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开走了基因局基地的一辆货车。这里的人依旧处于失掉记忆的恢复期,所以也没人拦着我。我穿过火车轨道驶向城市,视线漫无目的地扫过天际,可又没有真正看进去任何东西。

驶到隔开城市内外的那片田野时,我踩下油门,车轮压过枯草和地上的雪,很快,轮下的路就成了无私派区域的人行道,而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一条条街道几乎都是一个样子,可我的手和脚知道该如何走,尽管我的大脑没能给它们任何指引。我把货车停在停车标识旁的那栋房子前。房子前的步行道有些裂缝。

这里曾经是我的家。

我穿过前门,爬上楼梯,双耳依旧被那道屏障蒙着,好像我在漂浮,漂浮着离开这个世界。人们常常会说悲伤的痛,我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于我而言,悲伤是全身的麻木,所有感官都失去了原本的灵敏。

我走到楼上,手掌贴着镜子的挡板,推开了它。落日洒下金色的余晖,爬过地面,从下面照亮我的脸,我从未看起来如此苍白过,眼睛下面的黑眼圈也从未如此深。过去的这几天,我一直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无法真正睡着,也无法真正醒过来。

我把理发器的插头插进镜子旁边的插座上,开关已经打开了,所以我只需要拿过理发器理头发,时而按住耳朵,避开锋利的刀片,时而侧过头,从镜子中看一下脖子后面,检查下有没有漏掉的地方。推掉的头发落在我的肩膀和鞋子上,碰到的皮肤都痒痒的。我用手拂过头发,感觉了一下理得是否平整,却有些多此一举。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给自己理发。

我花了好一阵子来拍肩膀和脚上的碎发,又把拍落的头发扫进簸箕。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又站在镜子前,我在镜子里看到我文身的一角——无畏派燃烧的火焰。

我从口袋里掏出记忆血清的瓶子,这个小小的瓶子能抹掉我大半的人生,不过它作用的会是记忆,而不是事实。喝下这瓶血清,我仍记得怎么写字,怎么说话,怎么组装电脑,这些信息储存在大脑不同的区域里面,可对其他的事情,我会一无所知。

实验已经结束,约翰娜已和政府人员——也就是大卫的上司——达成了协议:前派别成员将继续留在城市里,只要他们自给自足,听从政府的指示;允许外面的人自由进入城市定居,把芝加哥建成和密尔沃基市一样的大型聚居城市。曾负责实验工作的基因局现在负责芝加哥城市内的秩序维持。

芝加哥将是唯一由不相信基因受损概念的人们统治的大城市,在某些方面来讲,这里是一片天堂。马修曾对我说,他希望边界地带的人们能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将空缺填满,希望他们能在这里过上比从前富足的生活。

而我只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人。我会成为伊芙琳·约翰逊的儿子托比亚斯·约翰逊,他的人生或许枯燥无味,没有什么波澜,可他是一个完整健全的人,不是我现在这个样子,被痛苦压垮,没办法做出任何有用的事。

“马修告诉我,你偷了一些记忆血清和一辆货车,”走廊尽头传来克里斯蒂娜的声音,“说实话,我不太信他。”

我的耳朵仍然被那屏障挡着,也没听到她走进屋子。就连现在,她的声音也像是从水中传来,我得过一小会儿才能反应过来,我看向她道:“你既然不太信他,怎么还来了呢?”

“以防万一吧。”她一面说着一面朝我走来,“再说了,我还想再看一眼这个城市,它马上就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了。托比亚斯,快把瓶子给我。”

“不给。”我握着瓶子的手一紧,不想让她把它抢去,“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你无权干涉。”她深色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在阳光中散发着光芒。这光让她那浓密的深色头发每一缕都闪着橙色的光,好似燃烧的火焰。“这不是你的决定,”她道,“这是懦夫的决定。老四,你可以用很多词来描述,可你不是个懦夫,绝对不会是懦夫。”“我现在可能就是一个懦夫。”我神情黯然地说,“人会变,我觉得无所谓。”“不,你不会无所谓的。”我太疲惫,所以只是翻了个白眼。“你不能变成让她憎恨的那种人,”克里斯蒂娜放轻了声音,“她肯定讨厌你变成这副样子。”滚烫而又无比真实的怒火击溃了我,连耳边的屏障也没了,本应安静的无私派街道在我听来却聒噪吵闹,我在这力量的冲击下颤抖着。“闭嘴!”我吼道,“快给我闭嘴!你怎么知道她恨些什么?你根本不了解她,你——”“我够了解她!”她抢过我的话,“我知道她肯定不想让你抹掉她曾在你心中留下的痕迹,肯定不希望她在你脑中从未存在过。”我几步冲过去,把她按在墙上,俯身凑向她的脸。“你再敢说这个,我就要——”“你就要干吗?”克里斯蒂娜使劲儿把我推开,“就要打我吗?一个大块头的强壮男人欺负女人,有个再恰当不过的词了,叫什么来着?叫懦夫。”

