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尼克·穆勒。”

有那么一阵子,他看起来像是目瞪口呆的样子,跟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我经常用自己的本名,每次都带来这样的效果。

“你还不如说自己是魔鬼呢。不,兰尼克·穆勒早就死了。真是笑死我了。他的父亲杀了他。哈哈哈,你真不如说自己是魔鬼呢。”

我走出大门时,他还在哈哈大笑。这再好不过了。

这旅馆面朝大路,当我从门前的木制台阶上拾级而下时,一个小乞丐从我身前跑过,撞了我一下。我不由得停下身,看着那男孩朝前跑去。男孩迎头撞上了一个满身绫罗绸缎、仿似身居高位的男人。那个人正在跟身边的几个年轻人说话,被这一撞,他抬腿给了男孩一脚。男孩被踢倒在地,那个男人则大声咒骂他。

这不过是我所见过和自己也行使过的无数不公正之一,而这一刻想必世上还有无数类似的事情在发生,但那一刻我不知发了什么疯,并下决心采取行动。

我加快了时间流,街上人们的行动立刻慢到了接近停止。我小心地从人群中穿过,走到那个踢了男孩一脚的家伙身前。他正降下右脚继续迈步向前,一面转头跟身边的年轻人们讨论着什么。我把他脚下的土地下降了十厘米,再引出水来,然后把身前两米的路段变成了个泥潭。再搬来一块用来垫塞马车轮的大石,放在他左脚前,挡住他抬脚的空间。

然后我走至寄放马匹的马厩,侧身靠住门。为了这么件小事花这么大的力气多少有点小题大做,说是要让正义得偿,倒不如说是在恶作剧吧。

但加快了时间流让我能松一口气。尽管当面说出自己的名字,也只是让那些不认识我的人哈哈大笑。但如果面对认识我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现在,置身于快速时间流中,没有人能看见我,而我也有余裕的时间打量身侧的人群。

而那时,我只想再找个什么法子乐一下,甚至冒出了摸几个钱包的念头。我并不需要钱,但只要想到顺手牵羊只是举手之劳,又绝对不用担心被人逮个正着,就让我有点跃跃欲试。即便是最老实的人,也很难拒绝这样的诱惑,更何况我从不觉得自己有多老实。

我向人群张望着,想找个合适的目标。路上不远处,一辆巨大的马车正朝这边驶来。这是一驾纳库麦风格的大型马车,从马车两侧那些骑着马的纳库麦士兵来看,里面一定是什么大人物。天气很暖和,马车的门窗大开着,里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矮胖粗壮,头顶光秃秃的。但令我奇怪的是,他是个白人。我猜测他是一名穆勒的官员,刚访问了纳库麦,正在回来的路上。但纳库麦人可不会派出骑兵这样护卫别国的使者出行,更何况这个人受到的礼遇多少有点不寻常。但是为什么我不认识他?难道纳库麦人能允许一个外国人在自己的宫廷中占据高位吗?

猜测这个男人的身份,让我打消了去摸个钱包的念头。我切换回正常时间,转头去看看我的恶作剧带来了怎样的结果。一切正如预料的那样,那个自视颇高的陌生人一脚踏进我造出来的泥潭中,然后向前一头栽进了泥潭中,溅得泥浆乱飞。他骂骂咧咧地站起身,身上还在滴着泥水,而身边的人们则被逗得哈哈大笑。甚至连他身边那些连忙扶他起来的追随者们都藏不住脸上的笑意。以举手之劳造成这样的效果,让我感到莫名的满足。尤其是看到那个被踢了一脚的男孩也在哈哈大笑时,我更是由衷地高兴起来。

