天都在互相练习。刚开始的时候,埃奇还比我强一点,为此他嘲笑了我几番。嘿,这可真把我惹火了,所以我开始自己研究《鸟蛋之争》,每晚和电脑对练几十场。钻研的结果是埃奇在比试中渐渐落了下风,最后几乎成了纯粹的被虐。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我来耻笑他啦。最后玩的那次,因为被虐得太惨,于是他发誓再也不和我玩这玩意儿了。那之后,我们解决争端的工具就改用了《街霸》。

我的技巧比想象中更生疏,开始的五分钟里我只能试着放松自己,想找回手感和节奏。这期间,阿瑟瑞拉克干掉了我两次——他冲刺的轨迹的确完美,简直像机器般精准。哦对,他本就是个机器而且还是哈利迪亲自设计的、最先进的人工智能。

在第一场游戏的最后,我已经开始找到和埃奇比赛时的那种感觉了。但阿瑟瑞拉克无需热身,他的表现始终很完美,而我之前死的次数太多,所以当我失去最后一条命时,连三万分都没打够,真是丢脸。

“输了一场,帕西法尔,”巫妖露出扭曲的笑脸,“还有一场。”

他没继续和那些秃鹫骑士战斗下去,而是伸手重启了街机。过完开场动画后,他又投了两枚硬币。

“准备好了?”他向控制板倾着身体。

我犹豫着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嗯,你介意换个位置吗?我比较习惯左边。”

这是实话。我和埃奇在地下室玩的时候,我用的总是鸵鸟。第一场在右边确实影响了我的节奏。

阿瑟瑞拉克考虑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不介意。”他往后退了一小步,与我交换位置。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幕该有多荒唐:一个披盔戴甲的战士和半神巫妖共处一室,两人还在一起玩街机。《重金属》和《龙志》的封面也许都没用过这么超现实的画面。

阿瑟瑞拉克选择了双人模式,我把视线聚焦在了屏幕上。

第二盘也出师不利,我的对手行动精准,进攻排山倒海,头几轮我只能勉强抵挡进攻,他骷髅般的手掌拍打按钮的声音也让人烦心。

我松开紧咬的牙关,强迫不去想自己身在何处、对手是谁或赌注为何这样的问题。我想象着自己正在地下室里虐埃奇。

成功了,我进入了状态,局势开始向鸵鸟骑手逆转。我寻找着半神巫妖的弱点,计算着他会犯下的错误。这技艺我磨炼了好几年,为此还吃透了上百款游戏——是的,没有不可战胜的电脑。在这样的游戏里,天才玩家总能够战胜A.I.,因为程序不会进步,它既不能随机应变,也无法预测别人出其不意的动作,它的一举一动都已被预设。这是电子游戏的真理,至少在人类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之前,绝对正确。

第二盘打得很激烈,到后半段,我发现了巫妖的攻击模式。在特定的条件下,他会冲向鸵鸟,而我规避之后,可以引后面的秃鹫来撞掉他。如此重复几轮后,他终于败下阵来,当然,在这期间我也翘了几次,最后胜利的时候仅剩一条命。

我后退几步松了一口气,感觉到面罩边缘和额前的汗流了下来。我拿衬衣的袖子抹了抹脸。帕西法尔也做出了这个动作。

“干得漂亮。”阿瑟瑞拉克说。他向我伸出了手,而我有力地和他握了握,同时忍不住轻声地笑了出来。

“啊,”我说道,“你也不赖,老兄。”我突然意识到,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实际是在和哈利迪比赛。但我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免得自己在接下来的对决中分神。

阿瑟瑞拉克再一次投入了两枚硬币。“这是决战,”他说,“准备好了?”

我点点头,这一次,我亲手摁下了选择双人模式的按钮。

这场比赛真是惊心动魄,我们相持的时间比头两盘加起来还长,秃鹫越来越多,几乎占满了屏幕,逼得我们四处逃逸。我和巫妖最后一次面对面时,我们两个骑士都处在屏幕的最顶端。我们疯狂地拍打按钮,同时晃动着摇杆。但阿瑟瑞拉克先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为了躲避秃鹫,他下降了几微米,结果更多的敌人围住了他,然后鹳骑士便在小小的像素爆炸中阵亡了。

“玩家2号游戏结束”的字样出现在屏幕上,巫妖痛苦地号叫着,对游戏机愤怒地砸下了拳头,后者破碎成上万碎片,洒落在整个地板上。然后他转向我。“恭喜,帕西法尔,”他深深鞠了一个躬,“你玩得很好。”

“感谢你,尊贵的阿瑟瑞拉克。”我控制住跳将起来转身拍屁股嘲讽的冲动,朝他回了一个礼。就在这时,巫妖化作了一个体格高大、身着黑袍的人类法师。天呐,那正是哈利迪的化身,安诺拉。