我忽然记起这座屋子中父亲的吼叫声,记起他用手紧紧掐住母亲的喉咙,记起他把她扔在地上和墙上,当时小小的我站在卧室的门廊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小手抓在门框上,记得母亲卧室中传来的轻声啜泣,她反锁着门把我挡在门外。

我退后了几步,倚靠在墙上,任凭身体垮在墙边。

“我很抱歉。”我道。

“我知道。”她回道。

我们就那样站了几秒钟,静静地盯着对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有多讨厌她,当时她还是个刚从诚实派转来的新生,口无遮拦,什么都叽叽喳喳地说出来,日子久了,她一次又一次地向我证明了真正的她是什么样的——她是个宽容的朋友,对真相虔诚信仰,还勇敢到肯去行动。我现在忍不住也有些喜欢她,也渐渐看到了翠丝眼中的她。

“我知道想忘掉过去是怎样的滋味,”她道,“我也能体会无端失去爱人是怎样的痛苦,我甚至也理解你为什么想通过抹掉关于她的全部记忆来换取片刻的安宁。”

她握住了我抓瓶子的手。

“我认识威尔的时间不长,可他改变了我的生活,他改变了我。我知道,翠丝对你的改变要更大。”

刚才她那满脸的严肃渐渐散去,伸出手,轻轻地拍了下我的肩膀。

“在她的影响下你所变成的那个人是值得做下去的。你若是喝下这瓶血清,你就永远永远变不回那个人了。”

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跟我去看她的尸体时一样,可这次痛却随着泪水而来,热辣、尖锐地刺着我的胸膛。一个个记忆片段如同动物的爪子,挠着我的心房。我把瓶子紧紧攥在手心,急切地渴望它带给我释然,渴望着它能让我免受苦痛。

克里斯蒂娜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这个本该安慰我的拥抱却加重了我的痛,它只能让我想起翠丝那两只瘦削的胳膊拥抱我的感觉,起初带着些犹疑和不确定,后来慢慢变得更有力,变得自信,变得对自己更加确定,对我也更加确定。我又想到以后的拥抱都将不同,因为没有人可以替代她,因为她已经走了。

她已经永远地走了,再多的眼泪也只是徒劳,只是愚蠢,而我却只能垂泪。克里斯蒂娜扶着我不让我倒下,良久良久,却没说一句话。

我挣开她的怀抱,她的双手依旧搭在我的肩头,长满老茧的手掌粗糙却很温暖。或许,人生如手掌,一次次痛了,就长出一个个茧子,变得坚硬,而人一次次痛了,就会变得坚强。可我不想变成这个长满了老茧的人。

世上的人分为许多许多种,比如翠丝,她经历了痛苦煎熬,遭受了背叛,却依旧愿意为自己的哥哥献出生命;比如卡拉,她原谅了开枪射穿她弟弟头颅的人;再比如克里斯蒂娜,她的朋友一个个离她远去,她却依旧敞开心扉,结交新的朋友。我眼前也有另外的选择,这些选择比我已做出的要鲜艳夺目,勇敢坚强。

我睁开眼睛,伸手把瓶子递给她。她接过瓶子,放进兜里。

“我知道齐克在你跟前还是有点怪怪的,”她边说边抬起一只胳膊,“但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朋友。你要是愿意,我们还可以学友好派的姑娘那样互换手镯。”

“这个还是算了吧。”

我们一齐走下楼梯,走进街道。太阳隐在芝加哥那一栋栋大楼之后,远方传来火车在轨道上飞驰的声响。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抛开我们曾经在乎过的一切,而我觉得这无所谓。

在这个世上,有很多种勇敢。勇敢有时需要我们为了更崇高的事业或是为了别人奉献生命,有时却需要我们为了更伟大的事放下你所有的知识和记忆,放下你爱过的所有人。

可有时候,勇敢没那么惊天动地。

有些时候,勇敢只不过是咬紧牙关挺过痛苦,做完一天天的工作,缓缓地朝着更好的日子迈进。

此时我需要的,恰是这样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