而后,人群移向路旁,让那支纳库麦军队和马车通过。我看了眼马车,然后目瞪口呆地发现坐在上面的人不是什么中年男子,而是麻宝麻瓦。

她看上去并没变老,毕竟从上次见面到现在只过了不到两年半的时间。而现在她端坐在马车中,俨然已是万人之上。我不由得想着为什么一开始没看见她在马车里,而那个秃顶的白人男子又跑到哪儿去了。但很快我就没再想下去了,一方面是因为找不出什么合理的解释,一方面是我想起了在麻宝麻瓦的房子里度过的日子。回想起胸前长出乳房,假扮成女人出使的情形,甚至让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有那么一会儿,我不由自主地伸手轻触前胸,以为还会摸到那对柔软的乳房,却只触到坚实的肌肉。我这才意识到那一切已经过去了。

我低下头,为自己又魂游天外而暗自诅咒了两句。当我抬起头时,发现麻宝麻瓦正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开始仿佛只是觉得似曾相识,可随着马车行进,她猛然想起了我是谁,眼中瞬间充满了恐惧和惊讶。能让她感到恐惧让我挺开心的,可被她认出来就没什么值得开心的了。

她转身对士兵们发号施令,而我则趁那一瞬退回至马厩中,避开人们的视线,然后再次进入快速时间流。我必须抓紧时间思考,想出个办法。我没法带走自己的马匹,因为“知一切者”费尽力气也没能教会我怎么把自己的时间流扩散到其他人身上。幸好在快速时间流下,我移动的速度可以比任何马匹奔跑的速度还快。

我走向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匹硕大而笨拙的公马,也是我唯一能买得起的坐骑。我卸下自己的行李,挑出所有能带上的东西,以及所有可能泄露我身份的物件。幸好我从来不喜欢在皮革或手巾上绣个名字什么的。所以我很快收拾好东西,扛上肩膀,从马厩的后门溜进了畜栏。

如果麻宝麻瓦没能立刻找到我,她就会以为只是看到某个和我很像的人,然后忘记这次一无所获的搜查。我不觉得自己是那种能让人过目不忘的家伙,周围的人里,可能只有那个旅馆老板还会记得我,但他也有足够的理由不去和那些纳库麦人合作。

我把包裹从马厩的栅栏上扔了过去,然后翻过栅栏,捡起包裹,沿路走进了边上的一条小路中。接下来,我得在快速时间流里待上一段时间了。这多少有点麻烦,因为我的生命会随快速时间流而消逝。当然,我不会像“一屁股摔倒者”那样快速老去,但我讨厌再一下子老去好几天甚至几个星期。而且,现在的我又是多少岁了呢?和萨拉娜一同置身于慢速时间流中时,我可以说自己赚了不少时间回来。可在库库艾,我更多时候是处于快速时间流下。按说,我应该有十八岁,可我的实际岁数到底是多少岁呢?尽管我的身体仍然强壮,生机勃勃,但我已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中年人。我沿着后街一路前行,开始向南方的罗伯斯前进,并决定不再为置身快速时间流担心,因为纠结于真实年龄毫无意义。

更何况,我可不想再被那些纳库麦人逮住,认出我的身份。

置身于快速时间流中,最让人难受的是孤独。独自上路且不会被人看见自然安全,可也不会有人跟你说话,除非你在别人面前站定半个小时一动不动,才会有人意识到你的存在。

我穿过锐欧·德·詹纳罗,进入康明斯地界,才切换回正常时间流。不管麻宝麻瓦是否被我的出现吓到了,但她不会让士兵们到一千里外去找一个刚见了几个小时的人。

为什么要往南边去呢?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标。只是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一直生活在纳库麦控制下的几个城镇里。我只想去一个不受那些物理学家控制的王国,我也不想和哈斯的那些起义者有什么瓜葛,所以我就向东南方,翻过达·西瓦山隘。

在那儿,我发现自己仍无法逃离帝国的控制。吉尔的几名科学家统治着从托勒曼到布灵顿的广大疆域。自由已无处可寻。

我差一点就放弃并前往舒瓦兹了。或者,如果我再绝望一点的话,我可能会返回穆勒,然后直面丁特。但我还没有疲倦到准备就这样从这个世界退场,也未热血到只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死亡。所以,我把舒瓦兹和穆勒都抛到了脑后,就这么一路从达·西瓦走到伍德,再从伍德走到汉克斯。在汉克斯,我越海到了浩特,并最终抵达布灵顿。在那里,我找到了真正属于我的人民,真正的栖身之处,并学会了如何保有这一切。

