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闷声说:“好啦好啦,我的主意不会变,但我不让你作难。今天不说了,等我彻底了结与大马的关系后,再回头来找你。”

剑哥在月光下认真看看我,沉默着。也许他正陷于内心的斗争?但片刻后他决绝地说:“不,到那时你也别来找我。除非你是来发请柬,邀我参加你和大马的婚礼。”

我没想到自己的“正面进攻”会闹出这个结局,心中很恼火。不过剑哥没有说错,事情走到这一步只能怪我自己。他说我“玩世不恭”,这话很刺耳,但仔细想想,我也没法反驳。我俩沉默着向楼下看,几千只粗大的蜡烛已经拼出一个完整的心形,烛光映红了夜幕。蜡烛之内则是一圈玫瑰,两个套合的心形围住了整个广场。大马独自立在心形中央,围观者都远远隔在烛火之外。这会儿他刚唱完“达坂城的姑娘”,正直起身体对宿舍楼高呼:

“丁洁,这已经是第40首啦!等我唱完第99首,你就该从云中降临,扑到我的怀抱里!”

围观者仍然大笑着为他帮腔,激起又一波声浪。

剑哥看着我,分明是催促我赶紧下去。我没好气地说:“剑哥,你可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还有59首情歌呢,够他唱一个小时的。你不妨耐心一点儿——没准过一会儿我会改变主意哩。咱们先回头说说你吧——我刚才上来时你在想些什么,那会儿你够痴迷的。”

这句话显然挠着他的痒处,月色下两只眼睛顿时亮光闪闪:“没错。刚才我正在头脑中做爱因斯坦那样的思想实验,今晚我有了最重要的顿悟。我敢说,时间量子理论中最难的一步我已经走通了。”

“就是那个能让时间倒流的理论?”

“没错,就是它。”

我又刺了他一句,“那就难怪你能对一个女孩儿视而不见了。不过我要说句实话你可别嫌扫兴:我相信你的天才,但压根儿不相信有什么机器能回到过去,那完全违犯直觉。你不妨趁这会儿给我讲讲,用最简洁的语言,看能不能说服我。”

“好,我用最简洁的语言讲一讲。众所周知,宏观的时间是不能倒流的,但如果把时间尽量细分,细分到10-43秒,即所谓的普朗克时间,也就达到了量子化。在这样小的时间片断内,时序已经没有意义,物理学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复存在。这其实意味着量子态时间既可正流也可倒流。然后,借助于某种科学手段,我们可以把量子态的时间倒流进行整合,让它表现为宏观态的时间回溯——当然啦,是在严格的边界条件下…”

我皱着眉头打断他:“算啦算啦,你这最简洁的语言对我也像番僧念经。不如让我来提问吧。大马说,你的时间量子理论一旦取得突破,就能导致时间机器的实现,对不对?”

“没错。这一点毫无疑问。”

“人们能驾着它任意遨游过去未来?”

“不,只能回到过去,不能到未来——除非光速被突破。但我的理论是基于相对论的,仍然受大自然的光速限…”

我忽然莞尔一笑,换了话题:“剑哥我给你提个要求,你一定得答应。”

他警惕地看看我:“什么要求?你说吧,只要你别…你说吧。”

“既然今晚是你取得突破的特别时刻。希望你牢牢记住它。等你的时间机器研制成功,你,带上我,加上大马也行,一定要回到这个时刻看一看。”

剑哥有点犹豫:“初期的时间机器恐怕载不动三个人…好吧,我答应你。我一定想办法。”

“而且必须回到此刻之前,比如,回到我刚刚爬上楼顶的时候。”

剑哥对这个要求有点茫然,也有点警惕,兴许他认为我是在恶作剧,比如,让他重演刚才裸体时的尴尬。但他想了想,慨然说:“好,我答应。”

“不会食言?”

他笑道:“我杨书剑是何许人也,怎么会食言?决不会的。”

我到这儿忽然来了个急转弯,非常干脆地说:“那你的时间机器肯定不会成功!如果你成功了,也没有食言,确实乘时间机器回到了此刻前的过去,那么,你我现在就会有一个看到时间旅行者的经历,对吧。但很可惜,我什么也没看到。”

剑哥对我的驳难没有太在意,笑着说:“原来你守在这儿等着我呢。你说得不错,你的驳难从本质上说就是众所周知的‘外祖父佯谬’,从逻辑上我确实无法驳倒它,全世界没有一位智者哲人能驳倒它。不过你应该知道,逻辑上的悖谬并不总能阻挡物理过程的实现——兔子会超过乌龟,绝不会在乌龟之后的无限小处止步;相距数光年的孪生光子也一定保持同步相关性,不管物理学家能不能解释超距作用。科学界有一个共识:对于逻辑上暂时说不通但实际上可能做到的事情,只能采取一种办法:先尽力爬过深涧,再到逻辑的断裂处架桥!我这会儿不和你进行驳难,你等着坐上时间机器后,再亲自寻找答案吧。”

“这么自信?”