我死死地盯着他,不知该如何开口。几年来有不少猎手宣称他们在《绿洲》里见过安诺拉,这个行踪不定的NPC是哈利迪留在机器里的鬼魂。

“好了。”法师说道。哈利迪的这种腔调我听了无数次。“你应得的。”

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交响乐,嘹亮的号角与弦乐齐奏。这是约翰·威廉姆斯为《星球大战》所作的配乐,出现在莉亚公主给卢克和汉授勋之时。(哦当然,还有丘巴卡,不过他老是打酱油,所以常常被忽视。)

音乐声渐强,安诺拉伸出了右手。他的手掌上躺着那把黄铜钥匙,那个几百万人寻找了整整五年的东西。接过钥匙的瞬间,音乐也逐渐淡去,与此同时,叮当的铃声响起。我刚刚得到了五万六的经验,足够直升十级了。

“再见,帕西法尔先生,”安诺拉说,“祝你任务顺利。”我正准备问他下一步该做什么或者该去哪儿找第一扇门的时候,他就伴随着八十年代《龙与地下城》动画的传送音效,消失在了一道光芒中。

站在空无一物的高台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黄铜钥匙,逐渐冷静了下来。和出现在《安诺拉的邀请》里时一样,它看上去只是一把普通的古代黄铜钥匙,柄上阳刻着罗马数字“I”。我把它拿在手里翻看,火炬的光芒在数字边上不断跳动,映射出两行小字。我大声把它们读了出来:“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最深处的垃圾堆里。”

“藏在垃圾堆里”指的大概是坦迪无线电公司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发售的电脑TRS-80。那时的电脑用户还把它戏称为“垃圾80”。

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

哈利迪的第一台电脑就是16K内存的TRS-80。我很清楚在绿洲的哪里可以找到TRS-80。每一个猎手都知道。

在《绿洲》开服的时候,就存在一个叫作米德尔顿的星球,这个名字不但来自于哈利迪俄亥俄州的家乡,甚至连整个模型都是八十年代的米德尔顿的重建。人们总说再也回不到过去,但哈利迪找到了解决之道,他花了数年时间来重建地图。此外,所有人(至少所有猎手)都知道,整个米德尔顿复刻得最最精确的地方就是哈利迪童年时代的家。

我此前从未参观过那里,但看过不少截图和视频。哈利迪的卧室里有一台TRS-80彩屏电脑二代——就是他的第一台电脑。第一道门肯定在那里。而黄铜钥匙上的其他字告诉了我该怎么打开它:

在达格格拉斯的最深处。

达格拉斯是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创造的精灵语,意为“战斗”,不过托尔金只写了一个“格”,而不是两个。所以“达格格拉斯”只可能是一样东西:1982年的一款电脑游戏。而且这款游戏只登录了一个平台,那就是TRS-80彩色电脑。

哈利迪在年鉴中写道:正是达格格拉斯让我立志成为游戏设计师。

重建的卧室里,达格格拉斯正躺在电脑旁的鞋盒中,和其他的游戏混在一起。

所以我要做的就是传送到米德尔顿,打开哈利迪的家门,坐在TRS-80面前,启动游戏,来到地下城最底部,然后……在那里找到第一扇门。

至少我觉得是这样没错。

米德尔顿在七号分区,离卢德斯很远。不过以我现在拥有的金钱,付上个几百次传送费都不费吹灰之力。按照之前的标准,我已经成了个超级阔佬。

我看了看时间:晚上11:03,OST(绿洲标准时,也就是东部标准时)。离上课还有八个小时,应该足够去那儿的了。我准备离开地下城,全速冲向最近的传送站,直接传送到米德尔顿,这样也许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能赶到哈利迪家的TRS-80面前。

我知道自己该先睡一会儿,毕竟在《绿洲》里已经待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了。明天就是周五,等到放学后再去的话,我有整个周末的时间供自己支配。

可开什么玩笑?我今晚是绝对睡不着了,明天也不可能安分地坐在教室里待上一天。我现在焦躁着呢。

我跑向出口,但马上就定在了房间中央。因为我看到门外的墙上拖着长长的影子,脚步声在走廊上回响,不断逼近这里。

片刻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前,我意识到手中还攥着黄铜钥匙,于是把它塞进腰带上的袋子里,然后从剑鞘中拔出火焰剑,剑锋指着来人的方向。

这两部电影分别拍摄于1981和1982年。

指亚瑟王。

《龙与地下城》的设定中,半神巫妖拥有名为“捕捉灵魂”的特殊能力,可以吸收三十码内未通过坚韧豁免检定生物的灵魂。

美国惊奇漫画公司的动画作品,主要角色包括超人、蝙蝠侠、罗宾、闪电侠等。

美国成人幻想漫画杂志,创刊于1977年。

出自世界上第一款即时3D第一人称角色扮演游戏《达格格拉斯的地下城》。该游戏制作于1982年,为TRS-80电脑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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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于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才从《公路战士》里走出来一般。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这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光是想象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么会在这儿?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