Chapter 10

布灵顿

亨平地区位于海边,到处都是大片的乡野。天气好时,总有浪花轻拍岸边的岩岸和乱石,好像老狗舔舐着主人的手指。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向下望,可以看见远处田野上散布的大块岩石,仿佛是从地里钻出来的一样。河水在紧窄的山谷间穿行,拼尽全力破开了一条通往大海的道路,最后从一座四十尺高的悬崖上一跃而下。到处都是在岩石间跳跃着的羊群,埋首寻觅着可以啃食的草根。几千名亨平人就在这里照料着他们的羊,间或从岩石间挖点野菜。他们的生活乏善可陈,仿佛只剩下从地里刨食,以及最基本的人际交往。

我不需要吃东西,但有人陪伴总好过形单影只。亨平人从不问问题,也从不回答问题。这是整个布灵顿最荒僻的地方,想找个城镇都难。因为这里的人们只建几栋茅草屋,然后整家人住在里面。我从没在方圆一千米内找到超过二十个家庭。

这种相互隔绝并非出于天性,而是为自然所迫。因为土地贫瘠,不足以支撑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而人们竟也不觉得贫穷,大概是因为左邻右舍的生活都一样简朴的关系。

尽管彼此相距甚远,但他们却彼此守望相助。如果有哪家的茅舍被风暴摧毁了,他的邻人会默默前来帮忙重建;如果哪家的头羊死了,他的邻居会牵来一头小羊,然后悄然离去。偶尔他们也会聚集在某个人家里,分享一些又臭又长的传说故事,唱几首孤单的歌,分享他们对平静生活的热爱。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知怎的,亨平却让我觉得很舒服。好吧,或者说,这地方满足了我心底某种奇妙的需要,让我愿意忍受所有的不舒服。这感受很微妙,但却无可置疑。

这里的人们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待我,因为我是从山那边的西部来的。那边那些开化了的人们种植着更肥沃的土地,并以鄙视亨平人为乐,甚至把那些低智商的小孩子叫作“亨平人”。我在这座山岭里度过了一整个星期,都没有任何人和我说话,直至我的形单影只唤起了他人的同情。那天,我站在一座陡峭的山崖上,看着下方远处的一个牧羊人,拼命想要把他的羊群赶过一座马鞍状隆起的斜坡,以穿过贫瘠的山谷,找到另一片草地。不寻常的是,他没有牧羊犬,羊群不停地向左右散开,而不肯攀越斜坡。最后,他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坐倒在一块岩石上,看着他的羊群散开在这早已寸草不生的山谷里,徒然地寻找着草根。我走下山,在他身前几米处站住,看着羊群。我没有说话,因为本就无话可说,但出现在他面前,就已是我的邀请了。

那名牧羊人接受了邀请,他起身驱赶羊群,用那种低沉而粗哑的声音吼叫着。羊群开始移动。这一次,它们向左方散开时,我就把它们赶回去。于是,牧羊人在右,我在左,我们就这样驱赶羊群翻过了斜坡,越过山岭,最终来到长着浓密长草的斜坡上。

我和牧羊人在山谷间坐了一整个下午。虽然彼此相距甚远,却仍帮他看顾着羊群。偶尔有几只游荡到我这边,就把它们赶回去。他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对我说什么。这让我不由得猜想,自己是不是倒霉地撞上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亨平人。当太阳西斜,靠近地平线时,他起身把羊群赶上一条更轻松的回家的路。我没有跟上。因为接下去的路,那牧羊人已用不着我的帮忙就能应付了。但他向前走了一段,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过来示意我跟他回家。