“当然。”

“那你就带上我,回到咱们认识大马之前吧。能做到吗?我想肯定能。那样,我和你就会真正从头开始,不让大马掺和进来——毋宁说,大马会非常高兴地为咱俩祝福。”

剑哥笑着,回避了这个问题。他朝楼下看看,“只顾和你神侃,说不定大马的99首情歌已经唱完了呢。小妹,听剑哥的话,咱们快点下去,哪怕你最终不接受大马的爱情,今天也必须给他一个台阶。说到底,这个场面是你惹起来的,至少你有50%责任吧,你有责任把它挽个结。走吧,好不好?”

“好吧。”我勉强地说,“我们下去,把围观者打发走,然后我单独和他谈话,今晚就把话说透。”

剑哥正要走,听到这句话站住了,犹豫一会儿,认真劝我:“如果你确实不…那也至少给他一星期的时间,让他在心理上有个缓冲,行不?”

“好——吧。剑哥,你对自己的哥儿们,啧,真是义气干云哪。”我讥讽地说,实际心中已经被他感动了。

临下楼前我们又向下边看了一眼。在那个巨大的烛火和玫瑰之心中,大马独自伫立着,这会儿他没有唱歌,而是高高举着左臂,像是在庄严宣誓。但我有点奇怪,因为宣誓没有举左臂的。心形外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人们好心地帮他呼喊:丁洁丁洁快下来!丁洁丁洁快下来!看着这个大场面,我确实有点后悔早先的轻率。剑哥轻轻推着我,笑着说:

“走,下去吧,解铃还须系铃人。走吧。咦——”他忽然短促地喊一声,停住脚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心形中的大马不见了。不,他还在,但不是站着,而是躺在地上了。周围的群众还在大声笑着,没有看出异常,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有剑哥,却突然感到一阵凛冽寒意。我俩瞪大眼睛紧张地看着,躺着的人影仍然没动,周围的人大概感受到异常,笑闹声忽然平息,广场上刹那间静得瘆人。终于,有一个人试探着跨过心形的边界,来到大马身边蹲下来查看。那人忽然蹦起来喊了一嗓子,人群像是被火烧的蜂群,哄地骚动起来。听见有人高喊:割腕!快打120!快送校医院!

我和剑哥一下子跌进冰窖中——突然联想到大马的那句话:今晚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真爱,现在我们才领悟到话中蕴含的不祥。我俩没有耽搁,我踢飞了皮拖鞋,剑哥拉着我,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爬下那段铁梯,再跑下六层楼。当我俩气喘吁吁地快速蹦跳着下楼时,剑哥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像铁锤钉钉一样,一下一下钉着我的心房:

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

我们喊着“大马大马”,挤进那个庞大的人群。大马不在这儿,地下只留下一摊鲜血,异常巨大的一摊,它让我俩的心一下子冷透了。人们说大马送校医院了,我们立即扭头往校医院跑。等我俩赶到校医院,大马已经被市里的急救车接走。我们飞奔到校门口截了一辆出租,赶到急救医院。我的赤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割破了,在医院光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迹。

但我们最终只看到大马惨白的遗体。

后来,当时在场的好友小倩向我复述了她看到的场景:当大马唱了第99首情歌后(是刘三姐的对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他的女神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大马没有尴尬,也没有发火,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准备。他高声喊道:

“丁洁,我知道你一向鄙弃金钱,现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向你表达我的真爱!”

然后他笑着,高高举起左臂——小倩痛哭失声地说:关键是人们都离他太远啊,没一个人看见他割了腕,没人看见鲜血正顺着他高举的左臂汹涌奔流。大家被他轻松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会这么欢快地召唤死神。围观者仍在笑着起哄,用一波一波的声浪催促女神快下来。就在这笑声中,大马流尽了鲜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直到这时围观者才发现了异常,但已经为时太晚了。

小倩没忍心责备我,同学们也都没责备我,因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来。葬礼上我见到了大马的父母,他们没有责骂我,但执拗地决不看我一眼,这种目光的真空更让我心如刀割。就连剑哥的目光也一直浸着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责怪我,更深的是自责——依他看来,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几分钟带我下楼,大马就不会送命了。

但说这些都晚了。在哀乐和氧气炮的轰鸣声中,大马静静地躺在水晶棺中。对于他一米九五的魁伟身体来说,这具水晶棺实在过于狭窄了。他脸颊红润,当然这是化妆师的功劳;面色平静安详——但他在抱憾离开人世时真的平静么?我死死盯着他,泪水如雨,洒落在水晶棺面上。