我跟他走了几千米,到了一个由几栋低矮的茅草屋组成的小村。这些房子看起来像几个小山包,房顶都是夏天的草晒干后的黄色,房子里面却很温暖。尽管亨廷顿和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璜城几乎位于同一纬度,但这里寒冷的海风一刻也不停地从北方吹来,带来亨平海的冰冷水汽。夏天时,这里的夜晚也同样冰冷难熬;冬天时,夜晚更是冷得足以把任何胆敢在日落后出门的蠢货冻成雕像。幸而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沉入大地中,或者从周身的空气里抽取热量。因此,不管周围有多冷,我仍能保持体温。但招待我的这些人并不知道。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一个对本地气候一无所知的可怜人,每晚都滞留在外,仿佛在等待死亡降临。

可能这也是牧羊人邀请我回家的原因,关于我的传言在这附近流传甚广,他们清楚没有人曾邀请我回家过。我就在外面的山岭间度过了好些个日夜,却还活着。这让他们觉得我多少有点神神怪怪的,并因而对我敬畏有加。而当我向那牧羊人表明我并非来者不善后,他们就轻易接受了我。当然,并不是说他们就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他们只是愿意跟我分享这简陋的房子,以及这少得可怜的晚饭而已。

晚饭的主菜是一道炖汤。因为牧羊人的妻子并不知道我会一起来,所以量很少。因为我本来就不用吃什么东西,就只盛了一点点,以示接受他们的好意。汤碗在桌上传了一圈,牧羊人的妻子把最后剩下的那点刮干净,她的丈夫抬起头看着我。

他想干什么?这些人要祈祷吗?还是说在接受食物后,需要做点什么?我不知道,所以不得不开口问道:“我的名字是‘饮湖者’,我能为你做什么吗?请尽管开口吧。”

那名牧羊人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转向自己的妻子。她把手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然后祈祷道:“麦叶之光,烘烤之香,取肉于死亡,得生于善良。”

他们的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五岁,看着他们的母亲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汤递给他们的父亲。牧羊人庄重地咀嚼着汤里的那一点干肉,然后咽了下去,然后他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点递给我。我也吃掉了那一勺。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但这仪式似乎自有其逻辑,于是我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递给了身边的小孩,他睁大了眼睛,像是被吓到了,但还是吃了。

那名牧羊人看着我,眼中含泪,说道:“这里永远欢迎你。”

然后我们埋头吃饭,那点汤几分钟就被吃得一干二净。

他们把最大的那张床让给了我,床上垫着干草还铺着床单。我知道这是他们自己的床,而他们两口子就准备睡在地板上,与灰尘为伍。在穆勒的野外行军训练时,我就常睡在地上,那之后在舒瓦兹与大地相处时,更习惯了如此。我不需要一张舒适的床,尽管门缝下面会漏进冷风,但在舒瓦兹时,我早已习惯如此,那对夫妇见我坚持,便上床睡了。

到了早上,他们已把我视为家庭的一员。那些小孩子,也开始自由地在我面前闲谈。

“格林。”牧羊人指指自己,然后看了眼他的妻子,“薇兰。”从那之后,我们便可正常交谈,尽管言辞贫瘠,但已足够沟通所需。

他的狗在一个月前死了,那之后,他大概有一打的羊在放牧时走散了,而他却无力去追回。一开始我和他一同放牧,他则从邻人那里抱来一只幼犬抚养训练。后来,我便留在家里照料他们的菜园子,因为他的妻子即将生下第四个孩子,而不得不卧床休息。

一开始我还有点疑惑,把那么多活生生的石头从大地中拽出来,多少算是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夺去过任何生命。所以不太清楚像这样种菜再收割,是不是违背了不杀生的意旨。为此,我曾在晚上询问大地,大地却对此并不在意。数十亿的植物在大地上生长而后死亡,它们的声音汇聚在一处,显得无比洪大。但对自然和生命而言,死亡是必须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尽管舒瓦兹人领悟了大地的意志,但那种不杀生的做法对大地毫无贡献。他们对自己的净化超出了大地的要求,固守着这一风俗,没能让更多人加入自己的行列。甚至可以说,他们和那些把自己从时间中割裂出来的库库艾人一样自私。