剑哥说得对,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会觉得珍贵。现在,我愿意拿我的青春、美貌、生命,一切的一切,来换大马回到人世,弥补我的罪责。可是,我知道办不到的。命运已经关上了这扇门,不会再打开。

——也许剑哥认为他能办到?他在与遗体告别时,神情肃穆,声音清晰地说:

“大马你耐心等着吧,我一定去找你。”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不由侧目看他,大家以为他是在与铁哥儿们定下来生之约。但我知道,他说的肯定不是那个意思。他许诺的是今生之事。

2

在我45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从网上淘来的那辆珍贵的老爷车终于运到了。它是我为这次生日特意准备的——不是送给自己的礼物,而是为书剑作演示的道具。我为这辆车加燃油、加机油、充电,试驾了一次,随即给杨书剑研究所打了电话。电话是阿楚接的,她是书剑的助手兼恋人。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热情奔放的年轻女研究生爱上了睿智深沉的导师,苦恋多年,但至今未能收获爱情。因为那个男人心中一直装着另一个无法爱他的女人。

我!

但阿楚和我远非情敌。我对她早就把话说透了。我说,早在我20岁生日那天,当一位高个儿男生在烛火玫瑰的环抱中流尽鲜血之时,我的爱情之花就完全枯死了,即使是南海观世音的杨柳玉净瓶也不能让它复生。所以,我与阿楚在某种程度上倒是亲密的同盟军——努力让书剑忘掉早已枯死的爱情,接受活着的爱情。

我们在电话上互致了问候,我说:“明天是我的生日,请转告书剑,我想邀请他,还有你,一块儿来我家玩。”

阿楚为难地说:“啊哟不行,明晚正好是时间舱的第一次载人返回试验!丁姐你知道的,此前已进行过三次不载人试验,都很成功。但这次试验才是最重要的,杨先生要亲自驾驶。而且试验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日期没办法更改的。”她又说,“丁姐我知道明天是你的生日,杨先生正是把试验特意定在这一天。”

这些情况我都知道,“对,我知道这次试验对书剑来说非常重要,不过,恐怕并非因为它是‘第一次载人’,而是第一次以‘人’为试验目的。说白了,他想亲自回到旧时空中把一个人救回来。我猜得对不对?”

阿楚稍稍迟疑后笑了:“其实杨先生没打算瞒你的,瞒也瞒不住你。但对外界必须严格保密,原因你知道——这在伦理上属于禁区。更准确地说,这虽然是伦理上的禁区,但禁区的栅栏此刻尚未修好。杨先生想抢在这个时间,了结他的终生夙愿。”

“我会严格保密,但我务必要在试验前见他一面。阿楚你一定想办法劝他答应。你们明天赶早坐直升机来一趟,不耽误你们晚上试验。”我坚决地说,“如果时间实在错不开,宁可推迟试验。”

阿楚是个聪明人,立即领悟了这次邀请的分量——我要做最后一次努力来阻止这次试验。在这件事上她从来不是我的同盟军,但我料到她,还有书剑,会给我这个面子的,毕竟试验推迟一天也没什么大损失。考虑片刻后,她没向导师请示就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辆小型直升机降落到我家(我家在郊外),阿楚向我笑着招手,书剑先从机舱内跳出来,低着头躲避旋翼的气流。我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见过他,他明显发福了,不过动作仍保持着年轻人的弹性。他穿着便装,怀中抱着一束硕大的百合,走过来,用一只胳臂同我拥抱,笑着说:

“阿楚说你已经定了生日蛋糕,我就送一束花吧。”

“谢谢。”我微笑着接过花束。直升机的旋翼慢慢停下来,阿楚也下了飞机,提着裙子走过来。她今年36岁,虽然容貌平常,但体态婀娜,自有成熟女人的妩媚。书剑一直没有接受她的爱情,但依我看来,她看书剑的目光已经是“妻子”的眼神了。我们来到客厅。客厅中央,影像机正在连续播放激光全息像。当下的一帧是大马与我和书剑三人的合影,大马咧着嘴,笑得十分开心,正是我当年讥为“没心没肺”的傻笑,是大马的招牌表情。旁边的我体态娇小,穿着裙装,裸露着浑圆的肩头和胳臂,颈间挂着洁白的珍珠项链。后边是当年的杨书剑,小个子,瘦不拉叽,穿着长裤和长袖衬衫,同样咧着嘴巴傻笑。三个人影缓缓旋转着,淡化消失,换成另一帧照片。

旁边的高茶几上放着一尊小小的香炉,一只细香正燃着,青烟袅袅上升。这是献给大马的,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大马的忌日。书剑看看我。我俩的目光中有同样的落寞。悲伤和内疚经过25年的磨蚀已经不那么尖锐了,但其沉重并不稍减。他不声不响地走过去,燃起一支香,插在香炉中,口中喃喃地祝祷着,声音很低,但我能猜出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