真正令岩石不满的,是那些残忍而毫无意义的杀戮,那些因谋杀而迸发出的惨呼。我能听到所有那些惨叫,那些痛苦的呻吟。但我理解到,在舒瓦兹之外的世界中,死亡只是万物生灭的一环。甚至若是出于生存需要,杀戮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过去,我必须吃下死亡的植物和动物,才能生存。而当我从峰顶跃下时,沙子仍接纳了我。所以,不管那些舒瓦兹人怎么说,我明白了春播秋收并不是谋杀。抛下心结后,我更努力地工作,以使格林和薇兰能过得好一点。

其他的牧羊人偶尔会来拜访,当他们终于习惯了我的存在,而不再腼腆时,我才知道自己在山岭间的寒夜中苦熬,以及在地上最冷的地方睡觉的事已经为众人所知。尽管他们会当面叫我“饮湖者”,但背地里我也听到有人称我为“风之子”。在他们的传说中,“风之子”随风而来,施予死亡或治愈,而最终亦将投海而去。

但他们还不习惯与有权力或者有声望的人打交道,所以不知道如何向我表达敬意,只能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对待我。这里所有人都一样贫穷,唯一能给予他人的,只有信任。我便获得了信任。我学会了怎么照料绵羊,怎么用草叶剪羊毛而不至于割伤羊皮;我学会了怎么照料马驹,学会了怎么分辨羊群是紧张还是生病;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大地共处,这跟我从舒瓦兹和库库艾人那里学到的有点不一样,倒更像和一个懒惰的伙计一同对抗饥饿。尽管我从不会感到饥饿,但孩子们总是饥肠辘辘,所以我只能加倍地努力工作。

薇兰早产了大约一个星期,那天家里只有我和孩子们。胎儿的胎位不正,她在房子里疼得尖声惨叫,而我只能和孩子们一同待在外面。亨平的女人们都是这样独立把孩子生下来,甚至禁止男人在女性生产时进入房子。但那天,我和孩子们一起胆战心惊地坐在菜园里听着薇兰的惨叫声,而大地告诉我她死期将近了。

我知道禁忌自有其意义,但更清楚何时应当打破禁忌。在一阵剧烈的疼痛后,薇兰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继而奄奄一息,我站起身冲进了房子。

薇兰赤身裸体地蹲坐在床上,床单已经收起来,她的双手扣在硬土搭建的墙壁上,手指紧握着墙面凹凸的颗粒和草根,不停颤抖着。看到我进来,她惊恐地瞪大了双眼,而我只注意到她下身已血流成河。

我走近她,要她躺下来,然后像照料产崽的母羊那样,伸手下去确认孩子的位置,并发现孩子的一只手和一只脚卡在了产道中。

对母羊来说,调整羊崽的体位再简单不过了。但对女人而言,这样调整胎儿的位置,只会让她活活疼死在产床上。当然如果不加以协助,她也难逃一死。所以我只能动手把胎儿塞了回去,调整了位置,然后再把胎儿拉出来。而薇兰早已疼晕了过去。

我没能学会如何在基因层面调整人体,但治疗骨折和皮肉伤却是轻而易举。所以我没花多少力气,就治好了薇兰和婴儿的伤势。太阳落山时,格林回到家,发现母子平安,而薇兰的状况甚至比另外几个孩子降生时还要好。

我不清楚薇兰跟他说了什么。在我动手治疗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昏睡。但很快人们就都知道了,他们把生病的牲口和受伤的孩子带来给我诊治,女人还会向我寻求些建议。可我实在给不出什么建议。如果有人碰到了什么问题,我必须亲眼看看,才能帮上忙。虽然不喜欢他们看着我时的那种敬畏表情,但总比任由他们在痛苦中辗转来得好。于是,关于“风之子”的传说变成了现实。

即便是这些不善言辞的亨平人,也不可避免地要和外人打打交道,于是关于我的故事开始流传。到达亨平的第二个春天,一个陌生人骑马来找我。这附近很少有人能养得起马,这说明他身份不凡,而后他更自称是巴顿勋爵的仆人。

那时我还在菜园里照料蔬菜,薇兰冲进园子,让我立刻过去。“这是从岩石堡垒那儿来的人。”她胆怯地说道。我便跟她一道走了出去。

“我的主人想见到你。”那个信使道。

“等我种完菜吧。”我说。

“巴顿勋爵不习惯等待。”

“那敢情好,因为这次他能尝到等待是什么滋味了。”说完,我就回到菜园子里。那个信使很快就离开了。

尽管嘴上不屑一顾,我却很难再把注意力集中到蔬菜上。我在亨平已生活了将近两年,尽管这儿并没有什么娱乐,但也少有什么痛苦可言。在这里,我的能力可以派上用场,而人们也接纳了我。没人把我当成敌人,甚至有上百个淳朴的农人把我当成了朋友。

但如果去见这个巴顿勋爵,我在亨平的平静生活可能会一去不复返。可如果拒绝去见他,后果可能同样难以承担。身边的这些亨平人,尤其是格林和薇兰可能会碰上许多麻烦。可如果我去,又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可能最后我不得不再切入到快速时间流,然后另外找个地方生活下去。

然而,我不想再另找他处谋生。

事实上,当我把木耙钉进土壤,然后在挖开的洞穴里撒下种子时,我意识到自己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改变感到兴奋。两年了,而我又干了些什么呢?拯救生命,让一些人过得更开心了;爱上一些人,也被一些人所爱。我把生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的土地。我并不认为把时间花在这些事情上不值得,但我自小就被作为穆勒的继承人培养,我是父亲的儿子,我的血脉告诉我应该做一点什么改变这个世界的事情,而非这么承认自己的存在对这世界并无意义。

两天后,蔬菜种完了,那名信使又出现在门前,仿佛一直在从远处观察我来着。这一次,他带了另一匹马。

“你骑马吗?”他问道,这一次显得谦卑了许多。

我没说什么,而是径直跃上了马背。

孩子们默不作声地聚集到了房门前。薇兰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向他们挥手告别。薇兰竟违背了亨平的传统,大哭着转身奔进了房子。我吓坏了,想着自己不过略尽绵薄之力帮了帮他们,竟让他们这样不愿表达情感的人无法自持。

我们并没有沿着任何道路而行。亨平的山间只有一条道路,沿着勋爵在海边的房子直抵南方百来千米外的赫斯沃驰。我们的目的地就是这条路开始的地方。那名仆人则带着我一路向东前往海边,再从距离海岸一段距离的地方沿海而行,直至那座建在一座岩山上的堡垒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天空中乌云密布,路上更下起雨来。风变大了,原本平静的海水借着风势,由北向南扑向岸边嶙峋的礁石,继而撞了个粉碎。风夹着雨水迎面打在脸上,马匹开始逡巡不前,我们只好牵马步行。那名信使看上去有点不自在。他不是亨平人。于是选择了远离海岸,向内陆走去,大概这样就看不见起风时惊涛拍岸的恐怖景象了。不幸的是,他没能把我们带上路,而是把我们带到了沟里,在这片黑暗中,我们甚至连方向都辨别不出来了。

他转头看我,尽管眼里还有满满的自信,但我却看出他在说:怎么办,我们迷路了。我们便沿着山谷一路向前,直至找到一个勉强可以避雨的地方。头顶横伸出来的峭壁遮住了天空,只有大风从北方刮来时,才会带来些许雨水淋到身上。我们把缰绳绑在一起,那名仆人则帮我系住马腿以免马匹趁夜走失。

“我先守夜。”我跟他说。他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蜷成一团,裹着他暗红色的斗篷,面色苍白地睡着了。